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算起来.是十二年前的一个暑假,那一年的暑假特别热特别长,我与姐姐回台北过夏季,成日听著蝉叫,泡在泳池里,晒得金星乱冒,终于瞌睡,盹著了,还是不肯自水里出来。真是最长的三个月,一天可以抵现在的三天来用。
我认识了他。那一年他四十岁,我十七岁。他是父亲的客人,那个时候父亲的生意做得很大,也很好客,常常有朋友来住一、两个月不稀奇,他也是其中的一个。当时阳明山并没有几幢别墅,主人都是可以叫得出名字来的,父亲的屋子盖得好,全新的现代建筑物,不比当地的土屋子,四四方方一个项,白粉墙,单调而且贫乏。
案亲的钱由祖父留下来,祖父死得迟,父亲做了大半辈子的太子,心有不甘,祖父一死,他马上花钱,尽量的花,因此我十七八岁昀时候,是家里的全盛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