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夜不归宿,然后和一个男人出现在家门口,男主角完全不介意,甚至热情地邀请情敌坐下,这符合常理吗?莫非,这男的是个怪胎?
草草坐进沙发,朱健则匆匆地端出咖啡来招待千暮,「你和草草聊我要去Wish了。」
他转过身,随即丢给草草一个恐吓的表情,「回来我再跟你算夜不归宿的帐。」
她还他一个鬼脸,「嗦!你再嗦,就快赶上我老爸了。」
因为赶时间,朱健没和她争论,急著出门。
他一走,草草就蹦了起来,「要不要参观我家?」
她也不理会千暮的意愿,就径自介绍起这个小小的麻雀窝,「这边是厨房兼餐厅,这边是洗手间,那边是阳台。左边是朱健的房间,对门的那间就是本小姐的闺房了!」
原来他们俩只是同租,不是同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