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强向我求婚,我说要考虑。我不会嫁志强,做朋友可以只眼开只眼闭,做夫妻!我总不能嫁一个伤害过我的人。当初他瞒著我,自认是——算了,过去的事提它作甚。
张公子再向琉璃求婚,琉璃照旧拒绝,张公子知道,琉璃的一颗心再也不能挽回,于是他含羞带怒放弃这个主意。
不久他另娶淑女,对方的家势也不算差,可是跟琉璃,那是不能比,比较根本是最最残酷的。
琉璃接了喜帖去喝喜酒,穿一套黑色的晚礼服,全身以红宝石作装饰,美艳不可方物,我必须承认「人要衣妆」这句话。
那时琉璃与我同住,也不过只是个略具姿色的少女,这种少女埋没在公路车站中,中环写字楼里是极多的,犹如沙子里的小珠子,看上去也就差不多,极难分辨真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