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巴黎稣邦大学的大学生呢。」他答。
我笑,「今天放假?」
「今天不上学,凡是天气好,我们不上学,出来寻外快,即使是巴黎,也还得填饱肚子再说。」他的手已在纸上画了起来。
「我是游客。」我说。
「一眼看就知道,傻鸡似的。」他笑说。
我真为之气结。
「你喜欢巴黎?」他问我。
「嗯,我没钱乘车了,只好走上圣心堂去。」我说:「斜坡很吃力。」
「你只一个人?」
「是。」
「哪里来?」
「伦敦。」
「在伦敦念书?」
「是。」我简单的说。
我在伦敦念法律。我念法律是因为虚荣。到底这年头谁都要吃饭,而且要吃得漂漂亮亮。我喜欢画,是,但是画没有标准,画随时可以欣赏,画随手可以作出来。但大律师出庭可不是胡乱使得的。我没有蔑视艺术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