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多数在门口分手,摆摆手,改天再见。
他甚至很少吻我。
我喜欢他这样,毫无目的,就是喜欢我的伴。
因为汤姆的缘故,我的身价忽然高贵起来——「她的男朋友是大律师」。其实大律师赚不了钱,还不及一个政府中等公务员。
我倒不觉得他有多少了不起。耶稣基督的职业只是木匠,人的性格与他职业无关,我所知道的只是他欣赏我,这一点已经足够我们生活在一起二十年。
假日里我跟他出去打网球。他的球艺并不太好,有时我把他杀得片甲不留,他会挥汗叹气,但并不抗议。壁球他也不是我对手。
他说我运动与玩游戏都像独行杀手,冷血冷面,毫无体育精神。
他问:「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玩意儿!」
「把搓麻将的时间省下来,人们不知可以多做几许事!」我淡淡的说。
「我们几时结婚?」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