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好人命短,这真不知道是什么天理。」
自顾自的说完了,金嫂开始帮程多伦盛稀饭。
「虽老爷那天发脾气说,你是去帮人家写什么来著,我也没听清楚,到底是干什么?」
「帮一个作家写稿子,她是用左手写字,可是她的左手开车时撞伤了,所以她就登报找人帮她忙。」
「作家?男的女的?」
「女的。」
「女的?」金嫂不以为然的皱皱眉:「女的她找个男孩做什么?怎么不找个女孩呢?那个作家多大岁数了?」
「差不多有三十岁吧。」
「有几个孩子啦?丈夫是干什么的。」女人天性好管闲事的兴趣开始推动金嫂了。
「我看她还没结婚。」喝一口稀饭,程多伦真有点懒得回答。
「还没结婚?」金嫂大惊小敝的睁大了两眼:「三十岁的女人还不结婚,她存著什么心眼?」
「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