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真想试试一个人住的滋味,最好前后左右方圆十公里之内没有半个人认识我,就我和一整个城市的陌生人。
即使孤单也无所谓。
真的,我是说真的。
唉,也许没人能了解我为何会有这样怪异的想法,但只要想象一个孤僻爱静的女孩,却从小到大都过著热闹得像过年似的日子,应该可以稍微体会她为何老是想投奔荒岛去当鲁宾逊。
只可惜,一个人住这种事情是个在三年之内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唉,我才刚刚满十七,刚刚升上高一,刚刚展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新生活。然而,这些「刚刚」,在昨天的开学典礼之后,全都成了梦幻泡影。
一切都得拜我亲爱的妈咪所赐,认真算起来,我这一生中的所有「悲剧」,都由她而起。
第一,我的名字是她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