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孩子呢?」
「她是我的。身外物我不计较,但孩子归我所有,是我骨血,她不会离我半步。」
我很为难。
「不过,既然她把部分东西归还给我,我也不会令她失望,她有权探访孩子,并且每年可与她共同生活两个星期——在我指定的住所。」
「如果孩子要跟她呢?她确是她的母亲。」
他摇头,「你少替我担心。」
「法律上她有权。」
「那就要在法庭相见,只怕届时对她名誉有影响。」
「好,我对她说。」
「还有,你,你要遵守诺言。」
「泽叔,你知道我尊重你,也尊重她,说过的话我会算数。」
他自鼻子哼出一声,「我不大肯定,你们干艺术的人,眼中有什么世俗礼法?什么都敢做。从此以后,希望你离得她远远的。」
「她没有告诉你?」
「什么?」
「为著使你放心,她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