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
九点半。
我睁开眼楮。
马上想到昨夜发生的事。
身边的女郎还在,正熟睡,桃子色的被单拥在胸前。她脸型是鹅蛋,睫毛很长,嘴唇略厚而柔软,身裁高挑,最漂亮的是她的胸脯。
初秋的早晨,冷气机微微申吟,阳光淡淡,从米色窗帘照进来。我看腕表,九点半。
昨天她问:「你不把手表脱掉吗?」
我反问:「你呢?」
「噢不,」她说:「我永远不脱手表,我半夜也习惯看时间,。这是我的安全感。」
我看看她的左腕,一只十八K金的劳力士蚝式表。她的手指很细长,指甲健康,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家女儿」,换句话说,良家妇女。
我想起床,但又怕吵醒她。
我应该偷偷起床,穿上裤子,拉开门就跳下楼──香港好几百万人口,一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也是可能的,那我便可以脱身了。
但是我有灵感,她不会缠住我,我可以再睡一会儿,等她醒来,我们可以说几句话,我或者可以告诉她我有多寂寞。
她转一个身,脸埋在两只枕头之间,露出一边酥胸。这个女孩子。她有太美的胸脯,我所见过最美的。东方女郎的永远是棕色,西方女郎则是粉红色。她的颜色介乎两老之间……
我一定要走了,这种「一夜站」OneNightStand很少有可能发展成罗蜜欧与茱丽叶情史,我必须离开这里。无论她有多漂亮,走为上著。
呀!可是已经太迟了。
她睁开眼楮。
她也记起昨夜的事,只是笑一笑。
我清清喉咙,「早」。
「早。」她点点头。
我迟疑一刻。
她很干脆,「你现在走,还是用早餐?」
啊!把我当嫖客?我也不是女人送上门来就一定要的。我跟她来这里是因为我喜欢她。
我赌气地,「早餐。」
「OK。」她说。
她是这样处变不惊,抓起床头的白色大毛巾,往身上一裹,便起了床。
「你可以淋浴。」她说著开房门走出去。
这倒也好,证明香港社会的进步,已经直追欧美拍摄的电影境界。
我起床,看到她昨夜脱下来的衣服。金色凉鞋,青莲色麻布衣裙,浅紫色内衣裤,她有非常太阳棕的皮肤,比基尼泳衣遮住的部位却是又白又腻。肯把这么白的皮肤哂黑,女人真是不可思议。
我痛痛快快的淋浴。
她浴室放著滴露药皂,非常清香。
这是她的公寓?
避它呢!以后不会再来了吧?
在莲蓬头水声「哗哗」之下,我觉得惋惜。
初秋淡淡的太阳。雪白整洁的浴间,滴露肥皂。
这个女子是陌生的。
她在早上的眼楮闪亮如寒星,很年轻,很好看。
我擦干身子,照著镜子梳洗,然后穿上衬衫裤子。
十点正。
我闻到煎蛋的香味。
她敲敲房门,在外面说:「早点做好了。」
我打开房门,她已经换上短裤T恤,头发洗过,湿湿地束在脑后。
「请坐。」她自己坐下来。
早点有烤面包、果酱、牛油、煎蛋烟肉、橘子汁、咖啡。
我老实不客气吃起来。
她很沉默,神色自若。
食物的香味带来更重的内疚,我欠她良多。
客厅虽小,但布置得十分雅致,有一幅中国字,上面写著「如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咖啡香得离谱。
哦,初秋的一个星期天早晨。我在一个陌生女子的家中醒来。
「谢谢你的早餐。」我说。
「不客气。」她淡淡的说。
「这是你的家?」我问。
「是。」她简单的答。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你不应该把陌生人带回家来,你看过LookingForMr.Goodbar这本书?」
「看过。」声音还是很平静。
「那么,你还把我带回来?书中那个女郎就是这样被杀害的。」
「她自己不好,事后马上叫男伴滚蛋,我可没有叫你马上走,我让你睡到天亮,并且一起吃早餐。」她很镇静。
我有点啼笑皆非。
我强调说:「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我知道。」
我迟疑片刻,又问:「你常常这样做?」
她抬起头,眼楮先狡黠的笑起来,脸上不动声色。
必我什么事?我吃完早餐就要走的。
我为自己辩护:「你要爱护自己,倒不是我多事。」
「谢谢你的关心。」她说。
语气里不是没有讽嘲的。
棒壁有人弹琴,柴可夫斯基钢琴协奏曲第五号C大调。连绵不尽地弹下去。
这个白色、小小的客厅。泰丝坐垫,莲花图案下一对鸳鸯,在AvantGarde买的,种种小事证明她不是那种女人。
我转过头来。「为什么把我带回家里?」
「我很寂寞。」她说。
「寂寞也不能这样做。」我说。
「我想我应该寻欢作乐。」她说:「我的头发还是黑的,皱纹尚未爬出来。生活太令我疲倦。」
「你还很年轻。」我指正她。
「我失去一份舒适的工作,我的男朋友娶了别的女人做老婆,我总也得娱乐一下吧?」
「你快乐吗?」
「至少这证明我还是一个可人的女子,有男人肯陪我睡觉。」
我沉默一会儿。
她的脸有点轫强的孩子气,可是对我仍然很客气礼貌,声音带种不在乎,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她收拾桌上的碟子。
我说:「我帮你洗。」
「OK。」她说:「谢谢。」
「你一个人住?」
「是。」她答。
我洗一只她抹一只。
「你失业之前做什么工作?」
「图书馆管理员。」
「你是被开除的?」
「不,我辞职。」
「为什么?」我诧异。
「因为我男朋友在同一所大学做助教。」
「你很爱他?」我问。
「是的。」她笑一笑,忽然露出温柔的神色。
我有一丝妒忌,就没有女于为我倾倒,念我不忘。
「不要太容易被男人得到。」我说。
她看我一眼,「男人。妇解运动再成功也没用。女人做了港督,男人们也还是希望娶个处女做太太。」
我很尴尬。
「告诉我,如果男人乐意到处睡,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处女留在世上呢?」她似乎是很认真的。
「我并不在乎妻子是否处女。」我洗完最后一只喋子,抹干手。
「你在乎什么?」她问。
「我如何与她心灵交通。」我说。
「你要读早报吗?」她问我。
「我认为你大胆透顶。当然,昨夜你是有点酒意了。」
「这是早报。」
「我不要早报。」我问:「你是九点钟到那个舞会的?」
「我不记得。」她说:「七八点钟。我本来不想去,后来因为电视上没有好节目,所以去了。」
「我在那里是因为主人与我是旧同学。」
她问:「你何以为生?」
「我是个牙医,在公立医院任职。」
「牙医也好算医生?」她问。
「你有牙痛时就会承认我是医生。」我眨眨眼。
「你可是大坏蛋?」她问。
「我是的,昨夜我不是证明了?」
我以为她会脸红,但是她没有。
「找一个男朋友,」我说:「恋爱,不要放弃。」
「很不容易。」
「找一份工作,从头开始。」我说。
「不容易。」
「那么振作一点。」
「当然我是很振作的,」她说:「你看不出来?」
我沉默一会儿。
她看著我。
「我要走了。」
「OK。」她说。她很喜欢说OK。
我看著她的面孔。我说:「谢谢一切。」
「你是受欢迎的。」她说:「我们两个都享受了。」
我吃惊于她的答案,并且感动。
「下午你打算做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她说。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做JohnandMary?」
「有,故事与你我两人之间的事差不多。」
「真没想到香港也有这种事。」我干笑一声。
她牵动一下嘴角,不响。
「我要走了。」
「OK。」她又说。
「这公寓很舒服。」我说:「布置得很好。」
「谢谢你。」
「其他的男人说些什么?他们是否起床就走?」我问。
她答:「不,他们起床后送我钻戒或玫瑰,并且向我求婚,婚后我们同住在白色堡垒中,从此快乐地生活下去。」她的圆眼楮很平静。
「对不起。」我终于站起来。
她替我打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她说。
我想我真的要走了。
我眼楮接触到她尺码适中的胸脯,纤小的腰围,修长的腿。
她沉默著等我踏出大门。
「再见。」我说。
我终于踏出大门,她关上门。
我在门外站著,终于离去,我记熟了门牌。
初秋。
凉意。
一个星期天。
胃很舒服,一个陌生女子做的丰富早餐填饱著胃。
我连她的名字也忘了问。
她叫什么?
我不能就此踏出她的屋子,一辈子也不见她。
她的电话放在什么地方?我甚至没有记下她的电话号码。我溜答在街上,心中充满这个女人。
她柔软的手臂。昨夜我告诉她。「有一阵子我认得一个女郎,她的手臂上有玫瑰的纹身。」
「是外国女郎吗?」她问。
「噢是的。」我说:「金发,金色汗毛,手臂上一朵一寸大的玫瑰,细致得很。」
「她干什么的?」
「医科学生。」
「有大胸脯?」
「是。三十七寸半C。」
她笑,指指自己的胸,「当然你知道这只是三十二。」
她是这么富有幽默感。
在街上想起,不禁微笑起来。
有趣的女郎。从没认识比她更懂得说笑的女孩子。
回到家,钟点女工正在清理我的「住宅」。我靠在沙发中,点起一支香烟,慢慢的吸。
星期天的下午,用来思念一个女人。没有更好的用途了。
我们在一个派对里认识,她有几分酒意,很微笑地很温和地坐在沙发的一角,我们开始攀谈,提到张爱玲的小说。她说她更喜欢鲁迅的小说。她喜欢短篇小说。人生也短。
然后我们溜到外面去散步,去小鲍园中,我们在石凳上坐了很久,情侣们拥抱著,我们却坐得规规矩矩,一路看星空,然后散步。
她诧异地问:「看这些男男女女,何必在公众场所亲热?」
我说:「很多人家里太挤迫,你知道,不能做这样的事。」
她朝(目夹)(目夹)眼楮。「我一个人住。」她说。
像她这样的女子,在香港不多呢。即使在外国,也不容易找到。女人太小器、太多疑、太猜忌、太缺乏安全感、太紧张、太自私、太依赖、太脆弱、太结党。女人最大的错误是不肯把性视为单纯的享乐──她跟你睡是因为她爱你,因为男人永远欠女人一大笔债。
但是她说:「我们两个都很享受。」
我把搁著的脚换一个姿势。
妈妈会怎么想,尖叫起来吧,淌眼泪吧,呵,儿子竟留恋于人尽可夫的女人。然而与女人上床并不是做她的丈夫,上床只不过是双方愉快,做别人丈夫要付出感情与责任。中国人从来没有把这种关系搞清楚过。
我奇怪她是否有父母,他们又住在哪里,他们又想些什么?
我们如果演变成朋友……呵,多么大胆的设想。
我在沙发上睡著了,女工的吸尘机「胡胡」作晌,变成我梦中的配乐。
我一个人醒来,喝啤酒,看「神奇女侠新传」。我紧张,手心冒汗,每次看这种片集都是投入的,我有点傻,我喜欢神奇女侠,因为她美丽。
我喝了半打啤酒,明天早上一定有宿酒味。
大不了星期一到医院,整天用口罩,牙医总是要用口罩的。
我躺在床上,伸手出去,踫不到她柔软的手臂。这手臂不是任何一个女人的手臂。
我想念她。
我有过女人,很多女人,没有一个值得我思念又想念。
我知道一起床就该走。不该留在白色的小客厅里吃早餐。不该与她交谈。心灵上的交流稍迟定会成为烙痕,的享乐则容易遗忘。
我到医院,一早补好七只牙齿,拔掉十只。
中午吃膳堂淡出鸟来的饭菜。午饭后我抽空跑到皇后花店。
「有玫瑰?」
「三块钱一朵。」
「两打。」
我把地址与钞票同时交出去。
「马上送去。」
下午拔掉六只牙,补三只,照四张X光片。
中国人不喜欢看牙医。六个月检查一次?开玩笑。洞烂得比牙齿大也不来,除非痛得滚在地上。
有一次我几乎爱上一个按时来看牙医的女孩子。但是她太年轻──虽然她的牙齿十全十美,她只有十二岁。
下班。
花该送到了吧。或者她不在家,花便搁在门口,等她回去已经枯谢,或者被邻居拣到,插在奇奇怪怪的花瓶里。
我从来不送花,事情总得有个第一次──她收到花没有?
一个冲动而没有经验的小子,她会想。或者每个周日她都与陌生男子早餐,在周一收一束花。
我为什么在想像如此多事情?为什么我不能让她的影子由时间磨灭,对于一个这样萍水相逢的女子,只需要两天,或是三天。
所以我在干什么?
在马路上闲荡,有人在我肩上用力一拍。
「嗨,医生,这么悠闲?」
我抬头,在中环一天之内你会踫到三十个熟人,这是我的一个中学同学,后来念了香港大学的文科。
「嗨,老友。」我说。
「无聊?在香港一个年轻的医师不应无聊。」他笑。
「牙医也能算医生?」我反问。
「申请入英籍还得需要你帮忙呢。」他说。
「要去喝一杯啤酒?」我问。
「好,哪里?」
「我知道一个地方!刘伶巴。」
「这又不是冷门地方。」他笑著搭著我的膊头。「走吧。」
士隐便笑一声走吧(如闻如见),将道人肩上褡裢抢了过来。竟不回家,同了疯道人飘飘而去。
我随著同学快步走到刘伶巴。可惜喝完了酒我们也还是要走的,并不能老呆下去。
同学问:「我去约两个女孩子出来好不好?」
「随便。」我耸耸肩。
「如果看得顺眼,可以接下去吃饭看电影。」
而我喜欢刘伶巴,因为大酒店里的巴多数叫「金莲花」、「金龙」,再雅不过是「摩罗街」,而此地叫「刘伶」。当然你知道谁是刘伶。
同学约的两个女孩了来到,中环的典型写字间女郎,化妆,尼龙纤维料子的衫裙,丝袜加露趾鞋,一只印有字母的皮包。当然我们约不到一流中环女郎,她们早已成为有钱有势公子哥儿的私人秘书。
我向她们点点头。
那几分含羞答答有很多俗气。
或者我应该向其他的中上级王老五看齐,跑到电视台去找个小明星约会。……
我觉得闷。
小白客厅不住的闪现。
我送的花,她收到没有?
女郎甲说:「……诗韵的衣服并不那么好看……」
女郎乙:「那只不过是因为你买不起──至少你那个时候买不起,所以你喜欢乔哀斯精品店,因为你现在可以到乔哀斯看看。当心你的工作,一丢掉恐怕你又会开始嫌乔哀斯不够型了。」
她们不是像互相追咬的母狗的。
我要回到那间小客厅去。那里有真正的宁静。
同学拍拍我的肩,「说话呀。」
我想了很久,我问:「为什么甲戌本的石头记中白字那么多?」
女郎甲乙齐齐向我瞪眼。
我站起来,「我去付账,」我对同学歉意地说:「我忽然地想起来,有病人在医院里等著我拔牙。」
我逃出刘玲巴。
在街上取了车子,飞驰向我要去的地方。
我一定要见她,与她说话。
在外面旁徨无依的世界里,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她。
我没有乘电梯,电梯太慢,乘客太多,我一口气奔上楼梯。我有大多的话要跟她说,太多的话。
楼梯是回旋的,我奔得快,也转呀转了。
是的,我知道我不该忽然认真起来。
她不是「纯洁」的好女孩子。
她距离白雪公主很远。
她是很随便的一个人,随便把男人带回家上床。
她的手臂柔软,昨夜我躺在她的身边,那张床只有三尺半,我们挤在一道,她整个人都柔软,而且她很沉默,不多说不必要的话。
我喜欢她,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要按铃?我喜欢那小小白色的客厅,喜她的早餐,喜欢。
如果她是随便带男人回家的女人,OK,我也好不了多少,我是随便跟女人回家的男人。
我举起了右手,长长的按门铃,喘著气。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她一定在里面。
她走来把门打开。
「是我。」我说。
她恬静的看著我,有点诧异,然后问:「你忘了钱包?」
「不。」
「你忘了什么?」
「你的名字。」
她笑。
「我可以再进来吗?」我问。
她仰仰头,长发震荡,一种篮黑的颜色。
「我没有事,我也很寂寞。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可以聊聊天。」
「你仔细考虑过?」她问:「很明显地我不是好女人。」
「你收到我的花?」
「收到。」
「那么闭嘴,请我进来。」
她又笑一笑。雪白牙齿。魅力女郎。像这样的女孩子,只要跑到外头兜个圈……而她是说她寂寞。
我又回到她的屋子里面,恍若隔世,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无线电已经扭开,在播流行歌曲。
──「毫无安全感,作为恋人,我们失败了
鲍主与白色武士
只在童话中生活
笔事发生
打头开始我们就如此读到
但是现在在此是两颗破碎的心
别让我们如此分手……」
她什么也不说,窗口米色的窗帘微微拂动,我相信床铺已经整理好,作业已经过去。
「请坐。」她说。
白色沙发上有打开的武侠小说。「倚天屠龙记」。
「要喝什么吗?」她问。
她声音有点低沉沙哑,很富魅力,孩子气,自然。
「有矿泉水?」我问。
「有Perrier。」
「太好了。」我说。
「为什么回来?」她在矿泉水加冰。
「我想回来。」
她微笑,「为什么?」
「与你说话很高兴,你很坦白,很有思想。」
「我只认识你一天。」她坐下,伸出长长的腿。
「我喜欢你。」
她仰起头,「我的自信因你而恢复不少。你知道,在香港这种地方生活,简直像搏杀,艺术是不能做得太明显,最重要是自信。」她笑。
「你在什么地方念的大学?」我问。
「伦敦。伦敦大学。」她说。
「自你的英国口音中听得出来。」我说。
「你有女朋友?」
「现在没有。」
「呵。」
沉默。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你还没说。」
「你呢?」她问。
「家明。」
「我叫玫瑰。玫瑰花的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