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骞在草地中央慢悠悠跑着,穿修身的黑t和工装裤,裤腿扎进高帮靴里,身形高挑得一眼就能锁定目光。
他手里牵着一条狗。
——皮毛油亮矫健凶猛的狼狗。
狼狗耳朵竖着,张开嘴露出锋利的獠牙,跟随江骞的指示起跃奔跑,跃起时喷张的肌腱和草原里的狼群无异。
孟绪初眉梢一挑,“哪里来的?”
“骞哥领回来的,”孟阔说,“有好几天了吧,最近天不亮就起来驯着。”他笑起来,“你都不知道咱家那群干洒扫的小姑娘有多喜欢,趴在栏杆外边儿又怕又非爱看。”
“怎么说?”
孟绪初没领会到话里的意思,还在想小姑娘怎么会喜欢这种凶猛的狼犬,就见孟阔露出“这都不明白”的神情。
“刺激啊。”他靠近一点,用八卦的语气:“前两天驯得可猛了,跟干仗似的,我每次都感觉骞哥头要遭咬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