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花不过是要寻一个借口,她要离婚。」思恩说。
我不响。
「离了也好,终久她也会想到我的好处,我是有好处的,是不是?大哥。」
「自然,思恩,你是好的。」
「你记得许多年之前?多年多年之前?她在打网球?你记得?」
我记得。
那日光,那球拍。
思恩说:「可是就不过如此。」
「啊,」我说:「思恩,世界上的事根本如是。」
后来我又见了兰花一次。
在大家都忘了她以后,我又见了她一次。
她抱著个异常俊美的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在浅水湾沙滩上。她没穿泳衣,不过是普通的衬衫长裤,料子是很好的,她胖了,又胖了,脸上还差不多。
是她叫住我的,「大哥!大哥!」
我正在喝啤酒,陪著两个外国新到的同事,猛地一回头,见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