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一吹就后悔,连心都凉了,我太沉不住气,在这种关口,功亏一篑,说出来也没有人同情。是,我恨溥家敏,但何必让他知道,这一拳把我自己的底子全打了出来,我的恐惧,我的自卑,我的幼稚。
我与太初就要结婚了,何苦为这种小事平白翻起风浪。我不想回家,到一间王老五呻酒馆去喝啤酒,一进门就遇见熟人,大家坐在同一桌。开始时我喝闷酒,听他们说及工作及前途问题。
张三发牢骚,「一般人以为咱们专业人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其实有苦说不出,局里起薪点才七千三百元,真是啼笑皆非。」
李四说:「若不懂得长袖善舞,一辈子出不了头,屈居人下,白白浪费了大学六年的心血。」
王五说:「周棠华没有这个烦恼,幸运之神是跟定了他了,人家一出道就年薪三十万,老板即是妻舅,嘿,那种风光还用说吗?朝中无人莫做官……」
他们数人用鼻子发音说话,酸溜溜,听得我很不是劲,喝完一瓶酒,我就走了。
回到家,我决定第二天便辞职,一个月期通知黄振华,我另谋高就去,七千三百元就七千三百元,不见得我周棠华,就从此不能娶妻生子。
下了狠心,一转侧,也就睡著了。
第二天醒来,昨夜不愉快的事,忘了一半,阳光明媚地回到公司,觉得深宵三时半的决定在第二天十点半简直不起作用,刚想打电话叫太初原谅,却有公事绊住了。
两位同事在文件上与我起了争执。
我已经忍著气解释,岂不知其中一个忽然急急说:「跟老周争什么?未开口胜败已分,人家皇亲国戚——」
另一位急急推他一下,又白他一眼,像是叫他学乖住嘴。
我顿时呆住了,一阵心酸,差点急出眼泪来,一辈子都没有受过这种委曲。
啊,原来人们都这么看我吗?
原来我真受了黄家的恩泽——原来我是一文不值的一个人。
我气噎住,过半晌,想必脸色已经变了,那两位同事一声不响,害怕地看著我。我站起来,取起外套,一言不发,转头就离开了办公室了。
我并没有再回去。
我在街上游荡完毕,买了一份南华早报,在聘人广告一栏中寻找工作。
回到家中,我点起一支烟,搬出古老打字机,匆匆打了几封信寄出去。我的心在滴血,我必须要坚强起来,我告诉自己,不是为爱我的人,而是为恨我的人。
傍晚时分,有电话找我。
是黄振华。「你这小子,工作做了一半,坐了不管,开小差到什么地方去了?听说你打了溥家敏是不是?」
我抓住听筒,不想说话。
溥家敏可以告将官里去,我宁愿受罪。
黄振华问:「喂,喂,你还在那边吗?」
「我正式向你辞职,黄先生。」
「你拿这要挟我?」
「不不,没这种事,我只是向你辞职。」
「辞职也要一个月通知!」他恼怒地说。
我勇敢地说:「我明天回来,从明天起计算,一个月内辞职。」
「是因打了溥家敏?」他笑问。
「我不想多说了。」
「好,明天见。」他重重放下电话。
我要自己出去打天下,等到稍有眉目,才娶太初过门,如果一辈子当个小鲍务员,那就做光棍好了,没有本事,娶什么老婆。
我侧身躺在床上,脸枕在一只手臂上,真希望太初打个电话来,只要她给我机会,我愿意向她认错。当年我们在大学宿舍,每个周末,都这样子温存,不是看书,就是听音乐,从来没曾吵过一句嘴,那时的太初,是我的太初,我鼻子渐渐发酸,心内绞痛,眼楮发红,冒起泪水,我把脸埋在手臂弯中。
母亲敲门:「电话,棠华。」
我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去取起听筒。
母亲看我一眼,欲语还休,摇摇头走开。
那边问:「喂?」
是太初的声音。
「太初——」我如获救星般。
她笑,「我不是太初,棠华——」
「你当然是太初,太初,」我气急坏败,「太初!」
「我是罗太太。」
「是太太!」我呆住了。
「是。」她轻笑,声音在电话中听来跟太初一模一样,分不出彼此。
我作不了声。
「你干吗打溥家敏?」她还是笑。
「全世界人都拥著溥家敏!」我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我可以再做一次,我愿意补多一拳,我吃官司好了。太太,他到底是什么人?非亲非故,为什么老找我麻烦?我受够了这个人,我不要看见他。绝对不要!」我挥拳,异常激动。
罗太太静静说:「你妒忌了。」
「不是,太太,你听我说,我不是妒忌,你们都夹在一起欺侮我,你们霸占了太初全部时间,联合起来对付我,想我知难而退,」我大声说,「但我决不退缩!」
我说完了,隔了几秒钟,听见罗太太在电话那一边鼓掌,「好,说得好。」她称赞。
这么美的女人居然这么具幽默感,我的脸红了。
「你总得帮帮我,太太。」
「我不帮你帮谁呢,然而你出手伤人,太过理亏,君子动口不动手呵。」
「总比那些卑鄙小人暗箭伤人的好。」
「嗳,谁是卑鄙小人啊?」她轻轻地问。
罗太太真是,几句话,我的怒气便消了,只是作不得声。
「你过来,我请你吃饭。」她说,「你不能老把我们当仇人。」
我不响。
「我开车来接你吧,」她仿佛在那边轻轻顿足,「罢罢罢,我半小时后到你家。」她挂了电话。
我就像吃了一帖十全大补剂似的,个个毛孔都舒服熨帖起来,过去那些日子里受的怨气,竟也不算得什么了,凡事有个出头的人才好,现在罗太太把这件事揽到身上,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我穿好衣服在楼下等罗太太,她非常准时,开一辆白色日本小车子,来到门口停下。
我迎上去。
她侧侧头,斜斜向我看一眼。
我坐在她身边。
她轻轻抢白我:「看样子你要把黄家的亲友全揍一顿才高兴?」
我响也不敢响,俯首无言。
「你向你舅舅辞了职?」罗太太问。
我委曲地说:「是,是,我不想借他的荫头,同事说我是皇亲国戚,我要凭真本事打天下。」
罗太太叹口气:「人家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自己一点主意也没有?我说你像头驴子,你信不信?」
「信。」我据实说,她说的话哪还有什么商榷余地。
她忍不住笑出来。
罗太太今天又穿一件黑衣裳,料子柔软服贴,腰间都是皱折,也不知是什么名牌子。脖子上一串指尖大圆润的金珠,那晶莹的光晕微微反映在她脸上,她那象牙白的皮肤益发洁净美丽。头发挽在脑后,发髻上插著一把梳子,精光闪闪。钻石瓖成一朵花的模样,如此俗的饰物,戴在她头上,忽然十分华贵好看,罗太太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
罗太太都这种年纪了,尚有这般容貌,难怪溥家敏要死心不息地在她身边幽云似的出没,企图在太初的身上寻觅她母亲的过去。
然而罗太太最大的万有引力尚不是她的美貌,而是她的温柔。
她对我说:「你别急躁,我带你到我自己的家去,请你吃饭,你有什么话,可以慢慢对我说。」
「你自己的家?」
「是,我自己有一幢老房子,」她很为得意,「是老得几乎要塌下来那种,三千多尺大小,隔壁盖大厦,想连我这边也买下来,我不肯,留下它,有时想逃避一下,享受清静,便去住上一两天。」
我纳闷,难道那白色的平房还不够清静吗,难道旧房子拆了不能再找一层新房子?她有非常稚气的单轨道思想,尤如一个孩子般。
她将车子驶上半山,停在一条横路上,我抬头一看,面前是幢战前盖的洋房,宽大的露台,紫藤花低低地攀出露台,垂下来,还有一种白色红芯不知名的花,夹杂其中。露台上挂著黄旧的竹帘,银色的钩子挽起帘子一半,在微风中摇晃,啊,整个露台像张爱玲小说中的布景,忽然有人探头出来,是一个白上衣梳长辫子的女佣人,她听到车声引身出来看,这不便是阿小的化身?
我顿时乐开了怀,烦恼丢在脑后。
罗太太笑眯眯地问:「我这个地方,是不是好?」
我一叠声,「好,好。」
我跟她上楼,她解说:「一共三户人家,我是业主,楼下两户都住老人家,儿女在外国,他们也乐得在这儿享清福。」
佣人替我们开了门,屋内天花板很高,低低垂著古董水晶灯与一些字画,老式丝绒沙发,一张配搭相宜的波斯地毯,一只大花瓶内插著大丛黄玫瑰。呵,玫瑰花并没有老。
我马上跑去坐在沙发上,摊开了手臂,舒出一大口气,这地方有股特别的味道,远离尘嚣的。
女佣人倒出一杯茶给我。
罗太太对我说:「到书房来,你有什么委屈,尽避告诉我。」
委屈,委屈?呵,是委屈。
那间书房非常宽大,一体酸枝家具,一只青花大瓷盆中放著新鲜佛手,冒出清香,一角是全套最好的音响设备与一叠叠的线装书,真是别致的对比。
罗太太忙说:「书不是我的。」
她开了音乐。我注意到墙上架子放著一只小提琴。
「在这书房里,我度过一生最愉快的时光。」她说。
「是吗?」
「嗯。」她说,「这原是我父亲的书房,后来传给黄振华,自他又轮到我。」
我点点头。
那甜蜜的回忆,是溥家敏的大哥带给她的吗?我想问而不敢问。
「好了,棠华,你可以说话了,究竟是怎么回事,到底为何辞职,为啥打人,你说一说。」
我想了一想,答:「我信心不足,想霸占太初独归自用,又没有那种胆量,因此心中矛盾。」
罗太太膘我一眼,笑了:「你肯这么说,证明你是个聪明的孩子,还有得救。」
我说:「我怕,我会失去太初。」
「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的属于你,也不必惋惜。」
「可是我与太初在美国的时候——」我心头一阵牵动,说不下去。
「那段时间已经过去,留为回忆,好好珍惜。」
我低下头。
「是不是得不到的东西一定是最好的?」罗太太问。
我绝望地问:「太太,可是我真要失去她了?」
「她不是已经跟你们议定婚期了吗?」
「离明年春天还有一大段日子,溥家敏又天天出现在她面前,我倒是不怕那些同年龄小子,我缺乏的他们不一定有,但是溥家敏已经有五个孩子,他竟如此……他妻子不管管他。」
「妻子怎么管得了丈夫的心?」罗太太浅浅笑,「棠华,你也太天真了。」
「他是不是追求太初?」
「是的。」
「太初的反应如何呢?」
「我不知道。」
我心急如焚,「太太,你总应该看得出来的。」
她叹口气,「我最不懂得鉴貌辨色,什么人对我好,我也不知道。你也许不相信,我是很糊涂的,这种事情,你舅母最精明。你要是不能豁达地等事情明朗化,最好是在她身上寻找蛛丝马迹。」
我说:「你没有失去过,不知道失去的痛苦。」
「我没有失去过?」罗太太苦笑。
「呵,对不起,太太。」我忽然想起溥家的大少爷。
「我失去太多太多,」她叹口气,「十七岁我第一次失去爱人。」
我吃一惊,我并不知道这回事。
「他娶了别人,抛弃了我,」罗太太低下头看著自己的手,「以后我没有见过他。」
「什么?」我不相信耳朵,「舍弃了你,娶了别人,以后你没有见过他?你不会再见到他了,他早已后悔至死了。」
「你也会讲这样浮滑的话?」她又笑了。
可是我实在是由衷的。
「不过我得到的也很多,」罗太太说,「德庆对我多好,我们相处得极愉快,足以抵得那失去的,况且我们为失去的痛心,不外是因为不甘心离开那最好的东西,至亲爱的人……我老是把事情反过来想,既然得到过,已值得庆幸了,有些人一辈子也未曾经历过呢。」
「太太,你真豁达乐观。」
「溥家明说的,我们应该细数我们目前所得到拥有的一切,棠华,最宝贵的生命。」
我握著自己的双手,「太太,与你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下星期我生日,如果太初不来,你来吧。我保证你一到,她也跟著来。」
「是,太太。」
女佣人走进来,「太太,开饭了。」
小菜精致清淡,出乎意料,罗太太吃得很多,一点不像时下摩登女性,喝茶都不敢加糖,巴不得活活饿死殉道——爱美之道。」
罗太太最自然不过,她的一切都是天赋的,没有一丝做作矫情,这样的人,即使不是长得万分美貌,也讨人喜欢。
饭后她的化妆有点糊,她也不去补粉,与我在露台上喝龙井茶。
我指著露台上那种小巧有红芯的花,不经意地问:「这是什么花呢?」
「这嘛,」她笑一笑,「这花叫作‘滴血的心’。」
我立刻呆住了。
那白花,花瓣上圆下尖,裹在一起,真像一颗小小的、洁白的心,花芯吐出尖端,血红的似一滴血。
我们的心,都有过滴血的时候,伤口或许好了,但是疤痕长留。
罗太太屋里的一切,都是为做梦的人所设。那些曾经流过泪、伤过心、失去过、有回忆、有感情的人,来到这里,宾至如归,因为这屋子的女主人,是最最至情至圣的一个女人。
我深深地感动,不能自己。
「我送你回去。」她放下茶杯,「听我的话,做人无论如何要开朗。」
「是,太太。」
「明天还上班吧?」
我点点头,叹口气,「不幸明天太阳依旧升上来,花儿照样的开,周棠华还是要上班。」
「找到更好的工作才辞职不妨。」她笑一笑说。
她把我送回家。
一连六日,我循规蹈矩地上下班,不发一语,太初不给我电话,我也不打去。
周末是太太生日,我决定独自赴会。
星期六上午太太亲自提醒我,叫我早点去,说下午已经有人搓麻将了。我到花店去搜购黄玫瑰,一共四打,捧在手中上门去。
罗太太亲自来替我开门,「谢谢,谢谢」,她满脸笑容地接过了花,拍拍我肩膀,招呼我进屋。
一进客厅,我发觉茶几、饭桌、地上,满满堆著的都是黄玫瑰,我显然并不是别出心裁的一个人,加上我买来的四打,恐怕连浴室都要容满了。
溥家敏还没到,我只见到他六个安琪儿似的孩子。他妻子也在,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溥太太是个得体的淑女,六个儿女依偎在她身边,使她有慈母的圣洁光辉。
在这间屋子里聚会的,都是上上人物。
罗德庆爵士穿一套深灰条子西装,温和地站在一边笑。
太太的打扮出乎意料鲜艳,紫红丝绒裙子,两只袖子上嵌著缎子的花朵,一双同色皮鞋,大钻石耳环。
黄太太对我笑说:「我这个小泵的穿戴,与任何女子相比毫不逊色。」用手肘踫踫我腰部,挤著眼楮。
黄振华过来说:「人齐了?咱们有歌唱表演。」
我不安地说:「太初还没到。」
话还没说完,门铃一响,男仆去应门,进来的便是太初与溥家敏,他显然是去接她的。
我则转了脸,溥家敏也不避讳一下,他妻子孩子都在此地呢,心中又不快起来。
黄振华眉开眼笑,「过来过来,大家听我们歌颂寿星婆。」
他去把溥家的孩子排成一行,舞动著手臂作指挥状,孩子们先是小声咯咯地笑,然后张口开始唱:
coc1太阳下山明天照样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照样的开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coc2
声音清脆甜蜜,歌词幽默活泼,唱毕还齐齐一鞠躬,笑得我们软成一堆,连太初都忍不住放松了紧绷的脸,罗爵士则摇头大笑。
我从没有听过有人敢以这样的一首歌去贺女人的生日,我只觉得别出心裁,这一家人可爱到巅峰。
气氛马上松弛下来。
太太叠声说:「你们就会糟蹋我,连我生日也不放过我。」
在一片暄闹声中,我避到游泳池边去坐著。
泳池的水面上浮著一片片黄叶,别有风情。
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抬起头来,看到罗太太的脸,雪白的皮肤上一颗眼泪似的蓝痣。她说:「你孤独头似地坐在这里干什么?」
「避开溥家敏,见了他巴不得把他扼死。」我咬牙切齿地说。
太太还想说话,罗爵士来唤她。老先生虽然一头白发,却是风度翩翩,言语又庄谐并重,与咱们并无代沟。
太太转头跟他说:「小两口在闹意见呢,芝麻绿豆的事儿化得天那么大。」
罗爵士说:「他们有的是时间,有什么关系?我与你却得连耍花枪的功夫都省下来,谁让我们认识得迟?」
太太仰起头笑,她的下巴还是那么精致。
罗爵士说:「让他留在此处思想他那维特的烦恼吧。」
他们离去。我苦笑,躺在帆布床上,闭上眼楮。
一阵轻盈的高跟鞋声,在鹅卵石小路上传来,我认得出这脚步声,「太太。」我轻轻说。
回答是一声冷笑。
这声音纵然相似,也不是太太,太太不会冷笑,这是太初。
懊死的太初,倘若她也像她母亲,任凭丈夫指使,岂不是好!我睁开一只眼楮,果然是太初站在我面前,即使是嘴扁扁,她还是那么美丽。
「这下子你还叫她‘太太’,过一阵子,就好升级叫她为玫瑰了!我且问你,你日日夜夜缠住我母亲干什么呢?」
我一愕。我缠住太太?
「你不要脸!」太初啐我。
我连忙打开另一只眼楮,莫名其妙地看著她。
我还来不及回答?她一转身走掉了。
喂,喂,这是怎么一回事?
局势简直千变万化,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
在以后的时间内,太初不再与我说话,我们像捉迷藏似的在人群中躲来躲去。
我抓得住她便说一句:「人家溥太太就在这里,你也不检点一些。」
她恨恨地跳脚,「你瞎说些什么?」
我报她以冷笑,溜开了。
棒了一会儿她又会闪到我身边说:「你不过是希望我会让你搓圆搓扁,告诉你,不可以!」
我立刻反唇相讥:「你已经变得青面獠牙,你照照镜子去。」
太初的眼楮差些没放出飞箭射杀我。
我们要斗到几时呢?我躲进书房去。
在那里,溥太太带著大女儿在弹琴,一下没一下,那曲子叫《如果爱你是错了》:
coc1如果爱你是错了
我才不要做对
如果生命中没有你
我情愿走上错误的道路一生……coc2
在长窗的掩映下,与感情应没相干的太太与小女孩竟然在奏这样的一首歌,呵,说不出的浪漫与凄艳。
我依偎在门旁,轻轻咳嗽一声。
她俩转过头,一式秀丽的鹅蛋脸,母女非常相似,她们的美是没有侵犯性的、温和的,跟太初的美不一样。
溥太太站起来招呼我。
那女孩独自弹下去:
coc1妈妈说这件事真是羞耻简直是不名誉
只要我有你在身边我可不管人们说什么
如果爱上你是错了
我才不要做对
我不要做对
如果那意思是晚上独自睡觉
我不要//我不要做对……coc2
小女孩弹得那么流畅,我怔住了。
「美丽的曲子,是不是?」溥太太轻轻问。
我点点头。
「她父亲教会她。」溥太太说。
我苦笑。
小女孩自琴椅上跳下,摆动著浅蓝色的纱衣,自长窗走到花园去玩了。
溥太太轻轻说:「爱情是可怕的瘟疫,是不是?」
我点点头。
「我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她的声音低不可闻,「我只知道爱也是恒久忍耐。」
小女孩在花园外叫妈妈,招手喊她,溥太太应著出去了。
我心中万分苦涩。
我显然完全知道发生什么事,然而又怎样呢?
我坐在钢琴面前。
良久,我学著弹刚才的歌,叮叮咚咚。
可是太初冷笑著探头进来,骂我,「不要脸,居然搞到琴韵寄心声。」
我弹起来,「你才不要脸,搞得人家夫妻反目。」
太初咬牙切齿,「好,周棠华,你嚼蛆来欺侮我,爸在的时候你敢?」
我骂她,「你爸没了,你的良知也没了。」
她眼楮都红了,「我不要再见你,周棠华,我以后不要再见你了。」
「好得很,咱们就这么办。」我下了狠劲。
她转头走。
没一会儿黄振华走进来,「棠华,你跟太初吵什么?婚期都订下了,还吵架?」
我脸色铁青,「那婚期怕得取消了。」
「棠华,你这小子——你们到底搞什么鬼呢?」
「你是不会明白的,舅舅。」
「是,我诚然不明白,他妈的!」黄振华忽然骂一句粗口,「你们这群人,废寝忘食地搞恋爱,正经的事情全荒废了,就我一个是俗人,死活挂住盘生意——」
黄太太瞪他一眼:「你在骂谁呀你?人来疯。」
黄振华马上收声,噤如寒蝉,我忍不住摇头,舅舅何尝不怕舅母,他以为他自己是爱情免疫者,其实何尝不为爱情牺牲良多。
我取了外套,跟太太道别。
「你怎么不吃晚饭?」太太问,「有你爱吃的八宝鸭子。」
「我头痛,最近身体各部分都发痛。」我埋怨。
「呵,」太太很同情,「怕是水土不服呢,棠华。」
黄振华冷笑:「别心痛就好了。」
我喃喃说:「心绞痛。」滴血的心。
太太说:「那么早点回家休息。」
黄振华说:「你听他的,他哪里是累。」
我恨舅舅不给我一个下台的机会,再加心情不安,一下子就上车回去了。
回到家,母亲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她说她有话跟我说。
我挤出一个笑容,「家法伺候?」
「你疯了你,棠华?」她厉声问。
「我没有疯,母亲大人,你有话慢慢说。」我分辩,「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疯子。」
「你在追求你的丈母娘?」母亲的声音尖得可怕。
我益发诧异,「你从哪里听来的谣言?」
「你不用理,只说是不是真的。」
「啊,母亲,自然不是真的,她再美也还是我的丈母娘,这误会从何而起?」
母亲说:「我不是不相信你,儿子,可是你也总听过曾参杀人的故事。」
「是谁要害我?你告诉我,这故事是怎么传出来的。」我大力在桌上拍一下,令得茶壶茶杯全跳起来,「我必不放过他。」
「你就避避锋头,别跟那美丽的罗太太单独进进出出的,好不好?难怪最近太初都不来了,想必……」
「你别搞错,太初来不来是另外一件事,」我铁青著脸,「她变了,她根本没心思与我结婚,眼前有更好的,她就——」
「你乱说!」一个女子的声音自房内传出来。
太初!
她扑出来,可不就是太初。
「你怎么来了,你应该在舞会里呀。」我说。
我说:「你益发能干了,你连奇门遁甲都学会了。」
「我若不来,岂不是让你在妈妈面前用话垢了我?」
我冷笑,「我明白了,说我追太太那谣言,是你传出来的。」
「胡说,」太初涨红了脸。
「住嘴!」老妈暴喝一声。
我与太初停了嘴。
「太令我失望了,太经不起考验了,未婚夫妻一天到晚吵架,你们累不累?」
我不出声,在母亲面前,我总是给足面子给她。
「不过,」老太太忽然和颜悦色起来,「你们两个人肯一起赶到我面前来分辩,这证明你们心中还是放不下,是好现象。」
这句话说到我心坎里去。放不下,岂止放不下!我斜眼看太初,她小脸煞白,虽是如此,侧面的线条还是美丽得像一尊雕像。
我叹口气。
我说:「你这话从何说起?我怎么会跑去追求丈母娘?我难道不想活了?这根本是一场误会,我看有人不想我们生活得太愉快倒是真。」
「那么你又相信我跟溥家敏有嗦?」太初发话。
「他追求你是实,你没有拒绝他也是真,我有冤枉你吗?」我怒火暴升。
「他是我们家亲友,我如何视他是陌路人?」太初抢白我。
我冷笑,「倒是我不讲道理了?」
「根本就是。」
「溥家敏与你黄家非亲非故,他有妻有子,你没有见到溥太太痛苦的表情?你不觉得溥某对你倾心?」
「不但不忌讳,你还间接鼓励他,这笔帐怎么算?」我说。
「所以说你根本不明白!」太初说,「我要是避开他,更加令人疑心。」
「哈哈哈,」我皮笑肉不笑,「我从未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
太初说:「你笑死了算了。」
老妈说:「太初,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也只有你这么一个媳妇,你们互相别诅咒了好不好?」
「你从此刻就不准再见溥家敏。」
「我不让你见太太行不行?」她反问。
「太太是我岳母,咱们一家人,溥家敏算老几,他也来轧一脚?」我把声音提高。
房门一打开,黄振华太太推门出来。
我吓得张大了嘴巴,「我的天,我的睡房变了乾坤袋,里面还躲著多少个人?」
黄太太说:「我出现了,你就该收口了,」她和蔼地说:「还吵什么呢?」
「舅母,」太初扑过去说:「他这么糊涂——」
「再糊涂——谁叫你爱他呢?」
太初没有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咱们在圣荷西的时候,非常快乐,从来没有这么复杂的事,现在他怪我,溥家敏怪我,溥太太也怪我,妈妈也不高兴,我变了猪八戒照镜子,怎么照都不是人,我不喜欢香港。」
「太初!我们回去吧,我不要年薪三十万了,我不要成为第二个黄振华,我没有这种天份,」我激动地说,「太初,倘若赚得全世界,而失去了你,还有什么意义呢?」
「我完全应付不来这里的生活,棠哥哥,你跟妈妈说一声,我们回去吧。」太初说。
我们的手又紧紧握在一起。
妈妈眼楮濡湿,点点头,「好,结了婚你们马上走,做外国人去,只要是快乐就好了,十亿中国人不见得不能少你们两个。」
「妈妈,」我说,「我与太初都是普通人,我俩经不起试练,不要说搁在旷野四十天,四天我们就完蛋了。请你原谅我们,我在港耽搁下去,只怕我们两人都没有好结果。」
「得了得了,」妈妈说,「我看这半年来你们俩也受够了,各人瘦了三十磅。」她掏出手帕来抹眼泪。
太初说:「真对不起,妈妈。」
「你自己的妈妈呢?」老妈问。
太初脸色有点僵,不回答。
黄太太在一边说:「她旁骛甚多,不打紧的,又是个时常走动的人,她要见太初,自然见得到。只是太初——你舍得香港这一切繁华?」她摊摊手。
「我不舍得,」太初老老实实地说,「我喜欢夏天坐船出海,我喜欢这些舞会,我也爱穿美丽的衣裳,戴精致的首饰,但比起这些,棠哥哥更为重要。我跟他呕气的这些日子里,并不开怀,我不争气。舅母,我无法成为香港上流社会的名媛,我应付不来,我觉得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像回去念满学分毕业,像跟棠哥哥结婚,住在一间大屋子里,养五个孩子,每个孩子养一只猫。舅母,我想我像爸爸,我永远不会成为第二朵玫瑰花,我想我是一株树。」
大家呆呆地听著。
我的房门慢慢推开,出来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问:「房里到底还有谁?」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变的心。
太初说:「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天下没有白白得来的东西。在太太这里,我的代价是失去自己与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况是两件。不,我不能同时没有棠哥哥又没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们回美国,这里留给太太,她适合这里。」
舅母抬头看见溥家敏,轻轻跟他说:「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说过,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脸色苍白,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角。
舅母说:「家敏,你现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头,看到那么英俊的男人,脸上有那么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难过。我再比我自己刻簿十倍,也说不出讽刺的话。
太初开口:「我也想这么说,其实溥太太是最适合你的人——」
黄太太朝太初丢一个眼色,太初不出声了。
溥家敏的脸转过去,并不出声,隔了很久很久,我们都难过地看著他,他把头转过来,轻轻说:「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黄太太说:「我与你同走。」
他俩打开门就走了。
我与太初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也顾不得那么多,就当老妈的面,表示亲密。
我低声说:「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说,「我们承认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试练自己?我们情愿活在氧气箱中一辈子。」我问太初,「是不是?」
没过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婚是在香港结的,太初穿著糖衣娃娃似的礼服,雪白的纱一层一层,头上戴钻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挂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项链,真怕珠宝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然而她是那么美丽,娶妻若此,夫复何求。
傍她一根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话中的仙子。
一到注册处,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转移,目瞪口呆。
案母笑得心花怒放,两老挤眉弄眼,无限得意。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摄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著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土身边,眼楮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著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地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这似乎不是我们的难题。
黄振华兴高采烈地发著牢骚,「好了,太初的画展下个月开了,是没问题,可是画家本人却不在香港,有没有更别出心裁的事?」
棒一会儿:「如今的年轻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竞争与接受挑战。」
又说:「记者们都闻风而来……」
臂礼的人都有数十个,都挤在一间宣誓室中,热闹非凡。
好不容易签了名,满头大汗地挤出注册处,黄振华说:「预备了一个小小的茶会,劳驾你们移一移玉步。」
我与太初面面相觑,只得登了车,跟著去。
那个「小小的茶会」,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鬓影,太初换了准备好的衣裳,偷偷告诉我「我很累。」
我连忙警告她:「你可不准问‘完了没有’,据说宣统皇帝坐龙廷的时候,一直说累,太监安慰他说:‘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当心你嘴巴。」
太初弯下腰笑。
我吻她的脸。这太初,是大学时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满意地离去,我们真是筋疲力尽。
太初拉著「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脚搁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来,「球鞋!原来你一直穿著球鞋?」
「不行啊!」我叫,「我的脚如穿高跟鞋站那么久,简直会破掉。」她呼呼地笑。
我过去呵她的痒,两人倒成一堆。
黄太太见到,叹气说:「一万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么泡了汤。」
我扶太初起来,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声,不见一半,我们又笑。
黄太太笑说:「啐,啐,回去圣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实在是替我们庆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没见到溥家敏。
「他没有来。」黄太太轻描淡写地带过。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伤心人。
因为心情太好的缘故,我怜爱我的仇敌。
「他怎么了?」我问道。
黄太太微笑,「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宗旨,否则如何过了一个沉闷的日子又一个沉闷的日子,有些人只为卑微地养妻活儿,有些人为升官发财。而溥家敏呢,他为追来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你们为他难过吗?不必,他不知道在这里面得到多少痛苦的快感,这简直是他唯一的享受,放心吧。」
黄太太简直是一具分析感情的电脑,什么事经她一解释,马上水落石出,我开始了解到黄振华的痛苦。
太初是最适中的,她性格在她母亲与舅母之间。做女人,能够糊涂的时候,不妨糊涂一点,靠自己双手打仗的时候,又不妨精明点,只有太初具这个本事。谁能想像黄玫瑰有朝一日坐写字间呢?又有谁相信黄振华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能文能武。
得到太初,真是我毕生的幸运。
回到美国,我们住三藩市,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继续念书,课余为我煮饭洗衣服。
我常常告诉她,「你看你的福气多好,老公赚钱你读书,多少洋妞得赚了钱来供老公读书呢。」
太初含笑,然后说:「多谢指教,多谢指教。」
黄振华先生自香港叫秘书速记,写了一封长达五张纸的信来,主要是告诉我们,太初那个画展如何成功,有一个神秘的客人,买了她十张画之多。
我扁扁嘴说:「有什么神秘?这人八成是溥家敏,买了画回去,饭厅挂一张,厕所挂一张……哼!」
太初抿著嘴笑,一双眼楮在我的脸上溜来溜去。
我老羞成怒,咆哮道:「快到厨房去做饭,肚子饿了。」
太初很会做人,一溜烟地进厨房去了。
我不好意思,连忙跟进厨房,搭讪地说:「近来莱式益发做得好了,是照这本烹任书做的吗?唔……南施鲁菜谱……」我忽然歉意起来,「从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的画册到南施鲁的菜谱,太初……」
太初转头过来,瞪著她那美丽的大眼楮,「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那是什么东西,一种意大利新家具?好难念的名字!」
噢,太初。
我们在厨房内拥抱良久。
我们的故事到此为止,也应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