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家辉结婚一年,跟所有夫妻一样,我们时常为芝麻绿豆的小事争执,闹得不亦乐乎。
家辉与我算晚婚,结婚的时候他廿九、我廿六。他虽然不是挥金如土的人,但是却身无长物,一点节储也无,婚前我们胡乱租了层公寓,婚后一年,开始付租付得肉痛,有买房子的企图。
我身边倒是有点节蓄,本来一心以为一人一半,凑够买小小的房子,从此我可安心做个家庭主妇,谁知家辉坦白跟我说:「我连一万块都拿不出来。」
我很生气,「你这个人!钱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也呱呱叫:「你嫌我穷?」
我陡然觉得非常灰心,凡是叫老婆吃苦的男人到头来不但没有悔意,反而总得自圆其说:硬是编排老婆挨不了穷。
「算了,」我不想吵下去,我说:「不搬既罢,我才不关心,我那二十万现款由它搁银行生利息好,乐得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