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 第六章

「拿到学位之后。」他的声音之中有种真实的悲尺。

「百灵呢,她是什么?」我问。

「她是电视机。」他说,「与我们完全不一样。」

我猛然笑了起来,「你家是开电器店的?」

「说实话没人要听。」张感触的说。

「怎么了?」我说,「可是你怎么会对我说起老实话来呢?」

「因为你我萍水相逢,是普通朋友,以后不会发生密切的关系。」他说,「我可以放心的说话。」

「很聪明,如果那女子有可能成为你的情人,千万闭住嘴巴,别说那么多话。」

「对了!」张说,「你知道百灵,她是不会嫁给我的,如果她与我结了婚,一辈子得做职业女性兼家庭主妇。职业女性对职业的厌倦是可以想象的,谁也不能够同时做两份那么讨厌的工作,她很喜欢我,但是我养不起她。」

「勤力点。」

「勤力有什么用?先天性的条件否定了我们,在这社会中,有些人一辈子努力,也没法子把自己从收音机变为电视机,生下来是什么,他还是什么。」

「话不是这么说,也有白手起家的人。」我说,「你可以约会百灵。」

「没有目的的约会下去?我觉得寂寞。」

他挂了电话。

街上阳光普照,我们朝西的窗子看出去,对面是人家朝南的露台。(没有三分福,难住朝南屋)阳光满满的,异常的寂寞。

一本小说中描述的女主角在冬日的阳光中乘搭计程车,司机开了无线电,播放《田纳西华尔兹》,佩蒂佩芝那种装腔作势的声音在那一刹那表演了效果,她哭了。

我觉得真是好,这种没有怨言,想哭便哭的眼泪。

我不介意上班,大家都熟络,回去做那些熟悉的工作,与不相干的人说些笑话,但是要上班的都是收音机,我们都想做电视机。

疲倦,仙人掌都会枯死。

他会把我救出去,真的,他可以,我这种天生贪慕虚荣的女人,无可救药。

有人按铃,我只道是百灵回来了,这冒失鬼忘了拿锁匙,巴巴跑去开门,门外站著的是他。

我问:「你怎么来了?」非常的惊讶。

「来看你与你居住的环境。」他站在门外微笑。「你知道我一定在家?」我问。

「你会在家等我的电话。」他还是微笑。

他占上风已久,我非常的习惯。

「不,我打进来过,但打来打去不通,于是只好亲自来,与谁讲那么久的电话?」

「朋友,」我说,「你请坐。」

他坐下来,我发觉他在吃口香糖,慢慢的在嘴中咀嚼,这一定是谁给他的,他从来不吃口香糖,但是他缓缓地动著嘴角,非常悠闲,有一种吸引力。他是忙人,在公司里跑来跑去、皱眉头、发脾气,很少见到他现在这么松弛。

我把咖啡放在他面前,他喝一口,赞道:「很少会喝到这么理想的咖啡了,只有你做的,丹。」

我微笑,「只有你懂得欣赏,我不大做给用白糖喝咖啡的人尝。」

「我们一块住的时候,你可以做各式各样的咖啡给我喝,我们永远不会吵架,我将尽我的力如你的心意,我们在状况最佳的时候见面,心情不妥各自藏起来,这不比一般夫妻好吗?牛衣对位,吵闹,噜嗦。」

「你的口才很好。」

「说‘好’吧,丹。」

「好。」

他一怔,有一些惊讶,我奇怪他居然有这一丝惊讶。

他在口袋中掏出一只丝绒盒于,他狡黠的笑,「钻石来了。」

我打开盒子,是一套方钻耳环与戒指。

我笑说:「很小。」但是随手戴上了。

「很适合你,你很漂亮。」他拉著我的手。

「我刚把自己卖了出去。」我看著他,「卖了个好价钱。」

「当然你是爱我的,是不是?」他很认真。

我垂下眼楮,「时间太久了,我也不知道了。」我说,「但是我始终有一个感觉:你是会回来的。我在这方面并不是一个老式女人,但我不认识比你更好的男人。」

「但你是爱我的。」他固执的说。

「我想是的。」

他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满意的闭上眼楮。

忽然之间我知道自己是谁了,可笑的是,我居然还有归属感,三天之前还在那里争面子——要不我全部得到他,要不一点也不要,现在屈服得心甘情愿。我孤独得太长久,大无所适从,太劳累,他又表现得这么温柔,用万般的好处来打动我……即使是个圈套还是给足面子。

我心中的平和越来越浓,各人的经历不一样,即使做他的情妇,即使他一个月只来看我一次,一个月也还可以见他一次,长年累月的想念他,忍无可忍的时候大哭一场,满马路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男人,实在已心灰意冷,与他生活……也只有这个选择。

嘿!情妇。

他像是在休息,缓缓地问:「明日替你去开个支票户口,你可以装修房子。」他伸手进口袋,把连著地址牌的锁匙搁放在桌子上。

「屋子是我的?」我问,「你什么都带来了?你知道我会答应?」

「去看那屋子再说,」他又掏出一串锁匙,「车于,停在楼下。赶快去考一个车牌,我不敢叫司机侍候你,怕你勾引他。」

我笑,「真像小说与电影中的一样,钻石、屋子、汽车、银行存款都有了。」

「很多丈夫也不过如此表示爱妻子。」他看我一眼,「如果爱一个人,当然希望她衣食住行都妥当。这又有什么好多心的?」

「如果我是你的妻子,那是我命好,名正言顺的吃喝花,但做情妇,」我耸耸肩,「也是我的命,管别人怎么说。」

「告诉我,几时辞职?」

「辞职?」

「当然,不然你老在酒店里……」

「是的,辞职……」我终于有时间可以做我要做的事了。

但是百灵呢?我要搬离这里,她与谁来往这间屋子?我现在已经升为有闲阶级,她是职业女性,靠月薪生活,我不能帮她。

「去看看房子。」他说,「我先走,有发展告诉我,我在公司里。」

我说:「你放心,我不会找到你家中去。」

他笑一笑,「已经有醋味了。」

我也笑,「你放心,我会尽责的,当然职责包括吃醋在内。」

他走了。

我的笑容渐渐收敛。始终没有告诉他我多么想他,他永远不会知道。

我蹲在门边,悲哀袭上心头,忽然想哭。蹲了一会儿,百灵回来了。

她捧著三盆仙人掌,兴高采烈地走进来。

大多数的时候,她是很快乐的。有没有杰都一样。那男孩子是如此微不足道,真令人惋惜。

我得告诉她,我要搬走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不要动,让它留在那儿。

我苦涩地开口:「我要搬走了。」

百灵抬起头来,「什么?」

「搬家,我把自己搬走,你知道,光是人过去。」

她放下仙人掌,看了我很久,「是吗?你答应他了?」

「是的。」

「很好,」她耸耸肩,「你连牙刷都不必带过去,是不是?」

「是的,一切都是新的,包括牙刷在内。」

百灵说:「至少你可以带我去搜购,我喜欢看人买漂亮的东西——即使我自己不能买。」

我静默。

没有猜想中的愉快,原以为看见有什么可以买什么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但是想象不是那么一回事。

我们以后一个礼拜都花在购物上,我写了辞职信,递上老板,这封信起码要在一星期后才会被读到,他出差去了,我在顶他的位子。

我们从床开始,墙纸、灯、地毯、窗帘、杂物,全是最好的最贵的最雅致的,一张法国十九世纪式的绒椅子买了六千五百块,百灵不置信的看我一眼。

她劝我,「现款是最好的。」

「那种每天量入为出的现款,我已经厌倦了。」我说。

「他会不会埋怨?」百灵问。

「我想不会。」

我们继续买水晶玻璃古董镜子,银的餐具,波斯地毯,手制床罩,货色一堆堆地被送到新居,墙纸开始被糊起来,预期一个月后可以搬进去。

百灵说:「惟一的遗憾,屋子还是大厦中的一层,到底他有多少钱呢?」

「我不知道,不多也够我们花的。」

然后我们去买私人用品,一整套一整套的化妆品,内衣,睡袍,一打打的买,衣服全是圣罗兰,不管实际不实际,有用没有用。我没有用支票,把现款一叠叠地塞在口袋中,只穿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仿佛一切从头开始。

百灵帮我数钞票的时候有种温柔的神色,一张一张地数,好像钞票是婴儿的手,柔软的。动人的,她并没有问我的感想。

走累了我们喝茶,她说:「真没想到,半年前你搬来与我同住,现在这么快要搬出去。」

「你的房间会空下来。」

「是的,我登广告好了,很快会有单身女孩子搬进来。这次——要租给一个空中小姐。」

「百灵——」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

白天我忙得比谁都厉害,把所有的工作结束下来。预备交给老板,我不愿意离开这些文件夹子。有它们存在我方是有真实感的,人们看见它们会想到我,所以我是重要的,但是现在我搬到新居去……

他打来电话,笑道:「哗,你真会用钱。屋子好吗?」

「好,再买一些字画就可以了。」我说。

「我的天,对了,你买了什么灯?那种价钱?不全是水晶灯吧?」他不置信。

我温和他说:「查起帐来了,不,那些灯才便宜,余数我贴了小白脸了。」

他笑,「早知道娶个红歌女,不必听这些废话。」

「你让我跟你,那是因为你爱听这些废话。」我说,「昨天光在太子行里花了不少,单子在我这里。」

「我知道。」

「你知道?」

「我现在新屋子里,百灵告诉我的。」他说,「百灵送了你一只音乐盒于,原先要给你惊喜的。」

「屋子怎么样?」

「很素,到处只是净色,连瓷器都是蓝白的。」

我说:「那套茶盅与果盒是古董。」

「你上当了,」他笑了,「但是这一切如果能使你高兴的话——」

「我很高兴。」

「铜柱床是从什么地方买来的?」

「你出钱,我自然找得到。」

「可以下班了吗?」

「事情还没做完,跟百灵去吃饭吧。」我说。

「辞了职了?」

「辞了,百灵会将我的情形告诉你。」我说。

「丹,我喜欢你的屋子。」

「屋子是我的吗?」

「你到胡千金律师楼去找梁师爷,签个字儿吧。」他笑。

「谢谢大人。」我说。

那天下了班,连晚饭都没吃,便去买东西,都已经买成习惯,毛巾都挑法国货,雪白的,大大小小,厚叠叠。十多年来的梦想终于实现,买得那家小型精品店为我延迟半小时打烊,衣架都是自缎包的。

多少年来我希望一衣柜内只有蓝白两色的衣服,日日像穿孝,现在办到了。

现在要请一个佣人,事情就完了,那将是我的新家。

百灵比我先回家。

我问:「你们有没有去吃饭?」

「没有,我一个人先回来的。」她在喝茶。

我问:「你送我一个音乐盒?」

「是。」她笑了,「以后你想我的时候,开盒子,就可以听到一阂歌,会想到我们同处一室的情形,怎么样为了省电费不敢一晚开冷气。」

我微微地笑,心中一点喜意都没有。花钱的时候往往又有一种盲目的痛快,花完了也不过如此,这几天。我日日身上只穿有一条牛仔裤与一件衬衫。

「谢谢你。」我说,「我也想送你一件礼物呢。」

「如果真要送,请送我三十年用量的厕纸,我对于常常去买厕纸,实在已经厌倦了。」

「一言为定。」我们哈哈的笑起来。

我当然不能光送她厕纸。

第二天一早我到珠宝店去买了一只戒指送她,买好以后回酒店,老板已经在那里了。

「旅途愉快?」我问。

「开会开得九死一生,」他笑,「但新加坡妞却个个精彩得很。」

他坐下开始看信,没半晌他怪叫起来。

「这是什么?这又是什么?」他大声问。

「你左手是我的辞职信,右手是上级批准的回复。」

「放屁!」

「你不在,出差去了,当然由别人批准。人事部经理恨我恨得要命。」

「你转到什么地方去做?」他问,「那边出你多少钱?」

「一个男人的家。」

「你结婚了?」他诧异。

「不,」我但白的说,「他不肯跟我结婚。」

「丹!」

「对不起。」我说。

「丹,你不是那种虚荣的人。」老板说。

「当然我是,而且我非常的寂寞,我觉得属于他是件好事,至少是个转变。」

「如果你不爱他,你不会快乐,如果你爱他,你更不会快乐。」

「我辞职了。」

「我需要你。」

「登一则广告,你会找到一打以上的人才,都是年轻貌美,刚从大学出来的,」

「我希望。」他说,「你打算几时走?」

「现在。」

「丹!别这样没良心,你在这里蛮开心的,」老板失望,我扭开了收音机。

无线电里唱:「日复一日,

我得对住一群

与我不相属的人,

我并不见得有那么强壮,

……想跨过彩虹……」

无线电是古老的,悠扬的,温情的。

老板一脸不服气。

「所以你干脆穿上牛仔裤来上班,混蛋!欺人太甚!」他敲著桌子,「没出息。」

我微笑著看著他。

「你爱他,是不是?」老板问。

「不,我爱自己,我决心要令自己享受一下。」我说,「我喜欢做悠闲的小资产阶级,做工我早做累了。」他沉默下来。

「我的确辛劳工作过,」我说,「每天下班拖著疲劳的身子回家,第二天又起床,但白的说,我有什么人生乐趣?那几千块钱的月薪要来干什么?想一件银狐大衣想了十年,手停口停,动不动怕炒鱿鱼,老板的一个皱眉可以使我三日三夜不安。要强迫自己学习处世之道,阿狗阿猫都得对著他笑,为什么?扑著去挤车子,赶时间,换回来什么?我有理想,我的理想太高大远,与现实生活不符,我没有一个富有的父亲,我无法突破,你也听过:自由需要很多金钱支持,你能怪我吗?」

「他有钱?」老板问。

「不错,通常有点钱的男人从来不会看中我这种女人,」我苦笑,「我多年前认识他,我要他娶我,他不肯,与别人结婚去了,三年后又来找我,这三年我老了十年,我们的外表不能老,因为还得见同事见老板,但是心却比家庭妇女老十倍。」我说。

「你会快乐吗?」

「不知道,我不会有什么损失,晚上他不回来也是应该的,我不过是他的情妇。」

老板细看我,「如果我能供养你,我也会要这样高贵的情妇。」

「算了,我的薪水已经加得太高,有不少人妒忌。」我笑,「说不定有人说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干什么?」

「做生意,他妻子的家族在马来西亚很有势力,是做锡矿与橡胶的,每年给税好几百万。」

「到你五十岁的时候,他还会喜欢你?」老板问。

「男人的本性要在月人三万元以后才看得清楚,现在我要是嫁一个小职员,到我五十岁。要不已经挨得一头自发,要不他发财了,找小妞去。有哪个男人发了财不心痒难抓?越是蹩脚的男人越坏!小职员对著老婆不外是因为他没有地方可去!」

「你看透了人生?」他看我一眼。

「也该是时候了,你看看,老板,这间酒店上下三百多个员工,有谁可以嫁的?」我问。

老板说:「你在为自己找借口。」

「或者是的。」我忽然发现声音中有无限的苍凉。因此住嘴不语。

「穿白衬衫……」老板喃喃的说,「为了什么?」

「这件自衬衫是圣罗兰的开丝米羊毛,时价一千三百五。」我说。他摇头,「看不出。」

「有钱就有这种好处,」我说,「你看不出是你的损失,从今以后我再不要做一个顺眼的人,有谁看不顺眼可以去死。」我很起劲的仰起头。

「今夜做什么?」老板问我,「与情人一起吃饭?」

「没有,自己吃饭。」我说。

「快把功夫赶好。今天你还是我的助手。」他笑了。

我也笑一笑。现在工作得特别用心,知道工作有做完的日子,当然可以放心做,如果一直做下去,绵绵无尽期,那可怎么做得完,也不必用心。老板很快发觉了我的真正工作效率。他看著我在说:「你这只母狗,你知不知道,如果你用心工作,五年后你真可以做我的职仿。」

「可是花自己赚回来的钱,有什么味道?你不会明白的,下等女人,没有本事的女人,不像女人的女人。才会要靠自己的月薪过活。」

「什么哲学?」老板吃惊。

我很愉快,如果这份工作不是太过闷,真会想继续做下去,一直做下去。

但是他不会允许,他已经把我的时间买下来了。

我拨了几个电话,联络到图画老师、法文老师。插花老师,都是些「名媛」做的俗事。

终于我不再「出人头地」,终于我达到了做女人的目的,但是满足吗?

下班到新屋去,忙了一夜,所有的装修进行得已经差不多,我把纸包纸盒一件件拆开来,把东西一件件取出,摆满屋子,样样都是新的,从一个二尺高的钟摆钟,到一连串水晶的摆设,一样样的排好,放在架子上。

大黑了,点起蜡烛,在灯下,我坐在沙发上,看著这些东西。得到了,也不过如此,因为已经得到了。

吹熄烛火我才走的。

百灵问:「你看见那只音乐盒子没有?」

我摇摇头,我真的没有看到。

她扬扬手,「你那间屋子里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她无可奈何,「简直数不清楚。」

我说:「我买了只戒指送你。」

「你又不是男人,送我这种东西干什么?」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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