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要说走就走,非得拥有过人的勇气不可,我不过是一个凡人不是一个潇洒的艺术家,我为世俗的惯例所规限,很难挣得脱。
看样子我得像其它人那样,天天埋怨,天天上班。
要陷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仍然只好起劲地做著一个标准小市民。
我把案上的文件一推,宣布下班。
本来想直接回家,后来转一转念头,还是到同事们时常徘徊的金龙酒吧去。
他们见到我,轰然起来欢迎。我又有点振作。瞧,不做工,哪里去认得这么一班「志同道合」的人?大家齐齐等升职,大家齐齐骂老板,嘿,异口同声。
没有工作,光闲在家中,也很烦恼的。
我也有若干被人养得舒舒服服的女朋友,日子久了,就是少一份骠劲,懒洋洋的,虽然另有一种美态,但与时代脱节,万一大老板要另觅新欢,日子更难过。
我一连喝了几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