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明媚今年二十岁,预科刚毕业,考取美国加州一间公立大学,九月份成行,现在放暑假就在家中,无所事事。我与她青梅竹马,几乎在三岁的时候就认识,开头并不是以男女朋女的姿态出现。久而久之,却生出清条,双方家长也不反对,于是名正言顺成为一对。
明媚是个活泼可人的女孩子,一双眼楮圆且大,灵活美丽,成为她最吸引之处,她长得相当高,身材均匀,穿起衣服来件件都好者,自小我们就叫她「香江小姐」,我妹妹特别疼她,总说:「俞明媚大了是选美会的皇后,是不是?」
一晃眼,我与她都长大了。
今日我甫下班,便去明媚冢。
俞伯看看我,又看看明媚,说道:「我不赞成,你问问大雄吧。」
「问什么?」我莫名其妙。
俞伯母笑说:「问大雄有什么用?他才比明媚大三岁,都是孩子吧了。」
「到底什么事呢?」我笑问明媚。
明媚说:「我要去竞选香江小姐,爸爸不答应。」
「什么?」我一叮:「选美?」
「是呀,一整个暑假那么长,反正闲在家里,不如去争取些经验,选不选得到,反而其次。」明媚说。
俞伯问:「你不重视得失,真的那么潇洒?」
我的反应也很强烈,「我不赞成,穿件泳衣在电视萤幕上走来走去,给千万人评头品足,多羞,这种玩意最无聊。」
「无聊你又每年看?」明媚对我扮个鬼脸。
「做观光客又自不同,」我大声说:「看到俞明媚小姐光著大腿给人家评分,太尴尬了!」
「自私。」明媚扮个鬼脸。
俞伯母打圆场,「我看无所谓,反正举办的机构是正当的,一大群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一起玩玩,多认识几个朋友也好嘛。」
俞伯说:「一切后果你负责阿。」
「没有什么后果。」明媚笑说:「你放心。」
我很不悦:「选上了,你就不能去美国念书。」
「谁说的?」
「我。香港的社会那么虚荣,做学生最幸福!偏偏你又投身染缸。」我瞪她一眼。
明媚转身向她母亲说:「妈妈,大雄的语气像传教士。」
我继续:「不用多时,那些什么什么公子以及若干狂峰浪蝶,皆朝你身边扑来扑去!」
「你放心,大雄,我不会理睬他们的。」
「到时恐怕受不起引诱,」
俞伯笑:「这我倒可以为我女儿提出保证,明媚不是这样的女孩子。」
大势已去,既然她父母已经屈服,我也不必枉作小人。
明媚便由一个文化界的长辈提名,参加选美。
是次报名的有千来个女孩子,五光十色,各有各的突出之处,争艳斗丽,不在话下。
喧嚷了两个星期,明媚入围初赛三十名之内。
我的心一沉。
我不是自私,也不是怕失去明媚,大家年纪这么轻,交个朋友,谁也不知将来发展如何,即使失败,我亦不会耿耿于怀。
怕只是伯明媚年幼无知,受不起许多引诱。
据她说,已有很多人「慕名」约会她。
我说:「名单还没有公布,这些人的消息也未免太灵通。」非常的担心。
「放心,我才不同他们走,他们专挑入围的选美皇后来约会,好出锋头。」
「唏!这世界什么样的人都有。」
不久明媚的彩照就在一些杂志上发表,拍得并不理想,明媚说:「是偷拍的,大会不给我扪接受访问,一切保密。」
我遂张玉照研究过,同俞伯说:「看来冠军非明媚莫属。」
俞伯母也说:「我也觉得是。」
俞伯笑,「每个女孩的家人都认为她是皇后。」
我们也笑。
明媚有些少紧张,大会方面将时间安排得很密,学仪态、化妆、应对,十天八天下来,因赶得厉害,她瘦了三五磅。
「学到很多,」她说:「特别是化妆科,使我明白女人永远是不化妆好过化妆。」
笑。
明媚就是这点可爱。
「那件表演的泳衣并不暴露;」俞伯母说:「比起明媚平时穿的大胆装,小巫见大巫。」
我皱皱眉头。「虽千万人,汝往矣?」
明媚说:「大雄最噜嗦。」
「是不是,已经嫌我噜嗦了。」
「外边的反应怎么样?」明媚问:「你的同事朋友有没有看好我?」
「要等下星期初赛在电视上播放过后,他们才会有印象。」
「你呢,你觉得如何?」
「由顶至踵的无聊,」我白她一眼,「一个准大学生去参加这种玩意儿。」
「会中许多还是大学生呢。」明媚不以为然。
「对了,还有女博士女学者。」
「你少讽刺。」
「是不是,跟我吵架了。」我有心气她。
「我被你气坏。」
她仍然天天回大会操练。
没多久她换了个发型,看上去成熟许多,一举手一投足都别有韵味,开始爱穿文雅些的服饰,比以前的牛仔裤球鞋,更加吸引。
杂志上说俞明媚是本届的大热门。
我顿时觉得女友成了一匹马,可加以投注,赌它一记。
同时也觉得这一个多月来,她转变迅速,使我吃惊。
俗云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没想到明媚因这件事而飞快长大。
「我们这一班女孩子,面和心不和。又分开三五党,组织小圈子,互相仇视,做女秘书的不同学生来往,售货员又被瞧不起,我从没见过这许多怪现象,简直叹为观止,家境好的乘华丽房车出入,搭公共交通工具的马上变成二等公民。在家坐著,哪里看得到这许多精彩的情景。」
我不放心:「有没有人欺侮你?」
「有。」
「唉呀!你受不受得了?」
「我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她们如何对付你?」我愤愤不平。
「不是都称赞我是热门人选吗?于是她们就孤立我,说些讽言讽语。」
那些小家子气的女孩子不与明媚说话,并且暗示地讽刺:「人家是头马儿呢,只怕热门倒灶。」
或是:「有什么漂亮?她的提名人是报馆编辑,自然发动朋友来捧她,太不公道。」
──「又不会穿衣服,、永远白色,曦!」
──「又不够时髦,不懂化糠。」
──「早都有男朋友了,还说二十岁,大会有没有查清楚她的年龄?」
──「身材恐怕是假的,有没有整过容?」
我与俞伯母都气炸肺,这么年轻就这么坏,太使人心寒,毫无目的损人不利己。
明媚却不介意,「我何必怕她们?」明媚很倔强,一有人批评也好,以便加深她认识自己,说不定她们所说,也有一、两分道理。」
俞伯说:「真没想到明媚会因这件事成熟。」
人不经沧桑不易长大,但这种经验何必过早争取?
千辛万苦的排练,初赛终于进行。
三十名佳丽表面上看来都属青春玉女,在电视中出现,吸引无数观众,每个人都成为市民的话题。
同事问我:「郝大雄,你女友不是叫俞明媚?」
为著避免麻烦,我说:「同名同姓的人很多。」
同事疑惑的说:「样子也像。」
「看错。」
从此不让明媚到我写字楼来,人言可畏。
在萤幕上看到明媚风采照人,我不知是悲是喜,这次选美会改变她的命运。
其他二十九名入困老输给她太多,就算不论相貌身材,明媚高贵之处是人如其名,活泼天真自然,既不紧张,又不做作,什么都处之泰然──得不得奖毫无关系,她只不过是来趁热闹的。
我探深感动,原来我的女朋友有这么高贵的内在。
但是得到选美皇后饺之后,她会不会仍然做我的女朋友?
宾介公子会奉上洋房汽车,电视电影会要求她签合同,很快她就变成社会知名人士,被捧成一颗明星。
到时我的地位堪虞。
如果因此中断我们十多什年的交情,那真是可惜的,但我应当豁达一些,各人有各人的路要走,如果这条路由明媚自己所选择,我祝福她。
初赛后的明媚更成为城中的话题,没有人不被她的风姿所倾倒。
甚至挤在公路车中,也会听得人们说:「今年香江小姐里的那个俞明媚,泰半会做冠军。」
而明媚也更加忙了,我几乎找不到她,天天早出晚归,她有许多宣传活动等著参加,节目排得密密麻麻。
电话都打不到,只能够留字条与她通消息。
一天我已经上了床,在阅小说,忽闻门铃响,起床去开门,发觉是明媚。
我吃一大惊,「你怎么有空?」
明媚说:「有些事跟你谈谈。」
我连忙迎她进来,「光荣之至,未来的香江小姐莅临寒舍。」
「说什么废话。」
「是,不说不说,」我觉得她面色凝重,「有什么事?你尽避讲。」
「大推,咱们认识十多廿年,亦伴亦友,我说话,你可不准笑我。」
「我怎么会笑你?」我急起来,「明媚,有什么事,一定要提出来大家商量。」
她低看头不响,大概是要打量如何开口。
老实说,明媚真人比上镜头还要漂亮得多,不但五官身型好,连鬓角与手指,这些细微的地方都美。
「大雄,我想退出选美会。」
「什么?」我一呆。
「我觉得压力很大。」
「可是已经进入决赛阶段了!」
「你不是一直不赞成我去选举?」她看我一眼,「我以为你会支持我退出。」
「可是此刻半途而废,岂非太可惜?」
「没有什么可惜,而且我也长得不美,尚无资格做美后。」她的声音很消沉。
「一切美与好都是比较性质的,只要比他人美不就是最美?」我赶紧安慰她。
「压力很大。」她再三说。
「那些人又欺侮你?现在都众望所归,名正言顺是你第一。」我为她打强心针。
「我就是怕万一得不到第了」她的头垂得更低。
「那也无所谓,在你爸妈以及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美后。」我由衷地说。
她笑出来。
「坚持到底,反正你九月份无论如何是要到加州读书的。」
「经过这次选举,我见识以倍数增加,几乎每天都接触到新事物。」
「那很好呀!」
「昨天,我第一次坐劳斯莱斯。」
「呵?感觉如何?」我没有坐过,「是不是特别稳?」
「并没有觉得它特别稳,只是一坐进去,马上有种特殊的满足感,我猜那是因为基本上我是一个很虚荣的人。车门很重,推都推不开。」
我说:「唉吨!你应该端坐著,等司机来替你开车门才是啊!」
「我就是不懂。」她懊恼的说。
「是谁的车子?」我心触动。
「是欧爵士的车,他接我们到他别墅参观,欧爵士是该次选举的赞助人之一。」
「呵。」难怪。
「我很苦怕我会受不起引诱,」明媚说:「我发觉自己很向往这种五光十色的生活。
「人之常情。」
「我觉得惭愧。」明媚还是很天真的。
「你不会为一辆劳斯莱斯去嫁一个老头吧?」
「当然不会!」
「那就不必惭愧,谁不希望日子过得舒服些?」
「大雄,我发觉自己变得很厉害。」她拍拍胸口。
「你能半夜上来与我谈这件事,就表示你并没有大变。」我说:「至于小小的变化,我们应当视它为一种进步,俗云女大十八变。」
「大雄,你对我真好。」
「即使将来有什么变化,你仍是我的好朋友。」
「大雄。」她紧紧握住我的手。「我还有什么遗憾?」
明媚的彩照一张接著一张被登出来,有些还做了封面,我义务替她收集起来,夹在一只文件夹中─将来完了这件事交返给她,好让她老的时候给子孙看。
我所不喜是那些花边新闻,言之凿凿,暗示她已成为某地产商的女友,闹得漫天风雨。
俞伯也说:「明媚最近成为小熬人,打扮成熟,沉默寡言,与我们陌生得很,出去的时候往往有私家车在门口等,问她是什么人,只答是朋友,小报上的绯闻也不知是真是假,她虽然还在家裹住,但有关她的事,我们都是看报之后才晓得的。」
太可怕了。
俞伯母说:「大雄,说起来就你有先见之明,我也好不后悔让她去选举,真的得了冠军,说不定她家也不回来,忽然之间,好好的一个女儿成为问题青年。」
我只好安慰他们,「不会不会。」
自己也没有多大的信心。
上次与她交谈,已是十天八天前的事,我应该对明媚有信心,她会得经过这次的试练。
终于到了决赛的前两天,我的心情紧张得不得了,我已有好些日子没有见过明媚,不知她的感觉如何,当然是患得患失,难以形容吧。
半夜我得到她打来的电话,她在一个播放音乐,喧哗的场所,大概是的土可。
她说:「大雄!我很害怕。」
「你在什么地方,已是半夜一点,快回家,明媚,明天你需要充沛的精神。」
「我需要麻醉自己。」
「胡说。」我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大雄,我真害怕。」她的声音在颤抖。
「明媚,要是真的拍,那么退出吧。」我实在不忍。
「太迟了。」
「你在说什么?又没有谁在背后控制你,」我大声说:「什么太早太迟?明媚,你现在在什么地方?我马上来接你,你没有喝酒吧?」
「我在福临的土可。」
「我马上来。」
「不,大雄,我到你家来吧,你那里比较静。」她挂断电话。
我的心一疸崛烈跳动,直至门铃响起来。
一开门她便扑进我怀里呜咽。
「受了什么委曲?」我问:「说呀,明媚,说呀。」
「没有,你别误会,大雄,没有人逼我,只因我怕输。」
「唏!」我松一口气,「天晓得,明媚,不是你输,就是人输,没有输家,如何会有赢家?唉,这件事早日完结,大家有好日子过,本来抱著玩玩之心,无所谓,怎么会搞成这样的?」
「是那种气氛,每个人抱著破斧沉舟之心!很快受到感染,尤其是我,一旦输掉,会被人踩死。」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得罪了人?」
我又问:「是不是对著冷门客作其不屑状?」
她点点头。
「太没风度了。」
「到这个时候,谁还记得什么叫风度?」
这些小女孩子,平时吱吱喳喳,一旦遇上什么事,就慌张起来,我倒是顶同情她们。
「大雄,你说我如何是好?」
「凡事都只有两个选择:做下去或是不做。你要是认为值得,请继续,要是想清楚决定不干,那么退出。」
「说了等于没说。」
「明媚,人生中有很多重要的决定,别人无法帮你的忙。」我停一停,「将来你嫁不嫁谁,难道也要我替你作主?」
她怔怔的,「真寂寞。」
「明媚,你想得太多,得失之心也太重,这种小事,不必太紧张。」
「你不是我,你又怎么知道?」她急躁,「安慰人的日气总是千篇一律──什么放开一点啦,不要太紧张啦,其实全是空话。人家水深火热,你还那么风凉。」
「要退出亦可以,明天一早我同你到澳门去。」我说:「你不是真的想退出吧?」
「自动失踪?」
「可以找大会的负责人出来谈谈,相信没有你,选美会也一样可以进行。」
明媚张大嘴。
我叹口气,「看,你并不是真的想退出,是不是?」
她垂下头,「一退出,热闹我就没份了。」
「你真是在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在现身说法。」
「真的,以前我把生活看得太简单,现在才知道,有许多时候,黑不是黑,白亦不是白。」
「回去睡觉,决赛是明天。」我说:「我送你回家。」
「大雄,你不怪我?」
「怪你?」我反问:「我们永远是好朋友。」
「但愿如此。」
我拍拍她的肩膊,「只要你不嫌弃我,这个愿望很容易达到。」
送她到家已是清晨,连我都眼皮发涩,支撑不住,而明媚还要顶到晚上,不知她如何应付,难怪选美规定要由十八至什五岁,过了这个年纪,恐怕会垮下来。
当夜我特地赴俞府,与俞伯及俞伯母一同欣赏选美决赛。
俞伯母紧张得不得了,差些没说话口吃。
俞占取笑她:「星妈不易做阿。」
「去你的!」俞伯母马。
当夜出场的女孩子分别穿旗袍、泳装、运动服表演。
俞伯母说:「明媚一夜没睡,我听到她走来走去,今天一早又赶出去,听她说,光是化一个妆就得两个钟头,胸前都得朴粉,你说为什么来著?」
俞伯幽默的说:「为娱乐大众,否则电视观众看什么?」
「也不知道是否只有明媚一个人这么紧张。」俞伯母嘀咕。
我说:「不会啦,人人一样,有几个笑起来像哭,肌肉不听话。」
「嘘,来了来了。」
我们看若明媚出场,她比初赛时更漂亮,雍容自在的踏出来,顾盼自若,观众爆出热烈的掌声。
俞伯母松一口气,「在家看比往现场好得多,我情愿把票子送人。」
明媚的身材占尽优势,软而富弹力,肩膀是肩膀,腰是腰。
壁军一定是她。
旁观者清。
旁观者清。
事实也不允许有什么冷门赢出来,其余的女子都好像缺了一样不知什么似的。
明媚的泳衣是翠绿的,衬得她光亮照人。
她的旗袍选白色钉亮片薄纱,非常俗的一种料子,但穿在她身上,加上适当的化妆发型,又觉得年轻女孩子能够尽情打扮一下,无可厚非。
连俞伯都说:「选美虽然老土,但有个美丽的女儿,不炫耀一下,似乎亦对不起列祖列宗。」
俞伯母说:「选完之后,即时出去念大学,不许做明星艺员。」
「又封建了,明星艺员有什么不好?」俞伯故作轻松。
我的看法是:只是明媚喜欢做什么都无所谓,希望她的抉择是正确的。
任何一份职业都是尽责来做,敬业乐业,都是好职业。
十五位准决赛的女孩子作问答比赛,每个人都颤抖声音,大失水准,连明媚也不例外,到底只有十多岁,女人身材,孩子脑袋。
她得到的问题是:「你最希望做哪一类人?」
明媚眨眨眼,答:「最快乐的人。」
司仪愕然,这种俗人,自然不明白明媚的答案。
他反问:「快乐?你不希望做一个有钱人,或是有学问的人,甚至是成功的人?」
「快乐最重要。」明媚坚持著,「做人快乐,容易满足,已达到成功的一半。」
这次连司仪都不禁点头。
我很佩服明媚,老实说,她真是够机智;别出心裁,把一个难度颇高的难题一下子解决掉。
俞伯母正颜的说:「不是她,还有谁?」
宣布名次的时候,我握著双手,一选上,明媚与我有危险了。
第五名、第四名、三名、二名全不是她,只留下个冠军。
司仪宣布:「冠军:吴美萍小姐。」
「什么?」俞伯、俞伯母跳起来
「什么?」我也跳起来
连入围都捞不到?
我马上说:「我立刻去电视台接她!」冲出门去。
连入围的五名都没有,难以置信。
难道真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只得我们看好明媚?
我一路驾驶一路开怀大笑,真是天意,她若中选,我们有得烦的。现在就好了,明媚不必深夜出外应酬,她九月就动身去做大学生,平凡而通达的道路在等待她,还有什么更幸福?
飞车到电视台,没等到一会儿!就看见明媚挽著只旅行袋出来,低著头二时也看不出是悲是喜。
我向她吹口哨。
「大雄!」她笑。
「上来吧,他们不喜欢快乐的人,我喜欢。」
她上了我车子。
我问:「你,不用跟他们去庆功?」
「没有当选,庆什么功?」
「他们没有睬你吗?」我故意问。
「快活还来不及,没有时间映人。」她说:「这样最干脆,要不什么都没有,要不就冠军。」
「啧啧啧,不是酸葡萄吧?」我偷偷看她一眼。
她并不难过,好明媚,拿得起放得下。
「唏,从明天开始,还我真面目。」她说:「大雄,至少我还有你。」
「‘还?’太委曲了。」
「死相!死相!」
老实说:我并没希望她选上,但我亦未料到她会选不上。
我喃喃说:「那班评判,简直瞎了眼。」
「是吗?大雄,你真认为如此?」
「是。」
「那就够了,大雄,我已是世上最美丽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