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我终于绝望地抬起头来。黄太太是对的,我目前最好是住在这里。
稍后……稍后我或许可以回加拿大去,我有那边的护照,离开香港远远的,眼不见为净。
我洗个脸,坐在厨房不动。
黄振华起床了,「家敏,你怎么了?你的粘在了这里?」他在厨房门口张望一下。
我跟黄太太说:「我想见一个人,你要帮我忙。」
黄太太凝视我,「我知道,我已经叫了她来。」
「什么时候?」我一惊。
「现在就到了。」
啊,黄太太真令我感动。
她的话还没说完,门铃已经响起来。
女佣人边扣钮子边去开门,咪咪站在门外。
我上一步趋向前。
咪咪有点憔悴,她眼楮略为红肿,一张脸却显得更清秀,因为她更瘦削了。
我悲从中来,她是这样的爱我,有机会也不摆我架子,毫无保留地爱我。我把她拥在怀内,脸埋在她秀发里,嗅到我往日熟悉的香水,我哽咽地说:「咪咪,我求你原谅我,并且嫁我为妻。」
咪咪哭了,她说:「好好,家敏,我答应你。」
我禁不住她的宽宏大量,羞愧得要命,我说:「咪咪,你不会以我为耻,我会做一个好丈夫。」
黄太太说:「不用解释了。」她的双臂围住我们俩个人。
我说:「我得找房子住,还有装修、家具,我们要去度蜜月——」
「最重要是买婚戒。」黄振华说。
咪咪什么也不说,只是抱著我的腰,头靠在我胸前。
我说:「黄太太,烦你通知我大哥一声,我订婚了。」
「放你一星期假,」黄振华说,「更生,你还站著干什么,快快开车送我上班。」
他们夫妻俩恩爱地走开。
我对著咪咪,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天气已经转凉,颇有秋意。我忽然怀念我寒窗十载的地方。
我握著咪咪的手说:「让我们到魁北克度蜜月,那里雪下得很大,我们穿得厚厚,到公园走,在湖上溜冰,我们会生活得很快乐。夏天再来的时候,我们可以租一间大房子,前后有花园那种,我们要生很多孩子,因孩子有生存的权利,你管家,我赚钱。咪咪,我们不回来了,你说好不好?」
「好。」
「我们在这里结了婚就走。」我说。
「好。」
「我们不再开摩根跑车,我们买一辆实际的旅行车,好不好?」
「好。」
「我们会很幸福。」可是我心中没有幸福感,我已是一个死人,幸福与我无关,只剩无边无涯的荒凉。
我与咪咪絮絮说了整个上午的话,留学时期最细微的小事都拿出来告诉她。
其实我们认识很久了,这一些她都应该听过,应该记得,但我愿她再知道一次。
有咪咪的家人与黄太太帮忙,一切进行得飞快,日子定好,酒席订下来,衣服都办齐,我的表现并不比一般新郎差。
咪咪对于我忽然决定娶她为妻的经过,一言不提,一句不问,娶妻娶德,夫复何求。
大哥问我:「你这个婚结得很匆忙。」
我正在家收拾冬天的衣物要往魁北克,听他这么说,连忙装出一个笑容。「那里,我跟咪咪在一起,日子不浅,你是知道的。」
「可是——玫瑰呢?」大哥含有深意地问。
我心如被尖刀刺了一下,「玫瑰怎么样?她结过婚,又有孩子,我最怕这种麻烦,况且她那个丈夫又夹缠不清,她本人又只会叫人服侍著——累都累死,黄振华又不喜欢人家踫她,我就觉得吃不消。」
大哥微笑,笑容里很有内容。
我把毛衣一件件折叠好,收进皮箱里。
「你可知道,最近我在约会玫瑰?」大哥低声问。
我连忙作一个诧异的表情,「是吗,她?」
「是的。」
「她的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我说。
「我记得你曾经对她颠倒不已,家敏。」
我拼命地笑,「大哥,颠倒是一回事,结婚又是另外一件事,我可不是艺术家、浪漫的傻子,放著会服侍我的女人不要,虚无缥缈的去追求一个叫我服侍的女人,这不是老寿星找砒霜吃?」
大哥凝视我。
我耸耸肩,「你知道我,爱玩的脾气是不改变的,老不肯为爱情牺牲,如今咪咪的家人不放过我——」
我说:「喂,大哥,我养九个孩子,你可是要负责替他们取名字的。」
「九个?」大哥的注意力被转移,皱皱眉头,「真的那么多?」
「不多了,」我拍拍大哥的肩膀,「以前的人都生这么多,人口爆炸也不在乎我这几名,聪明人可以多生孩子,笨人就不必。」
大哥笑著摇头。
「这样就成家立室了。」我说道,「香港多少独身女郎要暗暗落泪。」
「你少吹牛。」大哥笑。
「真的,你也快快拉拢天窗吧。」我闲闲地说。
大哥犹豫片刻说:「我也正与玫瑰商量这件事。」
我晴暗想:那我是做对了,不由我不退出。
大哥说:「可是那个方协文实在是难缠,他现在索性住在香港,也不回纽约,天天跟在玫瑰身后,非常麻烦。」
「暂时避开他,你们上巴黎,不见得他也跟到巴黎去。」我说。
「但他是孩子的父亲,玫瑰并不肯把孩子还给他。」
「婚是离了是不是?」我问,「他终于答应离婚?」
「就因他终于愿意离婚,玫瑰反而不忍对他太苛。」
「他这个人就是麻烦而已,是个很窝囊的家伙,不见得有危险。」
大哥转变话题,「我们不说这些事,你也好久没见玫瑰了,她一向待你如兄弟的,你就把新弟妇带出来见一见她。」
待我如兄弟?我沉默,大哥,你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家敏?」
「是,就明天中午好了。」我说。
我提起皮箱打道回黄府,黄太太代我检查,她问:「怎么全是毛衣没裤子?」
我那可怜的头靠在窗口不出声。
无线电中又在播老好洛史超域的曲子:
coc1我不欲谈及
你如何粉碎了我的心
我的心
我的老心——coc2
我轻轻地问:「谁开了无线电?」
「我。」黄太太放下毛衣。
第二天中午,黄家全家、我们两兄弟,以及咪咪一起午饭。
咪咪大方镇静得令我佩服,淡淡地、一派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模样,直至她看到玫瑰,她与我一般地呆住了。
玫瑰已不再戴孝,化妆得容光焕发,金紫色的眼盖,玫瑰红的唇,头发编成时下最流行的小辫子,辫脚坠著一颗颗金色的珠子。配一条蔷蔽色缎裤,白色麻纱灯笼袖衬衫,手腕上一大串玻璃镯子,叮叮作响。
一千零一夜的女主角自画片中举步出来。
而大哥一贯地白衬衣黑西装,以不变应万变的玫瑰。
我的牺牲是有价值的,他俩是一对壁人,应该早认识十年。我的心痛苦地牵动。
黄振华皱眉,「小妹,你出来吃个三文治,也得打扮得嘉年华会似的,真受不了。」
玫瑰说:「我只会打扮,这是我唯一的本事,学会了不用挺可惜。」笑得如盛放的玫瑰。
黄振华看大哥一眼,「你本事不只这样,尚有溶解冰人的能耐。」
大哥微微赔笑。
「玫瑰,溥家明是你一生中所认为的男人最好的一个,好自为之。」黄振华说。
「是,大哥。」玫瑰说著侧侧头,情深地看著我大哥。
我慌忙低下头。
「还有你,家敏,」黄振华说:「你要善待咪咪。」
黄太太来解围,「振华,你别倚老卖老了,哩嗦,没完没了,才喝了杯茶就装出发酒疯的样儿来。」
黄振华歉意地拍拍妻子的手。
玫瑰说:「恭喜你,家敏。」
「不必客气。」我强装镇静。
她又跟咪咪说:「我跟家敏,真像姐弟似的,他成家立室,我自然是高兴的。」她自手袋中取出一串闪闪生光的钻石项链,要替咪咪戴上,「这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黄太太笑说道:「光天白日,戴什么这个,脖子上挂著电灯泡似的。」
玫瑰却带种稚气的固执,非要咪咪戴上它不可。
咪咪居然并不反对,于是就戴上了。
我只能说:「很好看。」吻咪咪的脸一下。
那天下午,我们去取机票途中,咪咪很沉默,用手指逐一拨动钻石,然后她说:「她是那么美丽,连女人都受不了她的诱惑,铁人都溶解下来。」停了停又说道,「她那种美,是令人心甘情愿为她犯罪的。」
我心烦躁,因而说:「这与我俩有什么关系?」
「她与溥家明是天生一对,两个人都不似活在这世界里的人:谪仙记。」
我们终于取到机票,一星期后动身往加拿大了。
我们累得半死,婚宴请了一千位客人,近五百位女客都比不上玫瑰的艳光。
她那件紫玫瑰色的露背短纱裙令全场人士瞩目,倚偎在大哥身边,整晚两个人都手拉著手。
黄振华对我笑说:「我一直以为溥家明是铁石心肠,」非常言若有憾,心实喜之,「原来以前是时辰未到。」
礼成后送客,搅到半夜三更,回到酒店,还没脱衣就睡著了。
半夜醒来,发觉咪咪已替我脱了皮鞋,她自己总算换过睡衣,在床上憩睡。
我觉得无限的空虚清凄。
呵,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心灰意冷,走到床边躺下。咪咪转一个身,我抱住她,忍不住哭泣起来。
我的老心。
第二天下午,我们就往加拿大去。
咪咪说她一到那边,就要睡个够,她说她吃不消了。
实事上她在飞机上就已经熟睡,头枕在我的肩膀上。
我于是像所有的丈夫们一样,为妻子盖上一条薄毯子,开始看新闻杂志。
做一个好丈夫并不需要天才,我会使咪咪生活愉快,而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懂得世上最幸福的人便是知足的人。
在魁北克郊区咪咪与我去找房子,咪咪说著她流利的法语,与房屋经纪讨价还价。
屋价比香港便宜得很,我看不出有什么可讲价的,但我乐意有一个精明的妻子。
我们看中一幢有五间房间的平房。房子的两旁都是橡树,红色松鼠跳进跳出,简直就似世外桃源。
我说:「买下来吧。」一年来一次都值得。
「九个孩子。」咪咪笑,「最好肚子上装根拉链。」
「辛苦你了。」
「你养得起?」她笑问。
「结婚是需要钱的,」我说,「没有这样的能力,就不必娶妻。」
「可是孩子们历劫一生的生老病死呢?」她问。
「我尽我的能力供养关怀他们,若他们还不满足,或受感情折磨,或为成败得失痛苦,那是他们的烦恼。」
咪咪抱紧我的腰笑起来。
一个月的蜜月我们过得畅快舒服,咪咪对我无微不至,天天早上连咖啡都递到我面前,我还有什么埋怨呢,心情渐渐开朗,生命有点复活。
每天早上我都问她同一的问题:「你怀孕了没有?」
她每天都笑骂我:「神经病。」
我俩乐不思蜀,不想再回香港去。
我又不想发财,胡乱在哪里找一份工作,都能活下来,咪咪也不是那种好出风头争名利的女人,她会迁就我,我们就此隐居吧,回香港作甚。
此念一发不可收拾,我便写一封信回家,告诉大哥我的去向。
信放进邮筒时我想,他毕竟是我的大哥,世上唯一与我有血缘的人,我千怪万怪,也不能怪到他的身上。
一个明媚的早上,我与咪咪在公园中散步。
她问我:「你快乐吗?」
我答道:「我很高兴。」
「你快乐吗?」咪咪固执起来,犹如一条牛。
「不,」我说,「我不快乐,快乐是很深奥的事。」
「你爱我吗?」
我拍拍额角,「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问这种问题,你喜欢听到什么样的答案呢?说声我爱你又不费吹灰之力,你何必坚持要听见?」
咪咪笑而不语。
「黄振华从来没有疯狂地爱过苏更生,可是你能说他们不是一对好夫妻吗?谁说我们不是好夫妻。」
咪咪不出声。
「女人们都希望男人为她而死,是不是?」我笑,「如果我死了,你又有什么快乐呢?」
咪咪抬起头看蓝天白云的天空,她微笑。我最怕她这样微笑,像是洞穿了无限世事,翻过无数筋斗,天凉好个秋的样子——一切都无所谓了,她已经认命了。我叹口气。
我情愿她骂我、撒娇、闹小性子——女人太成熟懂事,与男人就像两兄弟,缺少那一份温馨,作为一个朋友,咪咪与黄太太自然是理想中人,但终身伴侣……我看了看咪咪。
《红楼梦》中有句话叫做「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我现在明白这句话了。
于是我也像咪咪般凄凉地笑起来。
两夫妻这么了解地相对而笑,你说是悲还是喜。
我握紧了她的手。
「你留在这种不毛之地——怕是一种逃避罢。」咪咪说。
「是。」我说,「求求你,别再问下去。」
「好,家敏,我答应你,我永远不再问问题。」
咪咪说:「你明知说一两句谎言可以令我高兴,但你坚持要与我坦诚相见,因为我受得住。」
「不,」我答,「因你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女人,我在你背后做什么都瞒不过你。」
「我为聪明误一生?」她又笑。
「本来是。」我说,「我们都为聪明误了一生。」
能与妻子如此畅谈,未尝不是快事。
回到家,桌面搁一封电报,电报上说:「急事,乞返,黄振华。」
我问:「什么事?」
咪咪想了一想:「黄振华本人是绝对不会出事的,他原是个精打细算、四平八稳的人。」
「那么是玫瑰的事,」我说,「玫瑰跟我还有什么关系?」
「亦不会是玫瑰的事。」咪咪说,「黄振华做事极有分寸,他不见得会拿玫瑰的事来麻烦你。」
「推理专家,那么是谁的事?」
「是你大哥的事。」咪咪说。
我的血一凝。可不是!
「大哥?」我反问,「大哥有什么事?」
「接一个电话回去!快。」咪咪说。
我连这一著都忘了做,多亏咪咪在我身边。
电话接通,来听的是黄太太。
我问:「我大哥怎么了?」
「你大哥想见你。」
「出了什么事?」
「你赶回来吧,事情在电话中怎么讲得通呢?」
「大哥有没有事?」
「他——」
「谁有事?」我停一停,「玫瑰可有事?」
「玫瑰没事,家敏,我心乱,你们俩尽快赶回来好不好?你大哥需要你在身旁。」
我与咪咪面面相觑,不知葫芦里卖什么药,咪咪接过电话:「黄太太,我们马上回来。」她挂上话筒。
咪咪取饼手袋与大衣。
「你做什么?」
「买飞机票回香港。」
「我不回去。谁也没出事,吞吞吐吐,我回去干吗?」
「有人不对劲。」咪咪说,「我有种感觉他们大大的不妥。」
「谁不妥?」
「回去就知道了。」
「我不回去,死了人也不关我事。」我赌咒。
咪咪静默。
我说:「好好,这不是闹意气的时候,我跟你一起走,可是我刚刚预备开始的新生命——」
咪咪抬起头问:「你的旧生命如何了?」语气异常辛酸。
我搂一搂她的肩膀,「我们一起走。」
订好飞机票我们再与黄太太联络,她在那头饮泣。
我觉得事情非常不妥,心突突的跳。
黄太太是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人物,即使黄振华有外遇给她踫上,她也只会点点头说「你好」,倘若她的情绪有那么大的变化,事情非同小可。
在飞机上我觉得反胃,吃不下东西,心中像坠著一块铅。
咪咪也有同感,我们两个人四只手冷冰冰的。二十四小时的航程不易度过。
我说:「我只有这个大哥,……」断断续续。
咪咪不出声。
「大哥要是有什么事——」我说不下去。
我用手托著头,一路未睡,双眼金星乱冒,越接近香港,越有一种不祥的感觉。
终于到了飞机场,我们并没有行李,箭步冲出去,看到黄振华两夫妻面无人色地站在候机室。
我的心几乎自胸腔内跳出来。
我厉声问:「我大哥呢?」
黄太太说:「你要镇静——」
「他在哪里?」我抓住黄太太问说,「你说他没事,你说他没事的——」
黄振华暴躁地大喝一声,「你稍安毋躁好不好?从来没看见你镇静过,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没读过书,一点点事又哭又叫!」
「振华——」黄太太劝阻他。
咪咪挡住我,「我们准备好了,黄太太,无论什么坏消息,你快说吧。」
「家敏,你大哥有病,他只能活三个月。」黄振华说。
咪咪退后三步,撞在我身上,「不!」
我只觉全身的血都冲到脑袋上去,站都站不稳,耳畔「嗡嗡」作响。
棒了很久很久,我向前走一步,脚步浮动。我听见自己问:「大哥,有病?只能活三个月?」
黄太太垂下泪来,「是真的。」
「什么病?我怎么一点不知道?」我双腿发软。
「他没告诉你,他一直没告诉你。」黄太太说,「现在人人都知道了,可是玫瑰硬是要与他结婚。」
「大哥在哪儿?」我颤声问。
「在家。」黄振华说道。
「玫瑰呢?」我说。
「在我们家。」黄振华说。
咪咪说:「我们回去再说,走。」
坐在车子中,我唇焦舌燥,想到大哥种种心灰意冷的所作所为,我忽然全部明白了。
他早知自己有病。
但是他没对我说,他只叫我赶快结婚生十个八个儿子,他就有交代了。
我将头伏在臂弯里,欲哭无泪。
黄太太呜咽说:「到底癌是什么东西,无端端夺去我们至爱的人的性命?」
黄振华喃喃地说:「现在我们要救的是两个人,玫瑰与家明。」
我也不顾得咪咪多心,心碎地问:「玫瑰怎么了?」
「她无论如何要嫁给家明,她已把小玫瑰还给方协文,方协文已与她离婚,带著女儿回美国去了。」
我呆呆地问道:「她竟为大哥舍弃了小玫瑰?」
「是,然而家明不肯娶她,」黄太太说,「家明只想见你,可是你与咪咪一离开香港,我们简直已失去你俩的踪迹,直至你们来了一封信,才得到地址。」黄太太累得站不直,「你回来就好了,家敏,我发烧已经一星期了。现在医生一天到我们家来两三次。」
到达黄家,我顾不得咪咪想什么,先找玫瑰去。
推开房门,她像一尊石像似地坐在窗前,泥雕木塑似,动也不动。面色苍白,脸颊上深陷下去,不似人形。
「玫瑰!」我叫她。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站了起来,「家敏!」她向我奔来,撞倒一张茶几,跌在地上。
「玫瑰!」我过去扶起她。
她紧紧拥抱我,也哭不出来,「家敏。」
我按住她的头,我的眼楮看向天空,带一种控诉,喉咙里发出一种野兽受伤似的声音。
咪咪别转了头,黄振华两夫妻呆若木鸡似地看著我们两人。
我说:「玫瑰,你好好的在这里,我去找大哥,务必叫他见你,你放心,我只有他,他只有我,他一定得听我的话。」
玫瑰眼中全是绝望,握著我的手不放。
「你先休息一下,」我说,「我马上回家去找他。」
玫瑰仰起头,轻轻与我说,「我爱他,即使是三个月也不打紧,我爱他。」
我心如刀割,「是,我知道,我知道。」
黄太太说:「玫瑰,你去躺一会儿,别叫家敏担心。」
玫瑰的魂魄像是已离开她的躯壳,她「噢」了一声,由得黄太太抱著她。
黄振华向我使一个眼色,我跟著他出去。
他说:「我们去找溥家明。」
我喉咙里像嵌了一大块铅,一手拉著咪咪不放。
咪咪眼泪不住地淌下来。
我反反复复地说:「我只有这个大哥——」
到家我用锁匙开了门,女佣人马上迎出来,「二少爷,大少爷不见客。」
「我是他兄弟!」
「大少爷请二少爷进去,客人一概不见。」老佣人要强硬起来,就跟家主婆一样。
我说:「这也是外人?这是二少奶!」
咪咪连忙说:「我在这里等好了。」
我既悲凉又气愤,随佣人迸书房。
大哥坐在书桌前在调整梵哑铃的弦线,他看上去神色平静。
「大哥!」我去到他面前。
他并没有抬起头来。「你也知道消息了?」
「大哥,你何必瞒著我?」我几乎要吐血。
「以你那种性格,」他莞尔说,「告诉你行吗?」
「大哥——」
「后来玫瑰终于还是查出来了,她是一个细心的女子。」大哥说,「瞒不过她。」
「你还能活多久?」
「三个月。」他很镇静,「或许更快,谁知道。」
「可是玫瑰——」
「所以你要跟玫瑰说:有什么必要举行婚礼?如果她愿意伴我到我去的那一日,我不介意,可是结婚,那就不必了。」
「她爱你。」
「我知道。」大哥燃起一支烟,「我也爱她。我们在这种时间遇见了,她给我带来生命中最后的光辉,我很感激她,」大哥微笑,「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因而放肆了一下,把她自你手中抢过来。家敏,你以为如果我能活到七十岁,我会做这种事吗?」
「你早知道了。」我说。
「是,我早知道,我也知道你爱她。家敏,但我想你会原谅我。」他若无其事地说。
「医生说了些什么?」我伤痛地问。
他拉开抽屉,「资料都在这里,你自己取去看,我不想多说了。」
「玫瑰想见你。」
「我不会跟她结婚的。」
「她很爱你,她愿意与你结婚。」
「她的脑筋转不过来,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个月之后,我真的会死,她真的会成为一个寡妇。」大哥说。
我说:「我想她不至于有这么幼稚,你不应轻视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头,「她迟早会忘了我,家敏,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大哥——」
「回去告诉玫瑰,我们的时间太短,不要再逼我结婚。」大哥说。
「大哥——」
「别多说了,家敏,你应当为我高兴,人生三十不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闭上眼楮,眼泪如泉般涌出来。
「家敏,」大哥说,「你那爱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么不如意就淌眼抹泪的,把咪咪叫进来,我有话跟她说。」
咪咪应声就进来,双眼哭得红肿。
大哥诧异,「我还没死,你们就这个样子!」
「大哥!」咪咪过去搂住他,索性号陶大哭起来,一边叫著,「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却仍然不动容。
我用手托著头,黄振华低声跟我说:「家敏,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说:「家明需要的是过一段安宁的日子,我们总要成全他。回去设法说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个月,」黄振华摆摆手,「他一切还不是为了玫瑰。」
我说:「两人在这种时间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泪。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们身后,「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见了她,我是多么幸运。」
我受不住,「你还笑,大哥,你还笑!」
「人总是要死的,」他很温和,「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重要的是活著的时候,总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他紧紧地拥抱。
他比许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长,他说得对,他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也爱他,实已胜却人间无数了。
我们一家人从此要压抑自己,不提死亡这个名词。
我与玫瑰谈了一个通宵。
她几乎要发疯了。
「我找了他半辈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却只剩下三个月。」她的眼楮空洞。
「有些人一辈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学。
「我爱他。」
「我们都知道。」我说。
「我很爱他很爱他。」她说。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说:「我知道。」
「我也爱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爱你如爱我自己,我爱家明,却甚于爱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坚持为我好,不肯与我结婚,我也没法子,我仍然爱他,我愿意陪伴他这一段日子。」
我说:「我大哥实在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
玫瑰勇敢地说:「你们也许不明白我对家明的感情,实际上我认识他不止这些日子。第一次见他,我就有种感觉:我知道这个人已经长远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吗?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经很久了。」
心上人。我凄凉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尝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将搬进去与他同往,」玫瑰说,「你们也不会反对吧。」
我摇摇头。
「也许你不知道,」玫瑰说,「我会煮很好的菜式,我也会打毛衣,我会服侍家明,使他舒适安逸。我们其实很幸福,我们只有三个月,我们不会有时间吵架,也不会有机会反脸,我们享有情侣的一切欢愉,却没有他们的烦恼,」玫瑰忽然乐观起来,「家敏,鼓励我。」
我将她抱在怀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进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书房门边欢迎她,她看见大哥双眼中充满爱怜与仰慕,嘴角有一个美丽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苍白,一副饱受折磨的模样,但依旧漂亮得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因此脸上添上一股圣洁的光辉。大哥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笑说:「你终于屈服了?」
他俩的世界再也没有旁人,我与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说:「我们只是凡人。」
我看著咪咪说:「我们是要白头偕老的,我要你为我生许多孩子,女儿不计分,起码三个儿子,我没有那么伟大,我知道生命多灾多难,可是我喜欢看到孩子们奔来奔去。咪咪,你马上怀孕吧。」
咪咪点点头,「好,就让我们做件最俗气的事,身为知识分子而拼命生养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里哪里,家敏,也许我永远没有机会证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也确实爱你多于自己。」
我说:「咪咪,这件事早已获得证实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时间更为敏感。
天天太阳升上来,我会感叹,又是一天,这是家明剩余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阳下山,我又会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无时无刻我不是心中绞痛。
因无法集中精神工作,我与黄振华都处于半休息状态。
玫瑰表现了她无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个没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宁静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样,我们邀他俩出来,多数不成功,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真实:「没有时间。」
我往往在下午带著咪咪去探访大哥与玫瑰,看他俩打情骂俏,过著仿佛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楮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著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著,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楮看著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著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著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著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模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著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著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著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咪咪,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咪咪别转头,不出声。
棒了很久,她说:「家敏,我有孕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将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肠百结中看到一线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们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问我。
「叫小明,小小一点像家明就够了。」我说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们的孩子也不必太聪明,稍微一点点聪明就够了。」
「在小处著眼有什么不好呢?」我说,「做小人物才快乐呢。」
黄振华夫人显然不这么想,玫瑰与家明离开后三天,她便向黄振华提出分居的要求。
黄振华没料到有这一著,他震惊至精神极度紧张,无法应付工作,不住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黄太太维持缄默。
黄振华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与你搂在一起死,以便证明我对你的爱?」
黄太太收拾一只小衣箱要离开。
黄振华崩溃下来,「更生,求你不要离开我,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黄太太苍白地说:「你不明白,振华,你始终不会明白。」
我与咪咪为了做中间人,跑去坐在那里听人家夫妻相吵相骂,无限难过。
「我知道,你要我对你无微不至,你在开头的时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没有那么做,你就记恨,我没有在约会的地方等你一小时,你就——」
黄太太抬起头,看著黄振华,黄振华忽然不说了,他叹口气,「我在大事上总是照顾你的。」
「大事?」黄太太说,「几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会带著我逃难。可是振华,这十年来,上班我一个人去,下班我一个人回来,中饭你没有空,晚上你有应酬,生了病我自己找医生。振华,在不打仗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我要见你的面也难。」
我低下头。
黄太太说:「我仍然是一个寂寞的女人,你的阳光太高太远,照不到我身上。黄振华,我配不起你,你另觅佳丽去吧。」
黄振华说:「更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黄太太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振华。」
黄振华说:「更生,我劝你三思,如果我们都要分开——」
黄太太不再言语。
黄振华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走到门口,他转过身子来,跟我们无限悲凉地说:「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黄太太仍然不说话。
直至他走,她不再说话。
她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我只觉失望,他俩甚至不是早婚的两夫妇,这样的一对还要分开,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头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说:「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饭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头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关系破裂了,有一种特制的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担心呢,满街都是恩爱夫妻,孩子们不停地被生下来加强他们的关系。你少担心,家敏,我们就是最好的榜样。」
咪咪哭了。
那是因为我变心之后她并无勇气离开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绝我之后做到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
千疮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与玫瑰在三星期后回港。
玫瑰走出来,大哥用担架抬出来。
玫瑰脸色很坏,但是坚强镇定,眼楮有一丝空洞,她握紧我的手。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著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著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著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著他的手。
咪咪的眼楮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著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楮,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咪咪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著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咪咪用双臂抱著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著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咪咪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咪咪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咪咪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著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著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著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咪咪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著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咪咪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著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著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咪咪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著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么?」她莞尔,抬头看著壁上悬著的一只小提琴,「因为家明的缘故我就应不快乐吗?我想起家明,诚然黯然,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既然要什么有什么,就应当快乐。家敏,你亦应当快乐,就算是更生姐,我也这样劝她,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头,她迅速改变话题。
「刚才我跟咪咪说,如今你轻松了,孩子生下来真可以松一下气,你猜她怎么说?她说:‘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认为她有资格投资购买荷斯顿的孕妇装,反正要生七个,一穿七年,再贵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个女人若爱她丈夫爱到生七个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温和地说。
我说:「我知道她爱我。」
玫瑰说:「你现在身为人父,感觉如何?」
「责任重大。」我据实。
「大哥与更生姐这件事……」玫瑰说,「他俩现在成了好朋友,时常见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吗?」我不以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满足他?他现在对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兹店,就买了好几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给更生姐,以前他哪肯这样?以前他根本不理这些细节的。」
「有复合的可能吗?」我说。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该约会一下其他的女子,这样更能使他发觉更生姐的优点。」
「你呢?」
「我?」她笑著伸一个懒腰,「我还是照老样子吃喝玩乐。你知道,家敏,我除了这四味,什么也不会。」
「小玫瑰呢?」我问,「想她吗?」
「小玫瑰住在纽约,常跟我通讯,在纽约长大的孩子气派是不一样的。」她微微仰起她精致的下巴。
我心中轻轻地说:玫瑰,我还是这样的爱你,永永远远毫无条件地爱你。
「家敏,家敏。」她总喜欢如此一叠声地唤我,叫得我心神摇曳。
「什么事?」这真是一个使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女人。
「答应我,你要高高兴兴地生活。」
「我没有不高兴呀。」我说。
「这句话就已经说得够赌气的了。」她说。
「我会高兴,我答应你。」
「我要淋浴换衣服了,」她说,「今晚要参加一个盛宴,我添了一件圣罗兰的长裙,那设计真是美丽——」她伸一个懒腰,笑了,「我真永远不会长大,到今天还为了一件裙子一个宴会而雀跃,多么幼稚无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并无不妥之处,我觉得一个女人要似一个女人,而玫瑰正是一个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与谁赴宴?」我问。
「罗德庆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经翻过,至情至圣的人应当豁达。
「呵,他,」我诧异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们都这么说,」玫瑰天真地答。
「他们?」我问,「你是当事人,你岂不知道?」
玫瑰耸耸肩,「当局者迷。」又微笑,那点眼泪痣闪闪生光。
世间有什么男人挡得住她娇慵的这一笑。
我叹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脸趋到我身边,「你看,都是皱纹。」
笑起来的确有鱼尾纹了,然而又怎么样呢?她仍然是罕见的美女,内美外美,无所不美。
「我们告辞了。」我说。
「有空来探我。」她说。
我双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著孩子进来,我自她手中接过孩子。
玫瑰扬了扬头发,站起身送客。
黄振华与我们相偕离去。
在车中咪咪又沉默起来。
每次见完玫瑰,她老有这种间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为什么。
我说:「香港这地方,只适合赚钱与花钱,大人辛苦点倒也罢了,苦只苦了孩子们,在香港念书,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头,眼楮发出了希望的光辉。
「咪咪,我们在加拿大还有一层房子,记得吗?我们回去那里住,生活是比较清苦一点,你或许一辈子没有劳斯莱斯坐,但是我们一家几口会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说如何?」
她紧紧拥抱我,孩子在车子后坐轻轻哭泣起来。
玫瑰说过,她叫我要活得高兴。
「我会开设一间小鲍司,只要四五个同事,喜欢的工程才接下来做。我们会过得很好,只在暑假回来看看亲戚。咪咪,我们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怀中热泪不止,她拼命点头。
我抚模著咪咪的头发。只有最平凡朴实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样的。
再见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