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约秉森在克佑公园的玫瑰圃等。
是深秋,飞机到伦敦,我赶到酒店,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他。
「想我吗?」
「想。」
「下午二时在克佑公园。」
「好。」
情人的对话大同小异,不外如此。我感慨的想:有多少人能堪破情关?
放下电话洗一把脸,叫一客三文治充饥,我看到梳妆台上放著一盒纸包裹的礼物,上面有他的笔迹:给我所爱的人。
我拆开来,是一只金手镯,我戴上,躺在床上。
椅背上搭著他换下来的外套。
这是我们一年一度的幽会。
我叫计程车到克佑公园,正下毛毛雨,空气明澄清晰寒冷,玫瑰花尚且盛放,开得碗口大。
第一次遇见秉森就在这里。我独个儿,他陪朋友游览。
我请他替我拍照,他给我卡片。
在欧洲,但凡说英语的,都好算亲人,踫上黄面孔,博士与唐人街餐馆侍役都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