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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练 夏竹

大雾,港督府杜鹃花开得遍野漫山。

我早换上夏季衣裳,冒著重伤风的危险,偷得一些浪漫。

去年选焙冬装的时候,兴致勃勃的,多么向往它们的松软厚实,一到季末,马上改爱轻俏的细麻布。

人。

人就是这样,得陇望蜀,心变得快。

堡作还是那份工作,老英国人被调回祖家去——大家松一口气。

老英早年不知在本国做啥子工作(清道夫?书记?),早不可考,来到殖民地著实威风数十年,丰厚的薪水,数十名大学生被他呼来喝去,一千平方米的公家宿舍,然而他还是遗憾公司没有替他安排一个苏茜黄,于是他自己动手,但凡平头整脸的打字员,都得被他约过,有志气的自然同上司哭诉,没志气的却以为自己登龙门。

老英没有道德,得了甜头还要四处宣扬,什么露茜有臭狐,莲达爱磨牙之类,把整个办公室弄得似马戏班。

现在终于走了。

苞著那几个有靠山的女职员也自动辞职,写字楼一刹时清爽起来,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

这好有一比: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们几个经理买了香槟庆祝。

事后有反高潮的沉闷,天气不好是最大原因,去年春季早已有激辣辣的太阳,一身白衣,不知多么飘逸。今年细雨不绝,问你怎么穿白色的衣服?雨水和著煤烟灰落在面孔,回到办公室用纸巾抹脸,黑墨墨。

要在香港做美女单凭天赋本钱是不够的,还得要有与小都市恶劣的环境搏斗的勇气。

我渐渐丧失了这股冲劲。

这个春天,我知道会有事情发生。

每个春逃诩有。

但我没想到见梅超群会在这种情况底下。

那日倾盆大雨,我手中持伞,但是也被那种形势吓住,才早上十点多罢了,重雾中隐隐约约看到嫣红姹紫,雨像面筋似落下来,持伞的人都通湿,飞溅的雨水无处不在,我有点紧张。

这么美,这么凄迷,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可不介意出丑的时候没人拉我一把。只要牙齿和血吞,谁知道我跌倒爬起过?很多事不必宣扬,过一阵子强逼自己忘记,也就没事人样。

但是此情此景这么美丽,身边少个人,却大煞风景,我不原谅命运的安排。

我呆呆的著著山坡上加纱的绿油油树木,脚变了不随意肌,不想动。

就在这个时候,身边忽然有人感慨的说,「这么大的雨。」

保养得非常好,但仍然是中年男人。

我不出声,没有搭腔,眼光仍然看向前。

只需要一眼,就知道他不是闲杂人等。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耽在皇宫里,乞丐会得变王子,王子沦落在贫民窟,长远也就成为同道中人。

这个中年人一看就知道他享福不是一年两年间的事,一只鳄鱼皮公事包已用得有点残旧,西装料子名贵,裁剪合身,穿在他身上舒服熨贴。

可以猜想得到开黑色丹姆拉的司机正在不远之处等他。

发达之人通常会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苦苦挣扎期,第二是飞扬跋扈期,第三是炉火纯青期。

这位先生无异已经到了第三期境界。

他开始对他的名誉身份地位有点厌倦,当然不会放弃,因他是神经正常之人,不过多多少少想返璞归真,所以才站在这里与陌生女子搭讪。

不过人怎么可能走回时光隧道。

以前。

以前怎么同。

以前他没有金钱,以前他也没有肚脯。这世上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劳力与时间去寻找,太痛苦了。人生是一个悲剧。

雨渐下渐小,开始有鸟呜声,这半山一带就是有这种好处。

我撑起伞预备离开。

那边有人问:「小姐,借你的伞。」

我抬头,还是那个中年人。

我没有出声,把伞往他脑袋上移。

「谢谢。」

我朝下阿厘毕道走去,他跟著我。

我经花园道,他也跟著我。

我走到雪厂街,他还是尾随著我。

借伞。

多年以前,一个叫白素贞的女人,借了一把伞傍一位男士,招来弥天大祸。

现在的女人可抬头了,你管我是不是妖精托世,总之你情我愿为上。也没有这种管闲事的人了吧。

我走进麦当奴去买汉堡包,那位仁兄居然跟著进来。

我忍不住说:「雨停了。」

「这是我的卡片,小姐。」

我说:「没有必要。」我没有伸手接。

他僵在那里,我转身走开,买了点心我站著吃起来。

他走了。

大概是第一次向陌生女人搭讪,没有经验,惨败。

我看看表,擦擦手,回写字楼。雨已经停了。

经过五光十色的窗橱,我留恋一阵,并没有太大的兴致,一件T恤二千六百元,再高薪的职业妇女,1个月穿三件T恤就白做了,有什么好看的。

我静静的回写字楼,做那些刻板的与无聊的功夫。

电话铃响个不停,听完一个又一个。

我取起话筒时发觉右手臂酸软。

「古夏竹小姐。」一位男士。

「我是,哪一位?」

「我叫梅超群。」

「梅先生,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我有点不耐烦,「梅先生?」

「我想,「他开口,「我想报你借伞之恩。」

我呆了很久很久,我的天,我终于弄清楚他是谁了,但是这么文艺腔,肉麻兮兮的,叫我受不了。

「梅先生,」我安抚他的神经,「萍水相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我叫司机钉著你,尾随你进公司,然后问接待员:刚才那位小姐是谁?」

「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我问:「因为我长得像你少年时代的女朋友?」

他不出声。

梅超群?没听说过。这城里的亿万富翁不胜枚举,谁耐烦一一记清他们的面孔名字。

下班,照例像被炸弹炸过。

买了鲔鱼寿司饭盒回家吃。

有一个中年男人要报我恩。

我又不敢轻举妄动,唉。

小祝打电话来,我嚷:「你行行好,把我带出来走动走动,我闷到抽筋。」还矜持干什么鬼,且顾眼下。

「我就是要提携你。」他神气的说。

「提吧提吧,到什么地方去?」

「我与莉莉与朋友约好了跳舞——」

「跳舞?咦——免费给人搂搂抱抱。」

「又来了!」

「我去到,光坐在那里,可以吗?」

「那你去干么呢?」小祝问。

我说:「我闷。」

「活该你闷死。」

「你们开车来接我,我决定出来。」

小祝两夫妇真是没话说,开车来接了我出去。

我这个人是该死,到了的士高便闷闷不乐,他们还替我找了个男伴,是个年轻的留学生,蛮可爱的,才去了纽约四年,明明是香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忽然说广东话就不准了,s音全部变sH,时常问我:「对了……这个怎么说?」

我觉得很闷。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女人要喜欢徐少强。

我用手模著下巴,累得慌。

我同他们说:「我上洗手间。」

「喂你——」小祝想阻止我。

我已经站起来。

我并没有打算再回去,我嚼口香糖,穿著跳舞裙子,拿著一罐可乐,坐在街边看霓虹。

有辆黑色的大房车经过,忽然又倒车,缓缓停在我面前。我睁大眼。

呀,是那个中年人。

他也瞪大眼,「是古小姐?」

我点点头。

「你怎么搞成这样子?白天你多么斯文正经。」

「两面人,」我边嚼糖边说:「我是两面人,白天那份工作仅够糊口。现在我出来找外快。」

司机下来开门……

「上车来。」他说:「别坐在路边,快要下雨了。」

我摇摇头,「太危险,小妹不是不谙世事的低能儿。」

「你胡说什么呢?我女儿还比你大呢。」他说。

「咦,」我说:「不久之前,彷佛还有人说要报恩。」

在黑暗中,我都看得出他忽然涨红了面孔。

「上车来吧,我送你回家。」他说。

可以猜想他当初的勇气已经消失,不过仍然落落大方。

我扔掉可乐罐子,跟著他上车,说出地址。

司机与后座闻有一块玻璃隔开。

我问:「你的女儿比我大?」

「廿四岁了。」

我说:「不比我大,我廿六。」

「刚才去跳舞?」他问:「年轻真好,可以有这种乐趣。」

「是迫于无奈,在家闷得慌——告诉我,为什么中年人不可以去跳舞?」

「跟谁跳?」他苦笑。

「太太、女朋友,女儿。」我闲闲举几个例子。

「我妻子会骂我神经病,女儿嫁在外国,女朋友则不方便公开亮相。」

我笑,「做人原来这么多顾忌。请再告诉我,你结婚多少年了?」

「三十年。」

「这算是什么,访问?干么不问你父母亲?」他略为轻松,笑了出来。

「不好意思。况且我父母并不恩爱。」

「跟一个人生活三十年,熟得不能再熟——你有没有兄弟姐妹?就变成兄弟似的,一切都有默契,我们互相忍耐了解……但是没有火花。」

我看他一眼,「你太贪心,不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火花,况且……你年纪也大了。」

他很悲哀,「年纪大?年纪大的人就什么都不配拥有?」

「不不,可是你已经有了许多其他的东西!像财富、像名誉,还不快活吗?火花有什么用?地铁中不少年青男女相拥而坐,旁若无人,但那种火花真令人心惊胆颤。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你已经坐在实利里面,还要火花?」

他沮丧的说:「听听谁在教训我。」

我柔声问他,「你向我借伞,就是为了火花?」

「不是。」

「那是为什么?」

「怕淋湿身体。」

轮到我笑起来。

车子一直在市区内兜圈子。

我看看时间,才九点多。

我说:「肚子饿,请我吃东西。」

「求之不得。」他大悦。

我们到了吃牛肉的地方,我叫了十二安土的T骨,外加蔬菜无数,一路喝酒,最后还撑下甜品。

梅超群睁大眼楮,「你这一顿吃的,比我妻子一星期的食物还多。」

我向他解释:「我是劳动人民,吃不够会眩倒在地。」

我知道那种太太,死命节食。也难怪呢,一点劳心劳力的事都没有,你说,单逛时装店试新衣能消耗多少能量?像我们,只需老板一整天从早到晚的无理取闹,就可气得消瘦一公斤,我知道,我试过。

我跟他的距离有多么大。

也许三十五年前,甚至四十年前。他的初恋情人也吃得那么多(发育时期)今天看到我,他的心牵动。

「你不怕发胖?」他问我。

我给他看我的手臂,「要与男同事斗力,」又指指脑,「要与男同事斗智,胖有什么关系?」

「你不爱美?」他更讶异。

「没有心思想到那么奢侈的事上去。」我说:「现在我们正挣扎求存。」

「我不相信。」他说。

「你与时代脱节久了。」我说。「付帐吧。」

时间不早了。

第二天小祝两夫妇声讨我。问我那个男生有什么不好,说真的,叫我具体的批评他,我也说不上来,谁敢说他不好?什么样的男人都有女人嫁。我唯唯诺诺,支支吾吾,「天气好潮湿,墙壁淌水。」我说。

莉莉的注意力被移转,便开始诉说天气恼人,洗完的衣服全不干,浑身骨节酸软之类。

有同事经过,见我手持电话筒已有十分钟,开始加以白眼。我借故向莉莉道别。

没法子,时间卖了出去,就是卖了出去,我可以选择坐家中死命打电话,但我会比现在更快活吗?

我的右手臂又发酸了。一定是这个天气。

洋紫荆稍后要开放了吧?但我真正向往的,是十四乡那边一整条马路的影树。

渐渐我就不喜欢瓶花,要看花的时候,就出到街上,看活生生在生长的花,看它盛放看它凋谢,欣赏其生命感。

整个玻璃窗上面凝满水珠。南中国的著名回南天。

小祝问:「放假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迪士尼乐园;日本开了新的迪土尼乐园,你不知道?」

「这种地方有什么好去?我真不明白你。」

我埋头在手臂中说,「你有很多事不明白,但是你很幸福。」

「我们看不出你为何这样烦恼,年轻貌美,什么都不缺。」

我摊开手,戏剧化且文艺腔地说,「啊,恼人的春天!我所欠缺的是火花。」

「火花。」我抄袭了梅超群。

他再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公然答应。

我换旗袍,与他经过餐馆的镜子,看看镜里的反映,也不觉有什么不妥。廿多岁的女人与五十多岁的男人走在一起,能否产生火花是另外一件事,但看上去并没有白发配红颜的感觉。

近代女人老得太快,忧愁过多,工作繁重。

我们坐下来,他鼓励我叫最好的白酒。我并没有那样做,我并不是嗜酒者,分不清好歹,何必浪费。

饭吃到一半,他忽然对我说:「我过去那边一下。」

我很讶异,他是个极有礼的人,照说没有理由吃到一半要走开一下。如果是普通朋友,点个头也已经足够。

他走到一大桌人的那边,站在那里讲了一会儿话。

一位中年女士看看我,与他不知说什么,又有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郎拉住他不放。

饼了约莫十分钟,他过来。

我没有出声,问人家的私事是不智的。

他却说:「是我的太太与女儿请亲戚吃饭。」

我一听立刻难以下咽,什么?他的太太?我再加以注意。

那位中年太太很瘦削,打扮华丽高贵而时髦,是那种两万块钱买件维孔那呢大衣的人。

比起她的品味与风度,我粗糙得像街边的小女孩。

我问:「你知道她们会来这里?」

梅超群很镇静,「不,我不知道,她亲戚很多,又爱同他们吃饭,这种场合,我很少出席。」

「你说我是谁?一家敌对洋行的行政秘书?」我问。

他很诧异,「我为什么要撒谎?我说你是我朋友。」

「什么?」我问,「她会放过你?」

「我们是三十年的夫妻了。」他莞尔,「你不懂得我们的关系,你还以为她是争风喝醋的小泵娘?」

「可是也不能不闻不问呀。」

他这一次没有回答,完全不出声。

我确是不明白,看来他们之间有个默契,作妻子的并不追究他在外头的自由。

那餐饭我吃得打背脊骨落,觉得上了当。

梅超群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真是奇怪,他们这种关系,太过大方,太过懂事,控制感情如机械人,我真的不明白。

将来有一日我给了婚,遇到丈夫同别的女人在饭店吃饭,我就不会讲究风度。

我会——

我问自己!你会怎么样?

上前去抓住那个女人厮打,上演六国大封相?

我默默的考虑一会儿,冲口而出,「我也不会!」

「你说什么?」梅超群问。

「没什么。」我叹口气。

我也只好佯装看不见,回到家再说。如果对方敷衍我几句,我也只好信他——不然还为这个离婚不成?日子久了,习惯成自然,明知问了也等于白问,于是就开始装聋作哑,不然怎么办呢?限于环境,不是说离婚便可以离婚的。

「到家了。」

我下车,示意他不必送我。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他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一个人住。」

「再见。」我说。

我并没有打算再见他,我有点犯罪感。

当他再来电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出来。」

「为什么?」

「怕。」

「怕什么?」

是,怕什么呢。如果要找刺激,现在是时候了,许多女人为了逞强,抢别人的丈夫显威风是闲事。但不知怎的,我却提不起劲来。

也许别人疯狂恋爱了,而我没有。

我抗议,「为什么选中我?」

「为什么不是你?」他反问。

「你口气怎么像小流氓?」

「压抑太久。」他笑。

这么说来,我真是倒霉。没有引诱,没有烦恼,多一层顾虑,加一层忧虑,我笑了,看来第三者也得付出代价,而且是不轻的代价。

「车子六点整在你门口等你。」

「给我洗把脸的机会,六点半。」

不是我也会是别人。我耸耸肩,为什么不呢。人就是这样开始犯罪的。其实正确的想法是:「是他人好过是我」或是「永不是我」,不过我做不到。

我是那种模棱两可的「好坏人」,受到坏影响,随时变坏,受到好影响,又马上良心发现。换句话号,我是个最平常的普通人。

苞梅超群在一起,当然有好处,他有耐心,使人舒服,他有钱,可以供给享受,他不像少年男人,请吃一顿饭,立刻要得回报酬,他对我亦不会提出诸多要求,他开明、成熟、教会我许多,包括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们约会著。他并没有采取物质攻势,从他那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温情是最重要的。一个年轻女人,在香港这种社会,如果立定主意要找几个钱,只要略具姿色,并不是太难的事,一下子便可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只是温情更为重要。

我马上觉得了。

十九岁离开家到外国去念书,到如今好几个年头、我都靠自己的一双手支撑,像无数独立的女性,许多不如意的事在白天根本不想提,办公室生涯并不好过,多少时候,为了一件上衣与女大班的相同,便招来弥天大罪,永不超生,比一百年前在公婆手底下讨生活的小媳妇还惨情。

现在多好,他要火花。便得到火花。我要温情,便得到温情。各得其所。

我问:「尊夫人怎么会相信我们可以发乎情,止乎礼?」

「她不必相信什么,她从不怀疑什么。」梅超群说。

我不相信,梅太高估了女人的心,女人的大方泰半是无可奈何,以及没有更好的选择。

「别怀疑了。」他微笑。「要不要到我公司来做事?我提出这个要求已经有一个月。」

我摇头。「如果到你公司做工,不如叫你送我一层房子,让我享福。」

「那怎么同,你这种女孩子是不会满足的,你需要的是权,到我公司,你可以得到满足。」

「说来听听。」

「我会给你四个到六个经理,任你调排。」

我噗叽一声笑出来,「不敢当,我管得了这些人?」

「谁生出来是总经理的材料?有人支持你!日子久了,发号施令,自然有个谱。」

「那为什么不支持我开家小鲍司做老板?」

「嗳,说你不懂事,做老板很头痛的,一天到晚担心利润,个个客户是祖宗,比你现在还痛苦十倍,何必从火坑跳往油锅?」

我只想了一想,「不,我不要呼喝人,我不要号令天下。」

「我真不明白了。」

「多烦,当面那么多虚伪的面孔,背后那么多诅咒之词。我要这些人来拍我马屁干什么呢?宁愿在家听音乐。」

梅超群大大的诧异,「你竟这么没有出息。」

我欢愉的笑,「你说对了,我最大的弱点,不是不喜被人管,天下的人,都不怕官,只怕管,我的致命伤是不爱管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贩夫走卒,要我看牢伊们不要造反,你说烦不烦?」

「这这这,这怎么说呢?」他也笑,「你这几年来是怎么做的事?」

「会上梁山。」我用四个字说出我的痛苦。

「要不要我买个房子给你?」他忽然问,「你根本不适合工作。」

我微笑,「我只觉我们目前这样很好,除非你觉得不耐烦。」我心想,不耐烦就买房子给别人吧。

他很幽默,「我是怕你认为我久久没有明显的表示而心焦,老头子是温吞水,也难怪。」

「老头?」我四处张望,「什么老头?在哪里?我怎么没见到?谁是老头?」

他很感激,手按在我的手背上。

我吃笑,「你肯认自己老,我还不依呢,我可不承认同老头子走。」

谁敢说他老,他自己爱打趣是另外一件事。我陪过他游泳、打壁球、骑马,以及其他的运动,他精力与身材都一流;许多像他那样年纪的男明星,还想演小生的角色,他也太谦虚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是低声下气的。

因为我是他朋友,因为没有贪他的钱。

因为我是他的火花。

有意无意间,他带我去看房子。天知道这种引诱是多么难以拒绝。

那些房子都在海旁或是山边,雪白的墙、橘红色的顶,像欧洲古老小柄的情调,单是看已是一种享受,研究他的间隔层次,它的可能性,什么地方该是书房,什么地方该是图书室,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地方……

「怎么样?」梅问。

「真好。」

「去签字吧。」他微笑。

我说:「有志者事竟成,从今天起我开始储蓄。」

他笑出声来。

「怎么?」我瞄他一眼,「莫欺少年穷,你自己也是白手兴家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可是我也不能叫你送我房子。」我说。

「我女儿最近要回来住,我们常同地产经纪联络。」

我一怔,忽然之间头一次明白他的用意?

他是要我熟习他的家人啊!

是以他并不忌讳让我看到他们,知道他们动向。

而开头,我还以为他只是不瞒著他的妻子。

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当然是因为迟早会把我收作二房,成为他家里的一分子,他要我有心理准备;他不会离开他的妻子,他的女儿,她们必须要与我共存。

我啼笑皆非起来。

梅超群问:「你想到什么?你的眼楮忽然亮了起来。」

我说:「我在想,你不怕令千金知道我也在找房子?」

「怕什么?我早说过,什么都不必怕,我与你之间,决不是偷偷模模的。」

「你都准备好了?」我不置信的问?

「在第一次与你共用一把伞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你不认为在我这个年纪,还有什么会是偶然的吧。」他有点感慨。

「连火花都要刻意安排。」

「正是。」他尴尬的笑起来。

「一切都是计划、阴谋、事事准备好了,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这是你的一贯作风。」

「这是我的成功之处。」

我提醒他,「对女人可不能这样哩。女人不是一宗生意,买卖,报告书、扩展计划。」

他大惑不解,或者以前成功过许多次,这次触礁,很不以为然。

「你特别刁钻。」果然,透露出一点心声。

或许是。「我们走吧。」我说。

回到自己的小鲍寓,只觉电梯中一阵霉味。进得门来,开足抽湿机,空气还是潮湿不堪,地方浅窄不在话下,隔壁人家开了两桌麻将,大呼小叫的打将起来。

我捧著头叹口气。

自暴自弃并不是太难的事。

做不做人小老婆倒是其次,我的道德观念有异于一般人,最大的问题是我并不爱梅超群。男女之间总要有点爱意存在。尊敬他佩服他是不够的。

第二天上班,小祝悄悄把我拉在一旁。

他说:「大家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你有男朋友!是阔佬。」他鬼鬼祟祟说。

我笑,「那我还在这里同你称兄道弟干什么?」

「过渡时期?」

「你真会说话。」我向他睐睐眼。

我把办公桌上的功夫推来推去,老是不想做,我心已经散了。

中午买个汉堡包,跑到连卡佛去看古董珠宝,一边吃一边春,也不抬头看售货员的脸色,不知他们怎么想。

我变得这样吊儿郎当,眼看就堕落了。

回到办公室,我拾起笔来,略做几样功夫,已到下班时间,我便拾起手袋出门。

女大班看到我,很讽刺地说:「一到时间马上就走了?」

我只笑一笑,推门出去。

到了时间不走干什么?会在这里等死?

谁那么本事,谁自己做好了。我是随时可以辞职的,辞工到什么地方去?到梅超群的金屋里去?

我笑了。

那日我在街上溜达很久,心很低沉。

据说是有命运的,有种女人嫁三次都做寡妇,有些每次都跟著拆白党,有些衣食不愁,有些注定要做人小老婆。

我很沮丧。

到底我的命运如何?

在我前面有两条路可走。要不一直做到老,自供自足也有其一定的乐趣,嫁了人继续做,怀著孩子也继续,到五十五岁拿公积金退休,倒不是辛苦,而是闷,天天自公司到家,家回到公司,去年就腻得想大声尖叫,不要说是三十年。

另外一条路,就是梅超群为我铺的路。

我踯躅回家。

梅家的司机前来对我说:「你回来了,古小姐。」

「是。」我讶异,「梅先生在这里等?」

「不,是梅太太。」他非常尴尬。

我转过头去,还来不及出声,梅太太已从房车里出来。

她穿著套名贵的丝服,首饰配得无瑕可击,但是忧伤布满她的面孔。

梅超群还说他的妻子不会在乎。

我朝她点点头。

「古小姐,我在这里等你良久了。」

「我在逛街。」我也不知为何要向她解释。

「我女儿也在车上。」她嚅嚅地说。

「是吗?」我看著她,「梅太太,有什么话说吧。」

她很沮丧,「我的精神非常困惑,我丈夫老是在外头有女朋友。」

「那你应该同他离婚。」我说。

她很可怜地看著我。

我笑,「啊,你不必对我说什么,我并没有跟他怎么样,我们不过是朋友。」

「听说你们一起去看房子。」她说。

「不是一起买房子。」我提醒她。?

她还是看著我,我不想再说下去。「我要上楼了。」

「古小姐!」

「没有什么好说的,梅太太,他是你的丈夫,忍耐在你,分手也在你。」

「古小姐。」

我转头,是他的女儿。??

「古小姐,你听我说。」

「叫我离开你的父亲?」我笑。

我笑:「但如果不是我,也会是其他女人,你与令堂难道就这样逐家逐户哀求以渡余—生?」

她怔住。

我说:「我不是问题,我认识梅先生已经有些累,如果要跟他,早跟定了,但我们始终是朋友,我们的感情很好,但相信不会有很大的发展。」

梅小姐同梅太太说:「妈,我们回去吧,古小姐说得对。」

梅太太落下泪来。

而梅先生还以为她不在乎,妄说他们之间已成为兄弟姐妹。

我转身上楼。

听见梅小姐说,「妈,我们真的不读来,下次还不知道要听什么教训呢!要不离开他,要不忍著他,都不必出来求人,自己打嘴巴。」

我也听得无限凉意。

再回头的时候,她们已经上车走了。

从那天开始,我立意不听梅超群的电话。

他大概是知道梅太太与我接触过、想尽办法同我解释。

我跟他写封信,最后几段说不关梅太太的事:「——自问没法接受你的好意,性格控制命运,我的命运注定要在写字楼里渡过余生,自力更生。目前还不想结婚,到三十五岁或许会得考虑,到时身边有点节蓄,挑个志同道合的男人结婚,也不必理他赚不赚得了。」

我从来没有对人道么真诚过。

棒了很久他没有回音,我只道他追别人去了。

在写字楼依然故我,日子过得快,月底发薪就慢,我真怀疑到三十五岁是否会有节蓄。

(长叹)

一日下班到家,又看见梅家的司机。

我说:「阿江,又是你?」

「古小姐,是梅先生叫我来的。」他说。

「啊?他人呢?」

「他在纽约。」

「太太精神好得多了。」看来连司机也有点安慰。

「那你来做什么?」

他傻气的说,「先生叫我送东西来。」

「送什么?」

他把一只信封交我手中。

「谢谢你。」

「太太也有东西交给你。」

「什么?」

「先生不知道太太有东西交给你,太太也不知道先生有东西交给你,但是他们两个人都有东西给你。」

司机又拿出一个信封。

我接过。

两个人都有礼物给我,什么意思?

我先拆开梅太太的礼物,是一只胸口针。古董式样,漂亮得不得了,正是我时常想要的,开心得我吹声口哨。她的一张便条说:「虽然不是你,也会是其他人!但谢谢你离开他。」

我名正言顺的把别针扣在外套上。

再拆开梅超群的信,这家伙,他老婆比他阔气得多,他什么都没有送我,只说:「谢谢你曾给我火花。」

这人。

我笑。叫自己熄了贪念。

后来,隔了很久,天气已经很热了,我才知道梅氏夫妇搬到纽约去住,不再回香港。

我在偶然的机会见过梅小姐一次。她对我很客气,向我点点头,并没有装不认识我。

而我,老样子过日子。

有时候同莉莉去逛街,有时候耽家中,很多散约,仍没有火花。

别人成为我的火花,好过我成为人家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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