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著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