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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不 公干

我到台北十天了。

除了公干,就在酒店休息。说实话,也够累的。这次来的只我一个人,早上七点半就得起床跑厂家,看货色,与经理谈论生意问题,不停的十天,像疲劳轰炸似的,真要倒下来了。

晚上,厂家的老板请我吃饭,请到酒家去——「来来来,陆先生,你第一次来台北,观光观光。」

我去啦,去了一次,贵得不得了的地方,菜也不错,陪酒的女孩子都廿二、三岁年纪,美丽得很,温顺得很,听话得很,差点儿没跪下来敬酒,酒来酒去,据说几万台币就完蛋了,这笔账将来可不能算在公司货品头上。

我不喜欢酒家,一般中年男人是喜欢的,他们以为花点钞票,弄几个女孩子来陪著,呼么喝六,显尽威风,那班女孩子却想:「这些瘟生,不过低声下气,给个笑脸,他们的钞票就到咱们口袋来了,这真天下第一营生。」

不过我不愿做瘟生,也不想把别人当瘟生,去过一次,不是味道,从此婉拒,几个老板都觉得「陆先生」难伺候,到了台北也不找几个临时女朋友,这男人有毛病。

我不是不。

天下哪有不的人。

女人喜欢好看的男孩,漂亮的珠宝,美丽的衣服,也都是。

何况我。

只是我范围略窄一点,他们是「人尽可色」。

厂里有几位年纪轻轻的女秘书,对我很有好感,和蔼可亲,台北的女孩子都很温柔,轻轻的,糯糯的,像她们惯吃的蓬莱米,然后,笑,半掩著嘴,轻轻的,带著畏羞的笑,半古典半时髦,她们都好看,雪白的皮肤,合格的身裁,态度也过得去,都有种洋娃娃的感觉。

香港的女孩子是太妖冶干瘦浓妆了。

星加坡的都黑,且粗,黑得连五官都瞧不清楚,也就失去了兴趣。

这几位女秘书问我:「陆先生结了婚了?」

我说,「是,三年了。」

「有孩子了?」

「一男一女。」

「叫什么名字啦?」

「男的叫思,女的叫恩。」

「很好的名字,听说陆先生在英国念的书?」

她们当真不厌其详。

我是无所谓,摆什么鬼架子,人家与我说话,也是给我面子,一大叠一大叠的文件,不读完脱不了身,闲谈几句,也有好处。不过后来这几个女孩著实被她们上司严责了几句。

当时我答:「是,在英国伦敦念了好几年。」

「念纺织工程吗?现在与纺织打交道。」

我笑了。不不不,我念的是「高能物理」,与纺织一点关系也扯不上。只是祖上连父亲三代都开著纱厂,最近想到台北来投资,想到的自然是我,我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派我来调查调查,而我呢,居然也干得头头是道,真是好笑。

我有什么好处?,

我唯一的好处是懂得投胎,我老子有钱,不是那种有几个钱的人,而是真有钱。他的钱也不是苦赚来的,他运气也好,祖父也有钱,咱们家没暴发味道。我父亲从来不花三十多万港币去捧一个歌女,三十万买一对花瓶倒是常有的事,他也集邮,集的是中国古邮票,一大本子。

我是个顶普通的独生子,十八岁时开费拉里地通那。香港那些子的趣味低级,一部E型已经叫她们如痴如醉,那里懂什么通那,我著实清静了一辈子。

后来,后来就溜到英国去了,读书倒用功,自然,十年前生活程度那么低,我一个月的零用是两百镑,暑假到处跑。唉,那些日子。我有什么好处,不过是老子有钱,于是乎我这一生简直活得像丝像缎像花。

据说来了台北,不找女朋友,没地方可去。

我借了一部车,开到阳明山,阳明山是美丽的,一个人踱了很久,忽然寂寞起来。

我来得不是时候,应该春天来,冰凉的,又舒服,现在炎暑,灰尘大,怎么透得过气来,只好回酒店淋浴休息,老了,我想。玩都玩不动了。

妻来了电话,我照例与孩子说几句话,一岁的孩子居然也会叫「爸爸」了,我很开心。

声音里有倦意,妻听得出。

秦安慰我,「台北是好地方,该去的地方你都得去,他们那些做生意的人懂什么?争玩女人,我介绍你去故宫博物馆,包你走进去就出不来。」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没玩女人?」

「得了,家明,你那德性,那种女人,你看得上眼?我还不明白你的?你要挑好的,挑到更好的,就扔了我,找那个更好的去了,我就担心那么一天。家明,人家都说你是不玩的男人,我知道你是骄傲……不提了,早点睡,办完事回来。」

知夫莫若妻。

我住在圆山,第一流的酒店。

每天晚上在酒店吃饭,西菜也做得好,布置十分堂皇,却又不俗,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弹钢琴,是那首不了情。我天天坐在那里吃饭,她天天弹不了情。

台北的夜色甚静,我老想著第二天该办的事。

弹钢琴人女人走过来问我:「一个人?」

「妻子在香港。」我说。

她笑笑,走开了。

妻子最近很像一个主妇,除了手上那颗三克拉的梨型完美钻,叫人受不了,那是妈妈给的,与我无关。她什么都改了,连剑击会都不去了,单单不肯脱那只钻戒,女人是女人,是女人。

我闷。

在家也闷,但到底有一大堆说话的人,不管你爱不爱听,他们总是絮絮的说著。

到了第十二天,生意谈得差不多了。

我看到了她。

她穿一件芝士布米色淡绿的衬衫,一条扎染黑底带绿的长裙,瘦瘦的,那胸部却长得好,显得腰更细。看,我早说了,我是个的男人,她的脸有点特殊的憔悴与静默,仿佛是与生俱来的,美丽的一张脸,毫无做作化妆的脸,只有一抹深红的唇膏,配著白皮肤,黑头发,有一种悲怆的味道。

中国女人的脸缺乏表情,顶多挂个甜甜的笑,笑久了,她们腻了,看的人也腻了,难得有一张特殊的脸。

她的脸不该在台北出现。

她一个人坐在我隔壁桌子吃饭,吃得考究,吃完签一个字,正眼也不瞧我,就走了。

饭厅里只有我与她几桌人。

据说我是个算得上漂亮的男人,她却不看我,算了。

又过一日。

侍役与她低声说话,侍役走后,领班来了,领班与她细声说话,她铁青著脸,诉说了几句。我略略的听到几个字:「……我管他是刘什么人,他来到了我的地方,我就管他,他再闹,给我轰出去,叫派出所!」

我心想,好厉害的女人,谁得罪了她?好大的口气。

等众人都走了,我跟侍者说:「请那位小姐过来坐一下。」

侍者变色,偷偷看了她一眼,「先生……」

我塞去一张百圆台币。

「先生以为她是谁?」侍者不敢要钱,尴尬的笑。

「唱歌的?」我问。

「先生,她是咱们的副总经理啊。」

我一呆,马上收回钞票,随机应变,「那么我过去,请你代我说一声。」

侍者还是为难,大概这女的脾气不佳。我只好考虑—会儿。是的,她好看,她动人,她年轻,她显然只能干,副总经理——别像我就好了——酒店是她老子开的。

我终于走了过去。

她抬头看看我,寒星般的眼光,低领子黑色的衣服,胸前坠一颗钻石,闪闪生光,手上没有戒指。

「我希望可以坐下。」

「请坐。」她大方的说。

我看著她。她的头发如此短,如此直,不过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副总经理。

「不满意什么地方?」她礼貌的问,声调是职业性的。

「一切很好,谢谢。」

「听说陆光生住了十五天?」她问。

难得,她日理万机,客人的细节还记得。

我点点头。

「有没有出去走走?」她问。

「没地方可走。」

「有去故宫博物馆?」

「没有机会。」

她微笑,一个客观的微笑。

那个女人又在弹「不了情」。我忽然问她:「你可愿跟我跳个舞?」

她略想了想,站起来,「我多年没跳舞了。」

做了副总经理,谁敢找她跳舞?

她是一个好舞伴,轻盈美妙。她的英语有伦敦口音,我诧异问:「不是美国留学?」她反问:「美国有什么好?每个人挤到美国去,读书除非念理科,否则总得挑个有文化的地方。」我说:「我也是伦敦来的。」

就此陆陆续续的谈了起来。

她没说到她业务问题,我也没说到我业务问题,只是闲谈著。

忽然我问:「你常常与客人攀谈。」

「看什么客人,圆山一千多房间,现在旺季要开始了,哪里谈得了那么多?」

她唱了很多酒,毫无醉意,白兰地是最好的「小香槟」区产品XO,第一流。

然后我们礼貌的道别,那女人也停止了弹「不了情」。

她是很不错的,那气质一流,只有我开头才会把她当歌女办,居然叫侍者请她过来坐一坐,由此可知女人长得好,也不是美事。

我深深的懊悔著,怕这待者把香港的观光客都当呆大了。

第二天一早我下楼去吃早餐,在梯间看到了她。她一件白色棉纱T恤,一条破牛仔裤——副总经理?我向她打招呼。

她笑了。「早。」停了一停:「这么早?」

「上一家厂去,最后一家了,做了报告,拿回家参考才决定投资哪一家。」我答:「你呢?上班?」

「我休假,兜一圈就走。」她答。

「昨天那讨厌的,姓刘的人,赶走了?」我笑问。

「走了。」她也笑。

早上看来,她还像个孩子。头发益发黑,眼楮益发亮!憔悴只隐在嘴角里。

我很大方的说:「你休假,我下午没事,你说故宫博物馆好,我想去一趟,邀你同行,你有空,就说好,没空,千万别客气。」

她更大方,「两点钟好不好?我在这里大厅等你。」

「好!」我高兴之极。

我们昨天都喝了点酒,难得今天都没事人似的,如此清醒。

最后这家厂太马虎了,父亲不喜欢,我礼貌的走了一周,就回来了,买了几份报纸。到了两点,依时下楼,她在大堂查帐薄,见到我,就走过来。

她换了衣服,是件丝旗袍,宽柔的,流荡的,一件带自来旧颜色的旗袍,上面有一只只的蝴蝶,只只若飞又飞不起来的样子。这样的人,也一定有她的故事吧,然而我们陌路相逢,哪有时间互诉过去。

她的旗袍低及膝下,穿双绣花鞋,时光彷佛倒退了五十年,在那几秒钟里,我爱上了她。

我柔声地说:「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她说:「陆先生,我叫玫瑰。」

「谢谢你陪我,你必是博物院常客,去也去累了。」

「哪里会累。你要怎么去?叫街车?叫酒店的车?还是坐我的车?」她问。

「你的车,」我想都不想,「然后我请你吃晚饭。」

她微微一笑。

她开的是雪铁龙GX。这车子是怎么被她运进来的?付了若干税?我看她的侧面,旗袍的绸料薄,胸前闪著她那颗钻石的光。隐隐的,就如她本人。

车子廿五分钟就到了,她开得快,开得稳,车子庞大而灵活,我们下了车,买票。

她说:「什么都别看,咱们先看宋瓷。」

我说我不懂宋瓷,唐瓷,任河瓷。

她问:「看铜器?甲骨文?」

我说我也不懂。

她气了,问我:「你懂什么?」

我咧齿笑,我说:「法国印象派。」

「你是洋人,我们瞧清明上河图去,若那个也不懂,挑个高楼,跳下来算了,也别活了。」

其实我略懂一点,跟她走了几步,就令她转怒为喜了。

这是个好地方,除了卢浮辟,我走遍博物馆,也就这一座了。然而法国人的东西,哪来得本国的亲切。这么多人「外国月亮」!我还是故宫月明。我是不进步的人。

我们瞪著郎世宁的孔雀图有十五分钟之久。我喃喃的说:「明天再来。」

她咧嘴笑,「说起这郎世宁,我闹了个笑话。第一次来,那时很小,什么都不懂,看了这画,就大声说:「咦,这幅有透视,是跟洋人学的。」旁边有位老先生冷冷的说:「他根本是洋人。」你说多尴尬。」

我故意问:「他是洋人吗?」

「是呀,意大利人呀——」后来知道我作弄她,不晌了,气了很久。「你怎么会不懂?」

这人。

千变万化的,夜间看是一个样子,白天看是一个样子,黄昏如何?黄昏如何?

出来的时候,正是黄昏。

她说:「我的钱,都是自己赚的,我爱享受,赚多少用多少。我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

黄昏,我们坐在植物公园。

左边是睡莲,浮在水面,粉红,深深浅浅的粉红。右边是荷,亭亭玉立,田田有姿,随风微微扬著,数不尽的,一望无际的。

多少来台北的男人到过这里?

她的旗袍有些儿绉了,人也有点疲倦了。

「谢谢你带我来这里。」

「我自己根本想来。」她说。

「肚子饿了?」我问。

「你呢?」

「吃得下整间圆山。」

她笑,「让我换件衣服。」

好。我们开车回酒店,原来她也住酒店,方便工作。

我并没有换西装,还是普通的衣服。

她穿得真得体,一套丝的长袍加外衣。

她喜欢丝。

拉门小厮见我与经理同行,殷勤得要命。

「为什么选台北上作?」我问。

「这里人朴实可爱,我参欢台北,这世界我哪里没去过?非洲也去了,在摩洛哥耽了三个礼拜!还是台北好,是住人的地方,巴黎东京耽久了会疯的。」

我问:「你没有结婚吧?」

「连男朋友都没有。」她带个嘲弄的笑。

我为什么问?我自己是个有妻有子的人。

我们在一家小陛子吃小菜吃面,吃得很饱很满意,随后便在街上散步。

夜后的台北倒是很阴凉,街上黯黯的,合情人散步,治安又好,老实说,我觉得这里像世外桃源,虽说台湾的女孩子土土的,如此不是也踫到一个出色的?

可惜。

我是

一个已婚男人。

我如果没有结婚,未必会娶这个叫玫瑰的女子,也许两个人在一起几年,就分开了,也许。婚姻是奇怪的,婚姻是个不可预测的!婚姻不过是那回事,婚姻不是自由的,可以想像的,婚姻是注定的。

此刻我跟她在一起,有一种第一次与女朋友上街的味道,手还没拉过。有一阵子在伦敦,那生活是荒谬的,读得无聊了,就到处去找外国女孩子,在俱乐部、跳舞厅、酒吧,都是美丽的、冶艳的,比外国女明星还标致的。要玩,容易,要玩得干净,却不简单,我当时那个金发女郎,比任何洋女人好看,然而还是甩掉了,老婆是老婆,祖宗三代都是有名有姓,决不允许我做无稽之事,我也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妻子是出色的名门闺秀。

妻是无懈可击的,故此我一直做著好丈夫。我不是好男人!只是没机会做坏男人。

如今我踫见了这个女人,受的是洋人的教育,却在台北这样的一个地方做事,中西合璧得这样美丽巧致,我不知道她是否一个可踫的女人,然而我不想踫她,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必找她?

我深深的叹著气。

她怎么想呢?

我在房间收拾文件,公干完了,但如果我要多留几天,决不会有人阻挡我。我渴望可和玫瑰再跳一次舞,再逛一次植物公园。然而却在饭店踫到了一大班香港生意人。

他们去舞厅,我不要去,硬拖了去,一直想溜,不准溜,只好吃闷酒,他们找个小姐缠住我,而那个女孩子倒也楚楚动人。他们说:「小陆不知道什么意思仿佛独自清高,出污泥而不染。见鬼,大家在香港有生意的时候就称兄道弟了,你给我们坐著!」

我出去打电话找玫瑰,他们说她下班了。

我说:「接到她房去,只说我姓陆,她会听的。」

接线生犹豫了一刻,还是接通了。

「玫瑰?玫瑰?」我焦急的问。

「陆先生,很晚了,什么事?」

我傻里傻气的说:「没什么,听听你的声音,听到你声音很开心。今天又没见到你。」

她不晌,大概是在微笑。

「你在干什么?」我问。

「对账,一大叠账簿。」

「你难道是不结交男朋友的了?」我忽然问。

「你不是我男朋友?」她也忽然花巧了一句。

我说:「此刻你男朋友正在舞厅,闷了个半死。」

「别的男人说这话,我不相信,你说这话,我倒相信。」

我奇道:「你倒跟我妻子一般相信我。」

「你结了婚的人,就不该到处走了。」她说。

「你知道我是结了婚的,是不是?」

「登记册上!护照上写得明明白白,怎么会不知道!」

「啊,这样危险人物,你还跟我出去?这可不是疯了?」我笑。

「你还是在舞厅多多享受吧,我那些帐不赶出来,就糟糕了。」

「是,玫瑰,多谢陪我这无聊的人说话。」

「别客气。」

我们挂了电话。

那班香港男人瞪著我。好笑,我也是香港男人呢,我到桌子旁又喝了点酒,身边的小姐默默的微笑。她也有她的故事吧,误堕风尘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只除了我,我的缺点是老子太有钱了,简直创造不出故事来,所以尽可能缠著玫瑰,以便年老的时候,可以有一段往事,可以回味的。

喝完了酒我要走。

他们硬要我送身边的小姐回家,我想不答应的话,简直没完没了,索性答应了。她的家住在什么巷什么弄,不是好地方,倒是十二分清静,日式的矮房,我送她到门口,她捏著手皮包,有点不好意思!我可是真把她送回去了。

我从口袋里模出廿块美金,打开她的手袋,放了进去,我说:「你不收,就是生气了,我不是瞧不起你,你没道理白陪我。」

她忽然咪咪的笑了,「陆太太真是位幸福的太太。」她说。

我也笑,坐原来的车子回酒店。陆太太之有资格做太太,是因为她明白我。

回到饭店,我去敲副总经理的房门。

玫瑰来开门,身上一件丝的和服,七彩斑斓,几千几万种花样,松松的,以一条腰带扎在腰上。见到我,她没有诧异,读过书的女人是不同的。

我没有招呼她,我静静的坐在她的椅子上。

她看著我,不说什么,坐在地上。

我看看她很久很久,她的五官,她的头发,她的身裁,她的姿态,很久很久。

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后来看得够了,把她的模样刻进心里去了,觉得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就站起来,回自己的房间。

奇怪,躺在床上,居然心安理得,一点难受也没有,就痛痛快快的睡看了,像个孩子似的。

第二天起来,我整理好所有的行李,回香港。电话订了班机,我叫待役来拿行李。

玫瑰却在楼下大堂等我,丝衬衫,白裤子,指挥侍者把我的行李搬上她的车子!看样子,她打算亲自送我到机场了。这个人,这个不可多得的人。

我上了她的车,在车子里她一句话也没说,脸上的表情是隐约的,看不清楚的,我默默的叹口气。

到了机场,她把我送进闸口,她把一切都照顾得如此完美,多么能干的女人,从头到尾!她没说过一句话。

到最后,我轻轻的移过她的肩膀!我轻轻的抱住了她。

她让我抱著她一会儿,然后我们松开了。

她的身体柔软,一如我们跳舞的那一夜。

我发觉她在微笑,一个憔悴而完美的微笑,她的憔悴全回来了,如我第一次见她,她在饭厅独自吃饭一般。

我没有说再见。

我打了个长途电话给妻,我简单的说:「飞机最多两小时就到。」

然后她走了。

以后我来台北,总还可以见到她吧?有这么一个开始,谁会晓得以后的事呢?然而我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我想我是不会再来找她了。

(找个把女人上床还不容易,何苦这样。)

在飞机上我闭著眼楮睡觉,空中小姐说我的公事包漂亮,是啊,纯鳄鱼皮的薄夹子,七百六十多镑,伦敦邦街买的。

到了机场,只有司机来接,老王是看著我长大的。

我皱眉头,「太太呢?」

「太太说热,不出来了!」他笑嘻嘻的,「我来也一样啦,少爷。」

我不响,坐上车子。

老王笑问:「少爷有没有艳遇?」

我不出声。

「少爷出门,连牛肉干也不带一包来给我们下人,少爷最规矩,说公干,就公干,其他什么都不理,少奶奶什么都不必操心。」

老王唠唠叨叨,唠唠叨叨。

她叫玫瑰,

她叫玫瑰。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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