他已经在小镇待上五天了,算不上休假,为免让她不自在,他白天上山进饭店视察,处理公务,和台北办公室联系,忙完后便下山,不拘时间,有时中午,有时傍晚,不事先告知,总是出其不意造访。
心情是跃升的,连带脚步亦是轻快的。从踏进庭院那一步起,他即不自觉地微笑,和她共度一天。
实际上只有半天,每次夜晚十点一到,她看看时间,不忘提醒他:「晚了,你得回饭店了,山路不好走。」她眨著眼看他,表情没有一点模糊。
不带一点试探的意味,她纯粹认为应该如此,他从善如流了三天。第四天,也就是昨天,他拿了一瓶红酒佐餐,她不疑有他,一起喝得很畅快,话说得更多,笑得更频繁。
他以为酒酣耳热可以让她留人,没料到她像只定时闹钟,刚过十点,就直起身,开始收拾杯碗,「十点了,你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