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破公寓,连中央暖气都没有,怎么熬过一年一年?真难为她:做一份辛苦的工作,还得打扮得如此蝴蝶,她也有她的苦衷,并不如外表那么活泼开心吧?每个人都如一本书,都有可观之处,只是有些封面设计得太差,不能引起读者打开扉页的兴趣。
我自她手中接过威士忌,喝一口。
小曼问:「你喝得很多吧?」
「是。」我说。
我说:「老庄抽烟,我喝酒,我知道酒对身体无益,基于我不想活到一百八十岁的缘故,也就不想戒。」
她不出声。
我说话是鲁莽了,于是又补救,「如果你一定要我戒……」
她爽快地说:「算了,别越描越黑,这点气我可以忍受,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我若受不了,就回医院做药剂师,可是看你一个人的面色,总比看全世界人的面色好。」
我亦不出声。
小鲍寓内的气氛弄得很僵。
门外一阵急剧车声,有人冲出来拼命拍门。我当然知道是谁。
「去开门。」我对小曼说。
小曼开了门,就回避到厨房去。
老庄冲过来问:「玫瑰要回香港?」
「我老子病重。」
「这么巧?」
「你问我,我问谁?」我冷冷说。
「你也一起回去?」
「小曼也去,今夜的飞机。」
「我跟玫瑰走。」
「好得很,我们可以包一架专机,声势浩荡地赶回去探病。」
他握紧拳头,「她不能回去,她不能回去,我眼看胜利在望,她不能回去!」
「你不是最相信命运吗?」我问,「既然一切都已注定,你急也无用。」
「震中,如果你不同情我——」他住了嘴。
我们三人静得离奇。
小曼捧出了咖啡,她说:「我要与震中结婚了。」
老庄抬起头来,「恭喜你,震中会是个好丈夫。」很明显,他已经魂不守舍。小曼过来站在我背后,我握住她的手壮胆。
庄说:「我现在马上去订飞机票。」他站起来了。
我们一家七口赶往飞机场,在候机室又踫到庄国栋,人事错综复杂,大家又不打招呼不说话,像是华人黑帮回香港集会,个个板著脸皱著眉头。
飞机上我叫小曼与玫瑰坐,我与老庄,两个姐姐姐夫一对对,几乎霸占了头等舱一半座位,非常有气势的样子。
我一直喝酒,选的是毡,喝了上厕所,去了厕所又回来,渐渐就松弛了。开始引老庄说话,他不答我,眼楮非常空洞。
我自顾自说:「我想我爱我母亲多点,她病的时候,我要难受得多。抑或当时我还小,根本不懂得借酒消愁?」
没有人回答我。
我大声唱:「借酒消愁愁更愁,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仍没有人睬我。
连小曼也不理我,他妈的她把我当饭票,一点真感情也没有。
我大叫起来,「小曼小曼,快来安慰我。」
大姐过来说:「你发什么酒疯?」
小姐姐说:「给他一粒安眠药,叫他睡觉。」他们灌我吃药。我大喊:「谋杀,谋杀,你们只要我静默,不许我说话,又不爱我,没有人爱我——」
小曼过来,将我的头放在她肩膀上,「你躺一会儿,我会爱你的。」她的声音坚强有力。
大姐门槛很精,马上去坐玫瑰身边,老庄只好挪到别的座位。
我放心了,闭上眼楮。飞机轰轰声开出去。咱们一家子最笨,搭飞机也趁凑热闹,全挤在一块儿,有什么三长两短航机摔下来,罗爵士偌大的遗产就没人承继了。
我忍不住炳哈笑起来。
小姐姐嘟哝说:「罗震中距离崩溃的日子已不远了。」
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我睡著了。
到香港的时候大姐猛推我。
来接飞机的是老黄与老黄妈。司机开了两部车出来才够用。
大姐向老庄开炮:「庄先生,咱们要上车了,你让开些。」他虽没对玫瑰怎样,也看出她心中不满。
玫瑰木著脸,长长睫毛闪得阴晴不定,她头一个上车,我与小曼跟第二辆车。
我的酒自然已醒,剩下的是头痛。
坐在车内,我浑身抽紧,拍著前座老黄的肩膀:「老爷怎么了?」
「老爷……」他说不下去,低著头。
「说呀!吞吞吐吐干什么?」
他又说:「老爷很不舒服……」
「废话?」我骂,「几十年来,老黄你都以蠢钝著名,我是问你,他可有生命危险?」
小曼说:「他老实人,吓慌了,你别逼他吧。」
老黄坐在司朵旁边,低著头,不出声。
我问司机:「老爷到底怎么样?」
「三少爷,咱们是外边的佣人,见不到老爷。」他答。
我心扑扑跳:「可是不行了?」
司机说:「老黄妈前两日到处找老山参。」
我心凉了一半,都说参汤可以吊命,吊到儿孙赶回来见最后一面……
忽然我悲从中来,我父亲,我放声大哭起来。
老黄急急:「三少爷,三少爷。」
我说:「我一直令他失望,我不是一个好儿子,我不是一个好儿子。」
老黄细细声说:「三少爷,现在发奋还来得及。」
我把头靠在小曼肩上,小曼一言不发,紧紧搂著我。
我猜就是在这一刹那,我对小曼有了真心。
我发誓如果爹爹可以康复,我会做他的好儿子,做牛做马,在他写字楼做后生,此后年年月月日日,孝敬他,不再往外国流浪逍遥。
车子到了家门,我跳下车来,但是玫瑰比我更快,她急步奔过花圃,在草地上摔了一跤,我过去扶她,她身上的一套浅紫色西服跌得满是泥斑,也不顾那么多,抢先奔进大门。
女佣人迎出来,「太太。」
「老爷呢?」她急急问,「老爷呢?」气急败坏,声音是颤抖的。
「房里,太太,你衣服——」
玫瑰的膝盖擦破了,在淌血。
我看到我们家的王律师与张医生自书房走出来。
这时姐姐与姐夫们也进到屋子,济济一堂。
张医生说:「罗爵士刚睡,别打扰他。」
玫瑰说:「我要看他。」
「他说过不见任何人。」张医生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你们还尊重,就不要违反他的志愿。」
玫瑰含泪坐下来。
我默默无声。
爹爹对我们彻头彻尾地失望。我的心痛得要掉出来。
「请大家到书房来。」王律师说。
大姐头一个瞪眼,「到书房干什么?」
「有关家产的事——」王律师咳嗽一声。
小姐姐尖叫,「我不要听,我不要听,我不要家产,我只要我爹爹!」
我过去与小姐姐拥抱,啊,毕竟是姐姐,心事与我一样。
大姐沉声说:「我最恨你们这些律师,忙不迭执行任务,你站在这里就是个不祥人!版诉你,别人家或许需要你,鸡毛蒜皮的财产都争个半死,这里用不著你,走走走,我们不要分什么。」
王律师无端端挨一身骂,傻了眼。
我去打开大门,「走!」差点没说「滚」。
玫瑰取出一只水晶烟灰缸朝他扔过去,差点中他头颅。
王律师大失风度,回骂:「你们罗家简直是野蛮人!」他拔足飞奔走了。
我指著张医生,「还有你,我要见我的老子,不用你挡在中央,我姓罗,他姓罗,你姓什么?这是我未婚妻,那是我姐姐、姐夫,边是他的妻,让开。」
罗德庆爵士夫人成了野玫瑰,她扬起浓眉,黑漆漆大眼楮闪闪生光,「你走开,他是我丈夫,有什么事我来负责。」
我们一家人一涌而上,把张医生吓得退后三步。
玫瑰的手才踫到房门,忽然掩面而泣。
我们都静下来。
玫瑰硬咽,「我怕,我怕我没有赎罪的机会了。」
忽然之间,我们身后扬起一阵豪迈的笑声——「哈哈哈哈,好,好。」
我们转过头,一见之下,如雷击般呆在那里,作不得声。
这不是爹爹?
法兰绒西装,贝壳粉红的衬衫,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我们个个如呆鹅似站在他面前,作不得声。
玫瑰脸上的泪珠还没有干,她颤声著:「德庆。」
爹爹张开了手臂,把她搂在怀里。
我马上明白了,怪叫欢呼,「姐姐,姐姐,这老奸巨滑装病吓我们,把我们这班鬼灵精唬得一愣一愣地。」
大姐刮打我的背部,「你这死鬼,口没遮拦。」
她随即说:「爹爹,你把我们吓疯了。」
玫瑰揽住他的腰,闭著眼楮,一言不发,只是流泪,也顾不得有这么多人看著,她将脸紧紧靠在爹胸前,爹用手模著她的头。
小姐姐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瘫痪在沙发上。
大姐喃喃说:「爹真是的,装病,罗德庆爵士怎么会有这种锦囊妙计!」
大姐夫说:「虚惊一声,好叫你们晓得老爷子的重要。」
「真的,」大姐说,「我只觉得一颗心如要在口腔中跃出来一般,控制不住,真有什么事,我头一个……」。
爹笑,「这事迟早要发生的。」
「迟好过早。」我说,「但凡人,都懂得逃避现实,躲得一时是一时。」
爹点点头,「你们都很好。」
「不要脸,」我犹自不服气,「出到装病这一招,好不低级趣味,简直离谱,为老不尊。」但我心中犹如放下一块大石,好不快活。
爹笑,「有时做人要出点绝招?否则你们到得齐全?」
我说:「姜是老的辣。」
大姐说:「没辙。」
小姐姐说:「被他吓死了。」
老黄笑眯眯地进来,我揪住他,「我不放过你,你这老头!」
大姐说:「老黄,你忠心耿耿得很。」
老黄吃吃地笑。
小姐姐:「最可怜的是张医生与王律师,无端端给咱们骂个贼死。」
爹说:「暖……这可是我的未来媳妇,怎么冷落了这个宝贝蛋儿?过来我瞧瞧。」
我赌气拉住小曼,「别过去。」
小曼笑眯眯地挽住我的手走过去。
爹上下打量她,点头,「很好,可是你要多多包涵我这个儿子,他——」
我插嘴,「算了,你别教训我,爹,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小曼瞟我一眼,「戒酒呢?」
我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决心做老婆奴,戒戒戒。」我握紧她的手。
我充分明白了,经过这次,我了解到,在父亲与玫瑰之间,我选的是父亲。我爱过,爱去了,我又恢复了自己,我想我不是情圣,我不能像老庄那样,一辈子痴缠一个人。
我不是那块料子。
谢谢主我不是那块料子。
忽然之间我浑身轻松起来,一切烦恼一扫而空,在爹身边转来转去。
小姐姐朝我瞪眼,「怎么?你不避开爹爹了?」
我眨眨眼,不出声。
爹说:「要成家立室了,做人父亲了,他自然不想他儿子也避他。」
玫瑰一直不出声。
但事情再明白不过,爹爹已胜利,赢回了玫瑰。
爹爹,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罗德庆爵士。
但我没有再见到庄国栋,他闷声不响地走了。
玫瑰一日与我详谈,我带著惭愧、害羞,又坦然的神情坐在她对面。
她声音低不可闻,但我侧著身子聆听她。
她说:「真糊涂,竟犹疑了那么久。」
没头没尾,但是我留神地听下去。
「直到知道德庆说他病了,我蓦然发觉,我生命中不能缺少这个人。」
「我也是。」我说,「我不能没有爹爹。」
「于是我对庄说,我将永远是罗家的人,以前是以前,过去是过去。」
做得太对了,玫瑰。
「可是……」她柔情似水地说,「那些美丽的日子啊,我与他度过,刻骨铭心的思念,十年如一日,我悄悄伤神,现在想起来,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遥远而美丽,却与我本人无关,但因这个人,又明明转变了我半生的命运,如今我只知道,我爱的是罗德庆,这是他,不是别人,他不能失去我,我也不能失去他,我们将白头偕老。」
我很感动,玫瑰的真挚,令我又一次的感动,我发觉我的眼楮红了。这个女人真是祸水。
「老庄呢?」我问。
「我不知道。」
「你不问他?」我著急。
「我怎么问他呢?」玫瑰诧异地说,「他既与我无关,我何必还关注他的喜怒哀乐。」
玫瑰说:「庄是一定痛苦的,而我的安慰一定是虚伪的,干嘛要多此一举?」
我呆住了,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为父亲庆幸获得这样好的妻子,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怜的老庄……
「他现在何处呢?」我急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玫瑰可不理那么多,她笑吟吟的,毫无心事般,跟著老爹到百慕大晒太阳去了。
我真不明白这女人,这个可怕的女人,一切可怕的女人,老庄呢?
我愤恨地把这个故事告诉小曼。自然,像所有的人一样,以罗生门方式倾诉,隐去自己的过失,一笔勾销,一言不提,单单攻击别人。
我说:「你想想,老庄哪儿去了?他会不会有所不测?你了解他,以他那独一无二的性格,不留下片言只字而失踪,你想想……」我不敢想下去。
小曼不出声。
后来我发觉,她是不便出声。
尽避以后大家都过著幸福的日子,我心中对老庄仍具歉意。
姐姐与姐夫们仍回英国去协助老爹的事业,老爹与玫瑰形影不离,是城里人公认最美丽的一对。而小曼,渐渐崭露头角,开始出锋头,做杂志封面,名牌时装穿在她身上,相得益彰。新一辈的名媛来不及与她交往,因她是罗德庆爵士的未来媳妇,我则与小曼维持著长期订婚的状态,因目前流行这样的关系——有什么不愉快呢?一切十全十美。
但该死的,我挂著老庄。
他仿佛是消失在空气中了。
很久很久之后,我收到一封信,在印尼泗水寄出。
小曼把信交我手中,诧异地问:「谁认识猎头族的人?」
我装个吹毒箭的样子吓她,「呼,呼!」心中也奇怪。
把信拆开来,熟悉的字迹,竟是老庄写的。我怪叫起来。
信中说:「震中,如果世上尚有人记挂我,那应该是你。你以为我已杀身成仁了吧,而事实并不如此,添张恐怕是我们之间,唯一大智大勇的人。我现住泗水,每日在街上游荡,替水手们做导游,又为外国通讯社做些散工,以图温饱。偶尔想起你,震中,真是感慨万千。我一生失去玫瑰两次,也属福气。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处,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你放心,我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国栋。」
我用拳头擂著桌子,喃喃地说:「老庄,老庄。」
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