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的,感情是很重要的一环。」我承认,「而有感情,就该正式结合。」
平姐很讶异的说,「你长大了,不爱标新立异了。」
「同居怎么好算新同异?八百年前倒是流行过。」我笑。
「这次回来耽多久?」
「我不回去了,我回来找事做?」
「什么?正式出来社会?」
「廿六岁了,小叔一直说我们这一辈运气好,像他们,十七岁就要进军社会作肉搏战。」
「他乱讲,夸张得要命,十七岁我还没认得他,他还在念预科,他自己也是廿四五岁才出来做事的。」平姐笑。
「平姐,你都还记得?」
她把眼楮看向远方,叹口气,「有很多事,不是说想忘记就可以忘得了。」
「你还想念他吗?」我渴望知道。
她但笑不语。
饼了」会儿她说:「现在的他,也再不是我所知道的那个人,现在的我,也绝不是认识他时候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