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注意到,露出烦恼的神色来,双目中且有一丝无奈。
我匆匆喝完手中的黑啤酒,放下钞票,站起来走。
有几个女孩子叫他的名字,我们假装没听见。
走出酒馆,他的情绪已经低落。
我扬手叫了部街车,他替我拉开车门。
我向他点点头,上车而去。
这是我毕生最奇特的一个约会。
毫无疑问,他喜欢我,因我对他的名气不感兴趣。
这是真的,我只对他这个人有好感。
如果他要见我,他知道我在何处出没,如果我要见他,我可以打开报章杂志。
但是名气与他,已不能分割,两者共用一个心脏,如连体婴,分割会导致死亡,没有可能他会做回一个普通人,况且普通人也不好做,做名人做久了,早已忘记如何做普通人。
我很同情他,希望也有人同情我。
下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