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安琪,有许多许多因素。
最主要的一点,是我自己出来做事那一年,也只得十七岁,额角的汗毛还没有褪净,便赤手空拳打天下,一直至今已看到她,有太多的认同感。
当其时的长辈,并不懂得照拂晚辈的美德,他自己的子女是宝,人家的孩子是草,落在他们手中,不但不见谅,不给机会,且语多讽刺:「呦,你快赚到一千元一个月了,不得了」,更排挤得不遗余地:「只得个讲字,不能成为作者」,「她名誉不好,不要让你家孩子同她来往」等等,说这些话的人如今大部份也都活著,有些已很潦倒,有些尚有口饭吃,此刻见到他们,直行直过,我是非常记仇的人。
多谢他们,白做了十年小妖女,如今步入中年,才洗脱种种毋须有罪名。
今日看到安琪又遭到同样待遇,不平之余,益发钟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