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能失去他﹖
现在要拿我的灵魂来换哩。
我爱他多一些还是自尊更多﹖
争﹖
我自小没同人争过什么。我是家中唯一女孩﹐没有人与我分享玩具衣物﹐难道就这样静静地安于现状﹐默默揍受一三五志强的编排﹖倘若不﹐那么就等于把志强往那边送。
我一有空使用手托著头思考这个问题﹐真是折磨。
最后我苍白而潇洒的下了决定。
当周末平安过去﹐志强兄来电垂询之时﹐我说﹕"今天晚上我有约﹐不能同你吃饭。"
他不相信双耳。
通常来说﹐踌躇志满﹐左右逢源的人﹐都不会替别人想。
他认为两个女友是天经地义的事。
他终于说﹕"那么星期三好了。"他非要跳过星期二不可。
即使心在流血﹐我也忍不住笑﹐"星期三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