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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 结婚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没有不漂亮的时候,如今下雪,鹅毛似的雪飘在篮灰色的天空里,飘在湖水上,静静的隐没在湖里,一点声音也没有,像生命。

壁火烧得正旺,我在等一个人,站在这面长窗前,我觉得出奇的幸福快乐安全,经过这许多年,明天我终于要结婚了,对象是十至十美,超过我所想所求的一个男人。长窗虽然是两道玻璃建的,可是还是能感觉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转身看寒暑表,室内是永远的七十五度,虽然如此,我一向怕冷,还是穿著长袍。

我在等一个人,他打了长途电话,说要来看我,结果安排在今天。其实是没有必要安排这一次会面的,但是我想到过去的日子,当我还年轻的时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也许这一次不见面,永远没有机会了呢。

他或者有话要说。

于是我请他乘火车自伦敦上来,到了火车站,叫一部车子,我把地址给他了。

我无意显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个人的幸福,我的财宝只是我个人的财宝,与任何人没有关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计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来见我,有话要说,又未尝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个长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从十年前开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现在,更加没有必要,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英国了。明天我要结婚了呢。

一部车子压著雪,在小路上停了下来,我在窗前看见他下车,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账,抬头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没见这些日子,对他始终有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轻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为他痛哭著烦恼著,又如何为小小的事情高兴著。这些日子是永远不会回来的了。可是始终是亲切的。

我先开了门,冷风喷进来,还夹看雪花。

他捏著手,在门口脱了帽子,「太冷了。」他说。

他抬头看我,他并不怎么见老,鼻子仍是笔挺的。我连忙微笑:「请进请进。」待他进来了,我关上了门,又替他脱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门前面去,站在我刚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这幢房子很贵吧?」他转过头来。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说:「这是暂时租的,其实也不会很贵,三四万镑而已。」我问:「仍是喝拔兰地?有很好的拔兰地。」

「谢谢。」他说:「住在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个月,那风景是无可比拟的,初秋搬进来,看著树叶跌下来,看著满地的黄叶,然后纷纷的雨变成纷纷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静真好。香港……香港是一个疯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没有!」他忽然愤怒的说。

我温和的笑,「不会呢,香港对你我都还不薄,况且你应该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灯红酒绿。把别人搬到这里来,怕也就闷疯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间屋子就可以了,况且是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厌的风景,织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著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点也没有变。」他忽然说。

「老了。」我说。

「你老了我岂不是更老了。」他说。

「男人不觉得的,没有关系。」我说:「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说:「告诉你们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说。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纪大了,仿佛没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时候,太自我中心,说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惨了。」

「那是我的错,没机会让你开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别说,发脾气管脾气,开心还是开心的。」

「我对你……不好。」他说:「我并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什么谁好谁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点心事。

「你怎么看我来了?这么远的路,光是火车也七八个小时呢,累都累坏了。」

「在伦敦下了飞机,马上转火车,并不想停下来。」他说。

我舂著地。忽然之间,那几年像没有过,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没有混出名堂来,到头来竟找不到一个说话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问:「家人还好吧。」

「记得你以前说的话,都应了呢,妹妹跟一个小阿飞泡在一起,弟弟并不争气,母亲进了医院,一次一次的开刀,父亲去年去世了。」他背著我说。

我默然,家都是这样的,有什么稀奇,要争气大家争气,不争气大家斗撒赖,因为此刻他与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只是说:「谁不与阿飞泡呢,过了那年纪就好了,我小时候何尝不一样。」我笑了。

他还是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个很满于现实的人,怎么现在变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问。

「好。」我说:「谢谢。」

「听说他很有钱?极有钱?」他转过头来。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钱?钱没有嫌多的,多至奥纳西斯、洛克斐立这样,还可算得上有钱,他有什么钱?不过是够用够吃罢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说……你们有两部劳斯莱斯。」

「谁没有二两部劳斯莱斯?」我奇说:「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车子总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涩,「你的口气越发大了。」

「在英国,不是坐积裘亚,便是劳斯莱斯,」我笑,「不是口气问题,英国人比较实际,买一部好车,做人客拜菩萨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买合保时捷,夜里也开车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礼服还尴尬。」

「你是讲究的。」他说。

「不不,我一点也不讲究,他也不讲究,他只是仔细。」

「有照片吗?我看看可以吗?」

我一怔,「没有,我从不把他的照片带在身边的──干吗?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比你小两岁,」我的笑却不由自主慢慢的漾开,「有人说他漂亮,也许是的。」

「那是你的订婚戒子?」他问。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买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卖野人头,正牌两死店;你不进去他死,你进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欢古青斯基,买副袖口钮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欢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苏黎世,说惯了德文。」

「像童话中的人物。」他说。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学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谁,每个月寄钱去,等他大了,才发觉那人是一个律师,终于见了他父亲,反而是一种失望,后来他父亲并没有第二个儿子,终于把所有的遗产给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样子一向很冷。」

「你很爱他吧?」

我微笑,「爱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辈子并没有恋爱过,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学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实验,我一进他办公的地方,目眩头晕,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关,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个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势利。」我笑了,「这还用我说吗?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吗?」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说的话,我总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来,叫我帮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觉得奇怪,一橱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没有问,还是织了,我总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来,我为他倒了更多的拔兰地。

「你好吗?」我问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没有劲。」他摇摇头,「有时候想:真不该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诚意的。」

我笑说:「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当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总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样的,总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间空气调节的屋子里,穿一件夹旗袍,一双绣花鞋,抱著一只猫,最多学学德文,画几张蹩脚国画,或是陪他出去应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别人眼中,我又何尝不是贤内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时,也不会了。」

「那只是……我没福气,你记得何太太说的?她说我没有福气。」

「别这么说,真叫我汗颜。」

他说:「可是那时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至少你有空还学德文,她们……不过是蓬头垢面夹著一根香烂,坐在麻将桌前,穿著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礼貌的说:「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声,笑了,「你年纪大了,也很圆滑了。」他说:「什么火气也没有了,也真是,这么好的归宿,怎么会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说他,说来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罢啦,人总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过结婚有一样好,只是两个人的事,以后咱们也不会见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国这些年──生活很寂寞吗?」

「习惯了,考试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课。没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处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苦涩的说:「你是很不高兴的,我当时十分怪你,只觉得你一点也不肯容忍,后来见了她们,才知道你是好的。」

「对不起,当时我还年轻,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说。

「我对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说:「现在我明白了。那时天天找你岔子,现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处,原是需要一个像你丈夫那样的人才有能力欣赏你。」

我见他难过!因此也难过,我说.「怎么会呢,我是一个无用的人,因为家明从来不想用我所以我们很各得其所,我是、个最普通的女人,这次结婚的机会,说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个好人──你也好,我总说你好的,有时候气头上的话,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皱著眉头。

「这屋子,我有机会住就好了。」他说。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发时间。」

「什么香味?」他忽然问。

「火腿小鸡。」我说:「我想你肚子或者饿了,故此预备了德国摩萨尔白酒,把这个菜夹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来,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乱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圆台子上吃。」

到了厨房,我把食物摆出来,我自己老实不客气动手吃了起来。

他说:「真世外桃源一样,唉。」他也吃了起来。

酒实在很驱寒意的,他伸了伸懒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厌恶他,可是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个老朋友,毕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为他曾经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杀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经杀死了我,离开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应该感激他给我这个机会。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远来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从来不曾忘过「谢谢」、「对不起」,我们从没有吵过嘴。吵嘴?连提高声音的机会都没有。他会说国语,除了德语,只是英文了。他把这三种言语都压低了声音说,像是一种耳语,这是冢明。

「你累了?」我问。

「没有。明天结婚?」

「是的,到了苏黎世便结婚。」

「礼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顶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条小雀毛,颜色是暗咖啡。是家明买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懒就懒。我这个人,当不起白纱白裙的,穿金丝银线也不好春,况且什么年纪了?都是烂茶渣了,还去出风头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著微冻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评著这酒,「我宁愿喝拔兰地,可惜拔兰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苏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们知道我嫁了,也很高兴。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热的,待我实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单单是我最不争气,拖累看他们,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见过家明,硬叫家明买了半打皮鞋,两个人吵得天翻地覆,我从没见过家明这么开心过,把他那八辈子不看的论文也抬出来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没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说:「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乱的,记得当年他来看我?跟你弹钢琴、聊天,吵得我睡不著。」

「是的,我还给你白眼,我总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装得很好,心中还得意,一个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为什么尽记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转脸,我就板张铁青的面孔对你,在老六前,我对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来,随著笑声,眼泪汨汨的流下来,「在任何人面前,我总是装得委委曲曲,妥妥当当,我真是对不起你。」

我还是微笑,「我早忘了,谁没有几分脾气呢。家明骂女秘书的时候,也很尴尬的。」我把手绢给他。

「但你是特地来的,你是特地为我来的,你说的,我怎么可以这样待你呢?」他用手绢擦了睑。

我从没有见过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责,我觉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日子总是要过的,快乐与不快乐之间,日子还是过去了,他此刻因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许因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惭形秽起来,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没有问,没有必要问,此刻他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怎么可以随意问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钻石镯子转过来,又转过去。

他的缺点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辈子过这种日子,倒也罢了,可是隔了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况下,他深深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实以他的年纪,向前走,总还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饭,总也不成问题的,不然怎么有空间有费用这么远来看我,不过是诉几句苦,诉完了心里好舒坦点。

所以我觉得我有义务听他说话。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国就是这样,除非用个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则还得自己动手。在苏黎世,家明倒是有一个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岁的了,才发觉他的烦恼,是进了一点。而我,我已经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过是吃吃睡睡过日子罢了。因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护力量把我从外界隔了开来,虽然我脸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样,实际上隔江观火,无关痛痒的。

我说:「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树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鲜空气?」

他点点头。

我们回到客厅,我套上了长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锁匙,开了门,拉紧了大衣帽子,然后锁上了门。雪迎面拂了上来。

「这件大衣很好看。」他说。

我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银狐剥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残忍的,可是你别说,舒服是真舒服,贵也真够贵。我不想再提看我现在爱花多少是多少,我说过了,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钱,不过是买几件衣裳,几件衣饰,说来无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静默,树叶都掉光了,桠校都是枯的,黑衬著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亏有路灯远远的照著。

他说:「香港是没有这些的──你们在香港有房子吗?」

我笑答:「你真以为我钓到金龟了,香港的房子,谁买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说。

「我十分稀罕,只是没资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厉害了,男男女女,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穷乡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发言,他有他的主见,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经恢复镇静了,他说:「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说:「连老六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没有资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这么自信,为了芝麻绿豆的事,总要批评我,或者在当时,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点信心也没有了,无论在说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开了话题。「离开这里,到欧洲走走吗?」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问:「好过伦敦几百倍。」

「华斯渥夫的湖区啊,」我答:「找不到麻将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来?」

「他在牛津开会。明天我们在苏黎世见。」

「结婚前夕,也不见面?」

我笑,「结婚有什么稀奇?你应该最明白。你对于结婚,经验丰富,结婚不过如此。不过人家说如意郎君,他真可以归于那一类。」

雪越下越大,我们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话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专门引诱孩子进去的。窗口的灯光亮著,有无限的温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著无数亮著灯的房子,心中就想:每个人都有一个家,每一个人,我的家呢?一点安全感也没有,每次离开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会来,一点不稀罕,并不会放弃再接再厉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国,看著这一层租来的房子,却有种舒坦的感觉。

我又看春身边这个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过去的事了,家明是现在与将来。他还是一个好人,但凡没杀过人放过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计较,谁好谁坏跟我有什么关系?他或者对我好,或者对我不好,他承认与不承认,在多年前简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么妮?

我们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说。

我只简单的说:「英国再美,跟瑞士是无法比拟的,完全是平面与立体。」

我开了门,又回到屋子内,我脱大衣脱靴子,伸伸懒腰。一扬手,发觉左手上的订婚戒子的确闪闪生光,梨型的钻石的确有它的美丽。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问我:「英国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没有你想像中的风流,我跟英国人不大来往,中上阶级,高攀不起,中下阶级,犯不著吃亏,我是一向憎人富贵嫌人贫的。」

「总有喜欢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记得有这个同学,才廿岁呢,喜欢得我离了谱的,每个周末煮饭给我吃,他跟别的女孩子说话,被我见到了,他先害怕,走过来求我不要生气。我说:「我干嘛要生气?」他说:「你爱我就会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爱你呀!」他很伤心。他很穷,但是尽了心尽了力。圣经上说,穷寡妇奉献的三个铜板也是好的,我很记念这孩子。当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恋爱是恋爱,结婚是结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恋爱,可是明天居然就结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兰地喝,两眼红红的。

我说:「别多喝了,我记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这屋子住,一个月要多少?」他忽然问。

「屋主人只租给熟人。」我歉意的说:「你可以买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币,香港低级住宅区价钱。」

「几十万港币?」他笑了起来,「我哪里有这个钱,我赚了半辈子,他们用了我半辈子。」

我说:「别怪他们,当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炉前,他现在不快乐了。老实说,就算他在以前,也没有任何快乐的理由,只是现在他忽然思想起来,一个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说:「夜了呢,你赶不上车了,请在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点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说:「你知道我现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没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样了。」

「我帮你忙。」他说。

我们上了一层楼,到了平坦宽大的卧室。

我把箱子取出来,打开衣柜,把衣服都放进去。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贵,当初买的时候,想到它们迟早是要给机场人员扔来扔去的,未免有点心痛。可是真结实,用了这些日子,竟一点也没损坏。

他帮我把衣服放结实了,拉上箱子的拉链。真奇怪,仿佛我们同时在整理行李,同时打算离开。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总没有机会。其实没有也罢了,我的兴致跟他是不一样的,喜欢的东西也不同,即使当年跟他结了婚,结果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简单的,只要把东西扔进去,关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妆品也堆到化妆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著,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样子。

我抬头问:「要吃宵夜吗?肚子饿了吧?」

「不,我不饿。﹞他说。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烦恼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个像你?你还烦,没有不烦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个对象,这一回要真正的对象,不是乱七八糟的人,踫上谁就是谁,不是我教训你,我也没资格教训人,过一阵子,你就没事了。每个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动的一个人,临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总还容易点,做男人是难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谢谢你,真没想到你会变得如此圆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说:「罢了吧,你一下子悲观成这样,真叫我也悲观起来。」

他问我:「现在什么时候?」

我奋了看表,「十二点了。」

「有没有车子?」他问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车早开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说:「讲好在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这里住的,我想我还是要走了,谢谢你招呼我,谢谢你。」他说得很忽忙,忽然改变了主意。

我没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见,他是男人,就像当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国人说,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鱼,大的小的。即使决定不钓鱼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笔此我并没有问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这个岁数,自然知道他该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说:「谢谢你来看我,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没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没说什么,他只是摇摇头,便走了,自己开的门,自己走了。我觉得奇怪,因为他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现在居然这样子远道而来,不声不响便走掉了,可见他实实在在是变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径。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关系的。

我明天要结婚了,明天是我结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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