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抽烟也是这样,开头是健牌,后来银星出来,改抽银星,一只最普通的银色登喜路打火机,丢了,再买一只。这些日子来她变了不少,开头只穿米色咖啡色的衣服,现在也穿浅蓝色,衣服都干净,洗熨得无懈可击。尤其是在炎夏,看到丹薇,总是眼目清凉。
丹薇喜欢玛莉莎贝伦逊。「这才是美女。」她说。我们去看巴利林顿。
丹薇有男朋友。有一日我在大会堂看见她,她非常的目中无人,木然的站在那里看画展,身后跟著一个年轻男人,眼看便知道不是那回事,替她挽著一件晴雨衣,跟班似的亦步亦趋。我马上皱眉头。
后来丹薇看见我,马上展开笑容,跟我寒暄。但是没有介绍那个男人。恐怕是不值得介绍的,后来问起她,她含糊地说是一个普通的朋友,约了她多次,她才出来的,没想到踫见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