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 第一部 玫瑰 (4)

纽约已经有凉意,我们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学校,有空便到处逛。

玫瑰终于止住了眼泪,没精打采地跟著我们走。我租了一辆车,三个人游遍纽约。

开头送玫瑰进学校,我尚有不放心之处,但外国人自有外国人的好处,他们对玫瑰的美貌视若无睹,对她相当和平善意。

包生研究出来,原来外国人心目中的东方美女是塌鼻头,丹凤眼,宽嘴巴,扁面孔,腊黄皮肤的,玫瑰太见西洋美,几乎被他们视为同类,自然不会引起轰动。

这样看来,纽约倒是玫瑰理想的读书之地。

我替她买了一辆小车子,在银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实放心不下。

我问:「就让她一个人留在纽约?」

包生说:「都是这样的,她会找到朋友。」

「万一生病呢?」我说,「她才十七岁半。」

「大学生都是这个年龄。」更生一再保证,「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愿意尝试新生活。

我跟她说:「有钱使得鬼推磨,你别跟我省,长途电话爱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来,明白吗?」

在飞机场,玫瑰送我们两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肿,更像个洋娃娃。

她紧紧拥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说不出话。

我答应她,一有空就来看她,然后落下泪来。

在飞机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

「这玫瑰,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说。

香港没有玫瑰,顿时静了下来。

开头的三个月,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个人变了,口气也长大了,头头是道的报导细节给我知道,给我诸多安慰。像:「我成绩斐然……」「我胖了十磅……」之类。

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

玫瑰说:「我不想念商业管理,我转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你别害怕%,手续很简单,早已办妥。」

问起「有没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会儿才说:「没有。」

「十八岁生日,要不要来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钱可够用?」我说。

「够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够。」玫瑰说。

「天气冷,多穿一点,别开中央暖气。」

「次次都是这几句话,」她笑,「大哥,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

有心情管闲事,由此可知是痊愈了。

「过年回家来吗?」

「不了,过年到佛罗里达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爱你,大哥。」

「大哥也爱你。」

包生老说我们俩肉麻。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

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

老妈身为母亲,却永远是个槛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又附上一笔现款。

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会寂寞的,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况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她是在纽约呀。」

那天晚上,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

「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避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著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包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著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包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著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鲍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模著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著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楮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楮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著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

玫瑰介绍:「来见过我大哥,我未来大嫂隔几天来纽约。」她又对我说:「大哥,这是我同学方协文。」

我呆呆地看著这个姓方的人,他长得很端正,眼楮鼻子嘴已都编排得不错,一件不缺,但又有什么地方值得玫瑰特别为他作特别介绍的?

「协文常常陪我,大哥,我功课有不明的地方,他也帮助我。」

我不相信,玫瑰会要他帮助?我不相信,脸上不禁露出鄙夷之色。

但玫瑰待他很好,倒茶给他,问他是否想吃点心,拿杂志出来招呼他。我越看越不是味道,他算老几?这小子蠢相,一副没出息模样,玫瑰以前扔掉的男人,还比他像样多了,他是怎样开始登堂入室的?

我不喜欢他。

这小子走了以后,我老实不客气地问玫瑰,「怎么?你跟那家伙在一起?」

「是的。」玫瑰说,「快一年了。」

「他有什么好处?」

「方协文对我好。」

「对你好的男人岂止千千万万,」我不以为然,「只要你给他们机会,他们求之不得。」

玫瑰笑:「大哥这话太没道理,你把我当卡门了。」

「侬要做啥人?茶花女?芸芸众生挑中阿芒?人家阿芒是很英俊,不像方协文,简直是一块老木头,拨一拨动一动。」

玫瑰很难为情,「大哥,你这简直是盲目、偏见。」

我责问她:「你为什么不能真正的独立?为什么要依靠这个傻小子?他又不懂得欣赏你,他只不过把你当作一个略具姿色的女人。」

「方协文真的很照顾我,大哥,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我并不想持起机关枪与社会搏斗,我觉得与方协文相处很愉快。」

我很失望,「那么你念法律干什么?你不打算挂牌?」

「大哥,我早就说过我胸无大志。」

「没出息。」

「是。」

我叹口气,或者这只是过渡时期。我想,再过一阵子玫瑰就可以再从事她那颠倒众生的事业了——我略为宽慰。

我说:「你这公寓虽然简陋,却收拾得非常整齐,你的佣人不错?」

「佣人?」玫瑰大力吸进一口气,「我还用佣人呢,我自己就是人家的佣人,闲来去帮外国太太打理家务,看顾婴儿。」

我申吟一声,「天啊。」

到飞机场去接到更生,我把玫瑰的现况告诉她。

包生小心聆听,一边点头。

我问她:「人是会变的,是不是?」

她说:「是,每个人都有两面,我们现在看到玫瑰的另一面。」

我说:「我可只有一面,我不想做个两面人。」我模模面孔。

包生但笑不语。

我们一起到第五街的服装店去挑婚纱,买婚戒,一切都准备妥当,玫瑰要把方协文叫来吃饭。

我不肯,我说:「怎么,陪大哥几天,就怕冷落了那小子?」

玫瑰只是笑。

包生说:「别与玫瑰作对,来,去叫他一声。」

终于我们在一间意大利馆子内见面。

方协文憨头憨脑地来到,坐下来,我还没来得及介绍,他忽然冲著更生就叫:「表舅母,你忘了我%?我是协文呀——」

我说:「你认错人了。」

他还嚷:「表舅母,那时我还小,你跟表舅好吧?」

我疑心,转头看更生,她的脸色已大变。

玫瑰对方协文喝道:「你吵什么?」

方协文听玫瑰喝他,顿时委屈得不出声。

我心里不是味道,正想斥骂他几句——

包生忽然很冷静地说:「协文,我与你表舅已经分开了,以后不必再提。」

我「霍」地一声站起来,「更生——」我如天雷轰顶「你——你——」

玫瑰急得变色,骂方协文,「你胡嚼什么蛆?」

「我?我没有说什么呀,这明明是我的表舅母。」方协文说。

我暴喝一声,「住嘴,闭上你的臭嘴!你给我滚,我以后都不要再看你的脸!」我扑上去揪住他的衫领,「你这个白痴!」我狠狠地给他两记耳光。

他怪叫,本能地反抗,一桌的比萨与红酒都推翻在地上,四周围的客人盯牢我们看。

玫瑰尖叫:「大哥!大哥!」

包生站起来,「我先走一步。」

我把方协文推倒在地,追上去,心撕肺裂地叫:「更生!包生!」

包生已经跳上计程车走了。

我跳上另一辆空车,对司机说:「追上去,不要失去前面那辆车。」

司机说:「耶稣基督,越来越多人中了电视侦探片集的毒,你是谁?陈查理?」

我没有理睬他,车子一直向前驶出去,追住包生,我发觉她原来是回酒店,放下心了。

我一直追著她进酒店,她仿佛冷静下来了,站在电梯口等我。

我们进了房间,静默了好一会儿。

我终于开口问:「你以前结过婚。」

「是。」

「多久之前的事?」

「十年前。」

「为什么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

她不响。

「你知道我会原谅你,」我提高了声音,「你知道即使你结过婚,我也会原谅你。」

她站起来对我说:「我有什么事要你原谅的?我有什么对你不起,要你原谅?每个人都有过去,这过去也是我的一部分,如果你觉得不满——太不幸了,你大可以另觅淑女,可是我为什么要你原谅我?你的思想混乱得很——女朋友不是处女身,要经过你伟大的谅解才能继续做人,女朋友结过婚,也得让你开庭审判过——你以为你是谁?你未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太庞大了!」

「你听我说,更生——」

「我听了已经两年了,黄振华,我觉得非常疲倦,你另外找个听众吧,我不干了。」

我张大嘴站在那里。

她取出衣箱,开始收拾行李。

「可是,」我问,「可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十三岁那年摔跤断了腿,也一直没跟你说过……」

「我是一个独立的成年人,我不是你小女儿,什么事都跟你说,获得你的了解与应允。」更生说。

「你曾经结婚,是一件大事,作为你的丈夫,我有权知道。」

「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你何必太过分?」

她提起行李。

「你到什么地方去?」我说。

「回香港,我并没有辞职,我那份优差还在等著我。」

「你毫无留恋?」我生气又伤心。

她温和地笑一笑,「我们之间的观点有太大的差别。」

「你太特别了,更生。」我愤然说,「只有你才认为这是小事。」

「对不起,振华,我不需要你的谅解,因为我坚持自己并没有做错事。」

「可是——」

「别多说了,振华,我们从没吵过架,我不打算现在开始。」

我拉开旅馆房门,一言不发地离开。

到玫瑰的公寓,她正在替方协文验伤,方协文垂头丧气,看到我很害怕,要站起来走。

玫瑰没好气地说:「坐下来,你这个闯祸胚,有我在,难道还怕大哥宰了你不成?」

他又战战兢兢地坐下来。

我怔怔地倒了一杯水喝。

「你这十三点,大哥真没骂错你,你真是个白痴,苏更生是我的未来大嫂你懂不憧?你一见她认什么亲戚,有话慢慢说你都不懂?」

「我……一时高兴,」方协文结结巴巴,「她与我表舅结婚时,我任的花童……」

这小子简直老实得可怜又可憎。

「好了好了,」我说,「别再说了,打到你哪里?疼不疼,要不要看医生?」

「不用。」那小子哼哼唧唧地。

玫瑰替他贴上胶布。

我说:「对不起,我一时情急失常。」

「不不,大哥,是我该死,我该死!」方协文说。

「十年前?你说她嫁你表舅?」

「是,」方协文说,「我真没想到在纽约又会见到她,我不知道她跟表舅分开了,那时大家都喜欢她,说表舅福气好——啊哟!」

玫瑰在他伤口上大力搥一下,「你还说,你还说!」她娇叱。

方协文畏畏缩缩。

我说:「我要听,不要紧,说给我听。」

「大哥,」玫瑰说,「你若真正爱她,她的过去一点也不重要,何必知道?你们应当重视现在与将来。若果你因此跟她闹翻,那么从此苏姐姐与你是陌路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过去,你又何必太表兴趣?」

啊玫瑰,我听了她的话如五雷轰顶,苏醒过来。

「更生!她在哪里?」我站起来。

「去追她吧,大哥,去追她。」玫瑰说。

我紧紧拥抱玫瑰一下,扑出门赶到酒店。酒店的掌柜说她已经离开,我又十万火急赶到国际机场,在候机室看到她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呆滞地看著空气,脸上并没有特别的哀伤,但她的神情告诉我,她受了至大的创伤。

我静静地走到她面前,蹲下来,轻轻叫她,「更生。」

她犹如在梦中惊醒,抬头见到是我,忽然自冷静中崩溃。

包生落下泪来,我们拥抱在一起。

「我爱你,我爱你,」我说,「我终于有机会证明我爱你。」

「振华!」她硬咽地,「那件事……」

「什么那件事?我们得再找一间酒店,你把房间退掉了是不是?若找不到房间,得回玫瑰那里睡地板……」

我们终于在纽约结了婚。

饼去并不重要,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

真没想到我会自玫瑰那里学到感情的真谛。

自那天开始,我抱定决心,要与更生过最幸福的日子。我们的婚姻生活简单而愉快,更生仍然上班,仍然穿白衣服,仍然开著她那辆小小日本车在公路上不可救药地走之字路。我们没有应酬,偶然有什么晚宴舞会,我总牢牢地带著她。在公众场所中,她永远高贵飘逸,她永远知道在什么时候微笑,什么时候说话。

平时我们像老朋友,她待我以公道,更生善于修饰她自己。她用她自己的时间去做这一切,因我是她尊敬的丈夫,不是她的长工。

我们被公认是城里最合配的一对壁人,谁也不知道我俩的感情生活也起过波浪。

老妈说:「现在黄家否极泰来,你结束了浪子生活,而玫瑰也改邪归正,几时我也去纽约尝尝她做的满汉筵席。」

但对于玫瑰,我心底是凄凉的。她竟变得这样懂事忍耐,才过十八岁,她已是一个小熬人,早开的花必定早谢。别告诉我,玫瑰已经开到荼縻,不不,她还是美丽的,且又添多了一抹凄艳。我会记得她说起以往的一段情的时候,大眼楮中的空洞茫然……

母亲与玫瑰恢复了邦交。

她对方协文居然赞不绝口——

「真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男孩子,老实诚恳,说一是一,说二是二的正人君子,玫瑰能够遇见他真是我们家的福气。协文不但品学兼优,家中环境也好,只有两个哥哥,都事业有成,父母又还年轻,一家人都入了美籍,我可以说是无后顾之忧了。」

我忍不住问:「可是玫瑰是否快乐?」

老妈愕然,「她为什么不快乐?」

「你根本不了解玫瑰。老妈,你在过去那十八年中,待玫瑰不过是像待家中一条小狈,你从来没考虑到她是否快乐,也不理会她的需要,你老是以为一个孩子有得穿有得吃就行了。」我说得很激烈。

老妈脸上变色,像一种锅底灰炭的颜色,她尖声说:「你在说什么?你竟说我对玫瑰像对一条狗?我再不懂做母亲,可是你们还是长大成人了!」

老妈们永远处在上风,没奈何。

包生暗示地在一旁拉拉我的衣角,于是我又输了一仗给老妈。

玫瑰倒是不生气,她说,「像老妈这样的人,爬上政坛,就是科曼尼女性版本,我们应当庆幸她只是我们的老妈,不是我们国家的领袖——否则,事情可能更糟。」

我笑得几乎肚子痛。

她仍然与方协文在一起。

这么久还不换人,简直不是玫瑰。

我嘟哝著。

包生说:「照心理学说,你希望妹妹达成你心底秘密的愿望,代你搞成一个卡萨诺华,颠倒众生。」

包生说:「以前你对她的抱怨,实在是言若有憾,心实喜之,现在她脚踏实地做人,你觉得你生命中缺少色彩,所以不耐烦起来,是不是?」

我说:「太复杂了,我没听懂,怎么搞的?我叫我妹妹去当男人,好达成我做男人的秘密愿望?但我明明是个男人呀,不然怎么娶你?」

「去你的!」更生这样爽朗的女人,都被我激起小性子来,大力推我一下。

玫瑰订婚的那天,我心中是怀有悲愤的。

那小子?

他配?

我知道他是个好人,可是这世上到底是好人多,谁不是好人呢?

怎么会嫁给他的,简直一朵玫瑰插在牛粪上,白白美了这么些年,原来应在这癞蛤蟆身上,叫人怎么服气。

我很烦躁,对更生说:「做人全靠命好,鸿运来了推都推不开。方协文那小子除了八字,还有什么好?公平地摊开来说,玫瑰以前那些男友,一个个都比他强,况且他又是美国人,玫瑰下嫁于他,简直好比昭君出塞,有去无还。那小子坏得很呢,什么都要玫瑰服侍,茶来伸手,饭来开口,玫瑰倒楣倒定了。」

包生问:「要不要用录音机把你这番演讲词录下来?黄振华,你更年期了,你应该听听你自己那腔调,哩嗦。」

我被她气得跳脚。

然而玫瑰终于还是订了婚,至少目前她跟定了方协文,搬到方家在史丹顿岛的家去住。

我仍不死心,我不相信玫瑰的故事到此为止就结束。

包生说:「我相信她会嫁给方协文,夫妻之道是要补足对方的不足。」

我嚎叫:「苏更生,你胆敢拼了老命跟我唱反调?你当心!」

玫瑰不久就结婚了。

包生陪了父母到纽约,我因为一宗生意而留香港。

我打算在近郊那边盖数层平房,新颖的白色建筑,一反西班牙式的俗流。但是地产公司诸多为难,不给我方便。在我数度的抗议下,他们派出新的营业代表与我商谈,还要我亲自上门去。

我非常生气,但有求于人,无法不屈服,到了那间写字楼,我气倒消了。

一位秘书小姐先接待我,把来龙去脉给我说得一清二楚,我马上觉得自己理亏。

那位小姐笑说:「黄先生,你明白了我们就好做,我叫屈臣太太见你,她刚开完会。」

屈臣太太推门而入,她是一个打扮得极时髦的少妇,短发有一片染成金色,穿一套漂亮的套装,黑白两色,令人眼楮一亮,十分醒目。

我连忙迎上去。

她一见到我便一怔,马上脱口叫:「振华,是你!」

她如见到一名老友似的,我却记不起在哪里见过她。

「振华,我是关芝芝啊。」

我仍然瞠目而视,尴尬万分。

「振华,」她趋向前来低声笑道,「我是周士辉以前的妻子,你忘了。」

我失声,「是你,」我由衷说,「你漂亮多了,神采飞扬,我竞没有把你认出来,对不起,怎么样?生活可愉快?嗨?」我热烈地与她握手。

屈臣太太示意女秘书出去,然后与我坐下。

她像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我打量著她,她戴著适量的首饰,高贵、大方、华丽,脸上的化妆恰到好处,充分显示了成熟女性的魅力。她的姿态充满信心,难怪我没有把她认出来,我相信即使是周土辉,也不能够指出这位女士便是那个彷徨痛苦失措的小熬人。

我太替她高兴,真情流露,「你出来工作了,习惯吗?看样子是位成功人士呢,应该属女强人类。」

她忽然握住我的手,感动地说:「振华,你对我们真好!」

「我对你们好?」我莫名其妙。

「我见过士辉,他说你始终待他如一,不但精神上支持他,经济上也不吝啬。」

我渐愧,「哪里的话,这根本是我家人的错——」

「不,并不是,是士辉与我合不来,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我现在不生他的气了,因孩子们的关系,我们也常见面。」

「孩子们好吗?」我问。

「很好,念幼稚园,你不知道,现在幼稚园也有名校的,真可怕。」

「什么时候带她们出来,你知道吗?我也结婚了。」我说。

「恭喜恭喜。」

「但是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我又说。

「不要也罢,做人痛苦多,欢愉少,虽然我现在很好,到底是经过那一番来的……」

「你又结婚了?」

「是,屈臣待我很好,他鼓励我,给我找事情,他在银行界很有点名气,是……银行东南亚董事。」

「我真替你高兴。」

「对了,振华,你到我们公司是因为那块地?」屈臣太太道。

「呵哟,我差点忘了!是关于那块地。」

「你听我说——」

我们为这件事谈了一个下午。她说得头头是道,不由我不服。

必芝芝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她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平和地。

她显然很满意目前的生活,谈到最后,她说她会为我争取利益,然后屈臣先生来接她午饭了。

她诚恳地邀请我同往,我很乐意。

屈臣是个英国人,白发白胡须,粉红面皮,蓝眼楮,一眼看去很有型,像海明威模样,看仔细一点,可以看得出年纪已经不小。他立定主意享几午晚福,而关芝芝可以满足他。

一顿饭时间,屈臣的手臂都放在他小妻子的肩膀上,说不尽的呵护。

他们是这样的愉快幸福,我心中完全释然,担子放下,玫瑰闯下的祸竟有如此完美的结局,出人意料。

那天我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公事包,就从头到尾把这件事告诉更生。

包生听了笑说:「你口气喋喋不休,像长舌妇。」

我不理她,「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她的风度上佳,谈吐优雅,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包生沉思了一会儿,她说:「女人是很痴心的,女人若非踫到不得已的事,不会向事业发展。」

「你呢,你以后不做女强人了?」

「在小家庭中做女强人岂非更容易?生两个孩子,把他们呼来喝去,俨然慈禧太后般,控制与摆布丈夫……太棒了,在社会做人,始终是小配角耳!」更生道。

「所以你思想搞通了,不思上进?」我也笑问。

「自然,现在我有靠山,日子过得笃定,老板讲啥,我当他放狗屁——好了没有?」她瞅著我。

我呵呵地笑。

我在郊区的平房并没有盖成功,关芝芝为我尽心尽力,但生意没谈拢,不是她的错。

老妈自纽约回来,不断赞扬玫瑰现在有多上路。现在她是方太太了,我茫然想。贾宝玉说女儿一嫁便要从珍珠变成鱼眼楮的,呵,鱼目混珠,玫瑰现在是什么模样?

我把她的消息转告周士辉,周傻傻的听著,然后他说:「假如你到纽约——现在很忙,替我问候她。」

这时无线电在播放狄伦名曲北国女郎:

coc1如果你到美丽的北国去

那里河流结冰,夏天结束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穿著件厚外套

抵御那咆吼的风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又卷曲又垂直在胸前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那是我最记得她的模样coc2

忽然之间我有说不出的凄凉,周士辉将永永远远记得玫瑰那个调皮样,他无法忘记她,正如玫瑰会记得令她伤心的人,永远永远。

我在纽约见到玫瑰,正值隆冬。雪花飞舞,北风咆吼,方家的中央暖气开到七十五度,室内有点闷热,我开了一点窗,冷空气像一柄薄刀似的袭上我面孔。

玫瑰正在怀孕初期,她仍然上学,周士辉的北国女郎现在微微有点双下巴,态度略为滞钝,却有种凝重的美,像尊石膏像。最碍眼的是她不断抽烟。

我说:「像个老枪,玫瑰,你现在完全像一个美国女人。」

「美国人有什么不好?完全没有文化负担,过著他们粗糙的科技进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且不管美国人如何,孕妇不应抽烟。」

她略为犹疑,按熄了烟。

我问道:「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

她点点头。

我轻轻说:「早知如此,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

她对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你不打算东山再起?」

她摇摇头。

「那也不必挑方协文。」

她又燃起一支烟,「他给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

「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

「爱情呢,你不再谈爱情了?」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模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著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包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著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包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著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著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包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著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著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著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著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包生大力拍著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著,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著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包生微笑著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著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著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说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可是她还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我点点头。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

「她自己不觉可惜,你替她担心,有什么用?快熄灯睡觉。」

包生熄了灯。

饼了良久,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著的时候,她又说:「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艳女录’上删除。」

我翻了个身,「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会后悔得吐血。」

「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她说,「人们就是这样。」

我说:「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结了。」

「你知道她问我什么?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叫我怎么回答?」我不响。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紧,希望在人间,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我说。

「神经病。」

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睡熟了。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后来醒来,不知是悲是喜。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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