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把她按在椅子上,「这只百叶结煮鸡,是为你做的,你一定要吃两块。」
把菜夹在碗里,硬是要她吃。
小妹总算给我面子,坐下来,不知怎地!一吃就吃很多,也添了饭。
这是她最后一顿饭,第二天就搬出去了。
家里仍剩我一个。
只要她仍在本市,父母就安乐。
这时我也已经找到男朋友,虽届结婚年龄,仍不肯放手,父母也催过我,我只是不回答。
这个年头,结不结婚,都差不多,还不是各自上班,各自挣扎,谁也帮不了谁,反而分薄了原有的享受,除非是疯狂恋爱,但像我们这种理性的女子,很难忽然不顾一切的恋爱起来。
恋爱是小妹的专利,只有她才配。
我去看过她的窝,真有办法,在郊外小小的地方,房租便宜得令人不置信,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布置得十分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