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追又叫的,他算‘偷窃’?是不是警察想吃案?」有人不满地说。
「我要是想吃案,刚才就装作没看见就好,何必多此一举?」骆同森反问说。
「可是,这也该算抢劫才对,小偷哪会这样明目张胆?」一位老者说。
「对啊!扁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他还敢偷,绝不能便宜他。」有人说。
「虽然他是现行犯,但和欧巴桑并没有拉扯的动作,所以不能算抢劫。」骆同森耐下心来解释。「追赶也是正常的防卫动作,每个人看到自己的东西被窃走,都会本能地去追对不对?一切我们会秉公处理,不会苟且马虎。」
「这么英俊的‘刑事’我第一次见到耶!」一个妇人跑到骆同森面前亮眼看著。「我们这里的警察都是‘在地人’比较多耶!你是不是外地调来的?」
「真的耶!」有声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