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玉真是那么冷酷无情,不只不见他,连电话也不打来,至少说声再见啊!
他渴望见她,却按不下自尊心,她不理他,不爱他,他怎么好意思再死皮赖脸的去?可是不去——他实在不甘心,真的,就这么回美国吗?
回美国的前途是茫然的。或者可以找一份普通工作,如果幸运的话。那不是他的兴趣,他肯定的知道,他不是办公室的四堵围墙可以关得住的人。然而是没有可能再在美国唱歌的,那边完全不可能有机会,竞争也太可怕。香港的成功是天时、地利、人和。
可是不回美国——他又能怎样?和宿玉同处一块土地上,她却完全不接受他,这比离开的痛苦更大。
他也不明白为什么竟然会爱上这个陌生的、比他大4岁的女人。他没见过英之浩,绝对没有理由是之浩的化身,这很荒谬。他只个从越南战火里逃出来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