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骞换上了西装制服,外套搭在椅背上,肩头和手臂的肌肉在衬衫下鼓起,又被薄薄的面料牢固压制住。
他身上一直有股原始的野蛮气息,危险不受控制,这套服装能很好的中和这一点,仿佛把热爱靠本能厮杀的动物包装成优雅的文明人。
孟绪初满意地看着,忽然说:“你的狗不喜欢我。”
江骞已经吃完早餐,正在用湿巾擦手,闻言抬眼:“怎么会?”
“它一见到我就想咬我。”
“说明它喜欢你。”
“它看起来更想连我的眼珠都当成食物。”
“所以是非常喜欢。”
孟绪初眯起眼,表情愉悦,但显然一个字都没信。
江骞靠着椅背,姿态放松:“它喜欢人才会叫唤,不然这么多天你听它叫过一次吗?”
孟绪初愣了愣,想起除了今早,自己的确一次都没听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