绮色佳 第一章

笔事,是否都应当从头说起呢。

抑或,挑中间比较有趣的情节先让读者看了,然后才把剧情往前推?

那是需要很大的技巧的吧。

还是从头做比较好,条理也清楚些。

况且,陈绮罗与甄蔷色这对母女的关系,大扺要从头细说的。

母第一次看到女,是在十二年前。

那时蔷色约十二岁,长得高且瘦,肤色欠佳,似营养不良,戴著一副近视眼镜,有蛀牙,怎么看都不算一个标致的小孩。

可是蔷色有一个好处,她性格十分沉静,而且,即使乏人督促,功课一流,霸定第一。

绮罗已与甄文彬约定,由她先开口。

于是,在甄家,她先自我介绍:「我叫陈绮罗,你可以叫我罗姨。」

蔷色点点头,不出声,穿著新裙子的她拘谨地在一边坐下。

甄文彬的神色略见焦急。

绮罗不慌不忙,「我叫你什么?」

甄文彬已抢答:「在家,我们就叫她蔷色。」

绮罗嗯地一声,「蔷色,我与你父亲,打算下个月结婚。」

蔷色低声说:「父亲已与我说过。」

绮罗问:「你愿意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吗?」

蔷色努力地点点头。

她不是要讨好未来继母,那是非常吃力的一件事,她只是不想得罪任何人。

只听得陈绮罗说:「那好极了,婚后,你会自祖父母处搬回来住。」

蔷色一听,放下一半心。

祖父母并不特别喜欢她,他们讨厌她生母,故此也不看她,尤其是祖母,多年来眼皮也不大抬起,嗯、哼、呵几乎是全部字汇。

三四岁幼儿都知道自己不是受欢迎人物,何况是蔷色。

笔此,知道能回到自己家来,真是有点高兴。

陈绮罗样貌娟秀,衣著时髦,据说是留学生,又有事业,看情形会是个合理的人。

可以和平共处吗?蔷色的心忐忑。

「届时,我们会搬到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你会住得比较舒服。」

蔷色点点头。

那天,她统共说了不到十个字。

可是人们喜欢蔷色的身体语言,她沉静安宁。

那天晚上,蔷色仍然回到祖父母家。

她听得祖母说:「文彬这下可走运了,那位陈小姐颇有妆奁,并且愿意取出与文彬共组家庭。」

「蔷色呢?」

「一并带过去住。」

「这就很伟大了。」

「真是,才貌双全,又有爱心,文彬转运了。」

一直到很久之后,蔷色都认为,才貌双全,又有爱心这八个字,用以形容陈骑罗,至贴切不过。

「文彬以前那个人……文彬真倒霉。」

「算了,过去事一笔勾销。」

「可是你看,她还生了这个孩子,长得又同她一模一样,又扔不理,造成别人负担。」

蔷色一直躲在一角不出声。

两者声音并不低,居所狭小,蔷色又无私人书房卧室,可是,为什么要避忌?为什么要尊重这小孩?

在客厅一角借张书桌做功课的蔷色只得默默忍受。

不过,吃晚饭之际,喉头特别干,古人说的食不下咽,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饼两日,父亲带她参观新居。

蔷色不相信天下会有那样好的地方。

墙壁地板洁具全是新的,三间房间,她占一间,有张小小单人床、书桌茶几五斗柜全齐,全室光线明亮,浴室就在对门。

案亲微笑,「你看怎么样?」

蔷色紧抱著父亲的腰身。

案亲轻轻说:「绮罗走进我生命,给我一切,对我来说,她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蔷色,我希望你可以好好与她相处。」

蔷色肯定地点头。

她有一个这样好的房间可以躲藏,她不会骚扰任何人。

十二岁的她长手长脚,十分尴尬。

最令她烦恼的是衣服时时不够大,常常需要买新的,要花大人的钱,她不敢出声。

老师说:「蔷色,鞋子太小,鞋跟已经挤爆,要买双新的了,同家长说,穿小鞋有碍足部健康。」

袜子也穿洞。

可是祖母永远佯装看不见,为什么要看见?衣服洗好了,冷冷说:「一套校服起码可穿三五天,何用时时洗。」

现在,新家里有家务助理,天天帮蔷色做洗熨。

蔷色感觉如小奴婢进化为小鲍主。

可是她沉默犹胜往时,吃完饭便进房做功课,可是体重渐渐增加,面色红润,笑容渐多。

她父亲也一样。

绮罗陪她去添置衣服鞋袜,有熟悉的店,售货员一见到她,立刻过来叫陈小姐。

绮罗替蔷色全身内外都添了合身的衣服,她是那样慷慨,无论什么都一打半打那样选焙。

只有很会赚钱的人才会如此出手吧。

蔷色忽然之间富庶起来。

她拥有儿童专用的牙膏,整罐润面霜,水果香的肥皂,甚至消毒膏布上都印著米奇老鼠。

她从不知道生活上除却衣食住行还有如此多的奢侈细节。

可是她还有恐惧,童话中都说后母的真性情会在若干日子后才暴露出来。

会不会是真的呢?

在绮罗带她去箍牙之际,她几乎相信传说全是真的。

要过一段日子,才知道真为她设想。

物质归物质,最重要的是绮罗关心她。

每晚必坐下看她功课,并且毫不掩饰、真诚、热情地赞扬她。

「哗,英文作文都一百分,世上有这样高的分数吗,小时候吃何种奶粉,是它的功劳吗?」

言语幽默、风趣、大胆。

时时叫蔷色感激莫名。

她不似后母,她似一个朋友。

可是少年时的甄蔷色不擅词令,不懂表达。

一日,到晚饭时间,她尚未在饭桌出现。

绮罗问:「这孩子怎么了?」

「随她去,」甄文彬说:「她闹情绪。」

「什么事?」

「在学校,高材生普遍受到尊重,可是:永远有存心挑衅之人。」

「怎么了?」

「今日下午,有两个同学,言语间讽刺蔷色没有母亲。」

绮罗不语,可以看得出双目中有怒意隐现。

她放下筷子,到蔷色房去。

「今日有你爱吃的蛋饺呢。」

蔷色立刻换上笑容,可是鼻子红红,是哭过了。

「你爸难得在家吃顿饭,快去陪他。」

蔷色识趣,「我马上来。」

绮罗把手按在蔷色肩膀上,蔷色感觉有股力量传遍全身。

她握住继母的手。

第二天,陈骑罗约见校长。

校长出来,见到陈女士那身打扮,知道她是在社会占一席位之人,俗云,先敬罗衣后敬人,校长也不能免俗。

陈绮罗满面笑容,讲清前因后果。

然后很诚恳地作出结论:「即使没有母亲,也是悲剧,不是错误,贵校若干同学似乎没有教养与同情心,况且,甄蔷色怎么没有母亲?我就是她的母亲。」

校长心服口服。

结果那两个同学被校务处口头警告,再不改,就得受处分,记小饼。

甄文彬有点意外,「我真没想到可以那样据理力争。」

绮罗说:「我至讨厌人欺人。」

蔷色流下泪来。

从来无人为她出头。

无母之女事无大小均得强忍,否则只有更惹人厌。

甄文彬静静问女儿:「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蔷色不愿作答。

同学说:「听说你母亲与男人私奔走掉了。」

这名同学的表姨与甄文彬的舅母有点亲戚关系,可见这件事在亲友间广泛流传。

而这的确是事实。

九岁那年某一日,蔷色放学后回来,已不见母亲。

房间里所有属于她的东西都不翼而飞,空空如也。

她甚至没有向孩子告别。

陈绮罗曾说:「对一个小女孩来说,这必定是天下最可怕的事。」

还不止,接著蔷色发觉父亲开始拚命工作,每晚深夜才返,有时醉醺醺,有时索性不回家,人们似乎已忘记这小女孩。

一次生病进急症室后,甄文彬才把女儿送到父母处。

然后,天无绝人之路,陈绮罗在甄文彬生命中出现。

中国人命理中,有救星一词,陈绮罗便是甄文彬的救星。

当下甄文彬再问:「同学说你母亲什么?」

绮罗劝说:「蔷色,你愿意谈一谈吗?」

蔷色轻轻说:「他们说我没有母亲,如此而已。」

绮罗示意甄文彬别再追究。

蔷色忽然笑了,「不要紧,他们的功课都不如我。」

好象已经决定出人头地。

蔷色回房做功课。

棒半晌,甄文彬问绮罗:「你想不想知道她为何离家出走?」

绮罗不慌不忙微笑地说:「我一点好奇心也无,你呢,你想知道吗。」

甄文彬顿解愁眉,他由衷佩服绮罗,她从来没问过,她是真做到不管过去的事,魑魅魍魉都埋葬在脑后,永不提起。

甄文彬舒出一口气。

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立刻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著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著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踫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著她。

接著,甄文彬冲口而出:「你同你妈一个印子印出来似。」

那日,放了学,蔷色呆呆对牢镜子细看自己的五官,一个印子,她母亲就是这个样子?

这肯定是个坏模子,蔷色忽然伸手出来掌掴自己,出尽力,左右开弓,直至双颊激辣辣肿起来。

然后,她流下眼泪。

冰凉泪水流经红痛热的面孔,永志不忘。

蔷色厌憎生母,比谁都更甚。

她有生母照片,只是不想取出看。

倒底年轻,欧洲之行已使她将所有烦恼丢在脑后。

回来她说:「行万里路有时真比读万卷书更胜一筹。」

其实不过是忽忽忙忙走马看花。

甄文彬循例问:「最喜欢哪个城市?」

「伦敦。」

「考试成绩好,送你往伦敦读书。」

「那需要花费很多。」

甄文彬笑著问:「什么,你不打算考奖学金?」

「听师兄们说,生活费比学费更贵。」

「不怕不怕,只得你一个孩子,总负担得起。」

蔷色迟疑,「也许……会添弟弟……」

绮罗忽然说:「没有这回事。」

蔷色讶异。

绮罗补充:「我不会是一个好母亲。」

蔷色忍不住说:「可是你对我那么好!」

绮罗坦诚地说:「但我一向只把你当朋友。」

甄文彬笑起来。

陈绮罗说:「我是职业女性,从学堂出来做事至今,我不耐烦整日在家陪伴幼儿同他们唱儿歌拍手掌,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我不愿做母亲。」

甄文彬说:「这件事可从详计议。」

陈绮罗双手乱摇,「太吃苦了,不干不干,做得好,老应该,做不好,万人践踏,天下最无报酬的是母亲一职,吃力不讨好。」

这想法倒很新奇。

「可以聘请保母呀。」

「我天性多疑,不信任任何人带我的孩子。」

甄文彬扬手,「过几年了,到了三十五六,你自然会天性发作。」

绮罗忽然说:「大都会里找生活的人,日子久了,哪里还有天性,都不过是水门汀缝子里长出来的草。」

蔷色一愣,绮罗一向乐观,这话,不像是她说的。

傍晚,她坐在书桌前核数。

「蔷色,我写给你的支票有三张尚未兑现。」

「是,我上次的零用还未用完。」

这是一个节省的好孩子。

一切都选最朴素的款式:外套、书包、鞋子……蔷色不希望引起任何人注意,免得又有人指出她的母与男人私奔。

能把自己收藏得紧紧就好,况且,像她那样一个孩子,也不配穿玫瑰红的夹克、粉紫色的裙子。

苞是继母过生活,是有分别的,她怎么不知道。

十全十美的继母也不是生母。

她见过同学李洁卿同母亲发脾气。

一日放学时间忽然下大雨,李母带了伞来接她,心急,在课室门口张望,被老师发觉,轻轻掩上课室房门。

铃声一响,众学生鱼贯而出,李洁卿便发起脾气来,当众把书包扔在地下踩两下,叫母亲以后,一生一世、永远不要再来接放学。

李太太太一直讪讪站一边,不出声,也不生气。

那是生母。

至于继母,再好,似一个朋友,你不会为小笔得罪朋友,因为朋友会掉头而去。

可是蔷色已知道自己够幸运。

她得到的,肯定是最好的继母。

棒数日,李洁卿向她请教功课,她轻轻说:「你不该向母亲大声吆喝。」

李洁卿略觉惭愧,「是,我一时觉得她失礼,沉不住气。」

蔷色的声音更低,「她们会比我们略早离开这个世界,我们迟早会成为没有母亲的孤儿。」

李洁卿吃惊了,用手掩住嘴巴。

「伯母那样爱你……」

李洁卿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她丢下功课,赶回家去。

片刻,绮罗驾车来接,蔷色笑嘻嘻上车。

蔷色一见有人,总是笑脸迎之。

然后,关入房门,死做功课。

宝课是挽回她自尊的起死回生灵药。

她在班上地位出神入化,老师有事走开去听电话,会叫她坐在教师席上暂代一阵。

可是甄蔷色不骄矜,不多话。

因父亲把整个家交给继母,而亲父毋需故意讨好,识趣的蔷色有意无意与父亲也分出一个距离。

一家人都像朋友。

生活一平静,祖父母的话更多。

「文彬说什么也是个专业人士,怎么老赚不到大钱。」

「他妻子倒足够精明,会做生意。」

「日子长了,会被人说他靠老婆。」

「这年头,无所谓吧。」

口角冷淡,也像朋友,不过不是那么好的朋友。

蔷色想象中的一家人不是这样的,但或者,她想象得太好了,也许一般人的家,就是这样。

十六岁生日那天,继母把她约到山顶吃下午茶。

明敏的蔷色知道有事。

茶厅很漂亮,茶具雪白,捆一道金边,格雷伯爵茶香气扑鼻。

陈绮罗一向不是吞吞吐吐的人,她很坦白地说:「蔷色,我同你父亲共同生活了四年。」

一开头,就完结了,一句话只说了一半,文法上不对。

蔷色静静等待下文。

「我发觉,我俩缘份已尽。」

蔷色耳畔嗡地一声,呵,好景不长。

「我已决定同他分手。」

蔷色十分艰涩地问:「他知道了吗?」

绮罗软口气,「蔷色,你真聪明,不,他还不知道。」

「他受得了这个打击吗?」蔷色好不沉重。

「成年人,应当承受生活中不如意事。」

蔷色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们终于都离开他?」

绮罗一愣。

「你是他生活中至宝。」

绮罗忽然笑了,「可是我本人生活目标却不是成为他人的得力助手。」

蔷色点头,「我知道,你累了。」

绮罗答:「我不知道别人为什么离开他,至于我,我不想说他坏话。」

蔷色问:「你知道我母亲为什么要走?」

「我一头雾水,不过即使知道,我也不会说。」

「你与父亲似相处得那么好。」

「真可惜,感情像兄弟姐妹一样,可是,今年我已年近三十,我希望男女关系之中还有激情,像见到一名男子,整圈脸庞会得不由自主地发熨……唉,你太年轻,你也许要隔些时候才会明白。」

绮罗总是替她留有余地,不说她不懂,而是今日不懂,将来会懂。

这几年来,她是她生活中唯一的锚,蔷色神色露出对未来的恐惧。

绮罗接住她的手,「你放心蔷色,我会安排你的生活。」

「为什么,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因为路见不平,因为我能力做得到。」

蔷色落下泪来。

一个陌生女子,愿意照顾她的生活。

她羞愧地低下头。

「你父,他是好人,只是稍欠组织能力,我会替你到英国找寄宿学校,寻监护人,你放心,你仍是我的女儿。」

蔷色只觉心酸。

「对不起。」绮罗内疚了。

蔷色迅速抹干眼泪,「你对我们父女已经够好。」

「我稍后会亲口告诉你父亲。」

「为什么反而倒先告诉我?」

「唉,你好似更有智能接受此事。」

茶凉了,绮罗叫侍者过来换新茶。

蔷色问:「你找到了新的伴侣?」

「可遇不可求。」绮罗略为含蓄。

「这次父亲可能永远站不起来了。」

「别把事情想得太坏。」

蔷色颓丧地低头。

「看看你的生日礼物。」

是一条珍珠瓖钻坠子:项链

「太美丽了。」

「我帮你戴上。」

蔷色拥抱继母,「至少我也过过四年好日子。」

母女二人哭得四目红红。

回到家,蔷色忽然对父亲不耐烦起来。

她冷眼看他。

她要找出为什么女人都不得不离开他的原因。

他下班回来,一言不发,先做他要做的事、淋浴、更衣,每隔些时候问:「牙膏放在何处,白色毛巾都用光了吗,」并不关心其它的事。

完全忘却独生女儿的生日。

日子久了,前来报恩的仙女也不过如一个普通家庭主妇,他倚赖性重,并且愿意躲懒。

蔷色所不知道的是,在公司里,甄文彬可以三个钟头会议不表示一点意见,这样,他至少可以达到不做不错的目标,而且,上头一问起什么,他第一个反应便是推卸,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司同事都有点怕他,有事都不与他商量。

是这样,永远升不上去。

但他仍然是个好好先生,从来不会陷害人,许多没与他交过手的人都不介意他,况且他十分勤工,日以继夜,时时埋头苦干,慢工出细货,公司也需要这样的人。

蔷色忽然像祖父母一样,有点厌憎父亲,因为他的无能,她吃了多少苦。

她讨厌他。

晚餐桌了上,他把菜盛在大碗里去看电视上的足球赛,一边说:「蔷色,替我拿条湿毛巾来。」

他一天工作已经完毕,尽避妻女不由他养活,可是妻女总还得服侍他。

是这样,陈绮罗累坏了吧。

可是,甄文彬仍不是坏人。

蔷色一声不响转回房中。

她听得父亲说:「这孩子又怎么了?」

这之后,她又不知会被送到何处去。

现在,她身躯与思想都完全似一个大人,不是那么容易安置,不比从前,像一只小猫,随便丢在哪个角落,给点吃的,就可解决问题。

她为前途问题深深烦恼。

棒了个多月,甄文彬依然故我,丝毫没有异样,蔷色知道绮罗尚未向他摊牌。

蔷色这时发觉,什么都是不知道的好,不知不痛,反而她倒像囚笼里待判决的犯人,坐立不安。

「你还没同他说?」

「真不知怎么开口。」

每次叫他,他总是很愉快地问:「什么事?」

一点也不怀疑对方会得变心,骤然把这件事告诉他,彷佛等于在谈笑间拿一把利刀插进他的心房。

似乎应该安排一点预兆,像下班后故意拖延著不回家,或是对他们父女冷淡之类。

可是陈绮罗实在做不出来。

即使分手,也可以做得好看一点,不必践踏对方自尊,况且,她得顾住蔷色这孩子的颜面。

蔷色道:「如果你心意已决,不要踌躇了。」

绮罗忽然说:「我没有把我的身世告诉过你。」

蔷色看著她。

绮罗声音很轻,「我父母并无正式结婚,我自幼跟外婆生活。」

这完全出乎意料之外,蔷色呵地一声。

「外婆对我恨好,可是老人家对生活另有一套准则,日子过得相当刻苦,」绮罗微笑,「我像个小小清教徒,卫生纸及肥皂用多了都受外婆警告。」

蔷色耸然动容。

绮罗的遭遇与她有太多相同之处。

「然后,我十七岁那年,家父去世,遗嘱中,拨给我一笔金钱。」

敝不得。

「那只是他财产小得不能再小的一部份,以致他其余的正式子女认为微不足道,任由那野孩子吃点扫在地上的饼屑也是应该的,可是,对我来说,已是笔丰盛的妆奁。」

蔷色听得入神。

「我立刻启程到英国读书,天天穿新衣串舞会观剧,整个夏季在欧陆旅游,恋爱、失恋、再恋爱……」

蔷色冲口而出:「我也要那样!」

绮罗笑了,「没想到我是坏榜样。」

这时,上课铃响了。

绮罗说:「进课室去吧。」

「你把事情讲完了再说。」

「后来,也终于毕业了,回来之后,买了房子,找到工作,忽然渴望安顿下来,被爱、爱人,我从来没有一个家,于是——」

上课铃第二次响。

「于是我结婚了,很幸运,你父亲是个好人,去上课吧,明天再说。」

那一整天,蔷色都想,在一段感情中,她才不要扮演好人的角色。

宁缺毋好。

情愿饰一个女角,坏人往往最能叫人思念一辈子。

棒了二十年,对方说起她的时候,仍然咬牙切齿:「这个人呀……」恨恨不已,情不自禁。

老师看见甄蔷色一手托腮,双目漫无焦点地望看窗外,对黑板上笔记视若无睹,不禁暗暗好笑,这样的好学生也会有游魂的时候,可见少年始终是少年。

老师故意刁难,叫她答问题。

天资聪颖的蔷色却又实时可以流利地把答案详尽列出。

那天晚上,甄文彬叫她:「蔷色,过来,有话同你说。」

呵,摊牌了。

待蔷色坐下来,发觉又不是那回事。

「蔷色,公司派我出差到伦敦一个月,顺便可以替你找学校。」

原来如此。

甄文彬笑道:「你们母女尽量自己过日子,别太挂念我,我转头就会回来。」

蔷色听了这话,受了刺激,忽然歇斯底里地笑出来,他竟一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

他还以为她们没有他不行。

甄文彬愣住,问:「我说的话有什么可笑?」

蔷色抹去眼角眼泪,「没什么没什么。」

他压低声音:「轮到你照顾绮罗。」

蔷色一征。

「这一阵子,她早出晚归,回来虽嚷倦,在书房又做到半夜,你看著她些,劝她休息。」

「是。」蔷色低下头。

「绮罗真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子,做了四年夫妻,我心满意足。」

蔷色一征,「怎么说这话。」

难怪绮罗开不了口。

他却岔开话题,「公司一直怪我没表现,这次是我的机会,我决定好好做出成绩来。」

替他收拾行李的,自然又是绮罗。

连小小救伤药袋也替他准备好:眼药水、消炎药、止痛丸、消毒膏布、棉花卷……

绮罗说:「待他回来,一定同他说。」

也不能再拖了。

因为,已经有人送花上来。

白色的,栽在盘里的,谢了还会再生的兰花。

清晨起来,走过书房门,可以闻得到清香。

真奇怪,他们完全不介意她是有夫之妇。

不一直传说女性离婚后很难再找到理想对象吗,可见不能一概而论。

蔷色这样分析:陈绮罗长得漂亮,性格独立,最重要的是,她经济宽裕,为人慷慨,不会造成异性负担。

她不会追著人要房子要车要珠宝。

这一点已经够吸引,故略表心意,追求者便明目张胆上门来。

你看,蔷色不无感慨,做人是不是要自己争气,届时,爱同什么人在一起都可以,抛弃人或被抛弃亦全不是问题,得意与失意时均可大灌香槟酒。

十六岁的蔷色有顿悟。

甄文彬走了,母女十分轻松。

二人都觉得时间松动许多。

绮罗说:「我陪你去配隐型眼镜,过两年,用激光彻底治好这对近视眼。」

蔷色感慨:「第一次同祖母说看不到黑板上的字,她还不信,笑嘻嘻反问:「你是骗我要副眼镜玩可是」,又趁我不在意,指向远处:「哪是什么?」」

绮罗问:「你常骗她?」

「从来没有,我根本很少与他们说话。」

渐渐把童年时的委屈倾诉出来。

「这就比较怪了,怎么老认为孩子会骗她。」

「你看我这八百多度的近视。」

「是眼镜没配好,验光师说你那些眼镜全在后巷眼镜店马马虎虎购得。」

「便宜呀。」

绮罗颔首:「这是真的,老人总想省。」

「父亲给的生活费已经不多,老人还想从中获利,生活岂有不艰难的。」

绮罗不语。

蔷色低下头。

「蔷色,说些高兴之事。」

蔷色抖擞精神,「是,我已经找到暑期工。」

绮罗说:「我介绍一个人给你认识。」

蔷色低声问:「是送花的人吧。」

「是。」

蔷色很想见一见这个人,可是潜意识觉得不对,绮罗是她的继母呀,她现在另外有男朋友,亦即是出卖她的父亲,她怎么可以与她朋比为奸?

蔷色静下来。

可是,在这世界上,她只有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亲人,她不得作出取舍。

这大抵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况且,像她父亲那样迟钝的人,被人卖了,也许还帮那人数钱,他不会介意。

蔷色抬起头来,「好呀,我每天放学都有空。」

绮罗很高兴,「我去安排。」

案亲不常打电话回来,只偶然寄回一两张明信片,那些明信片,由佣人开信箱取到屋内,放客厅一张长型茶几上。

陈绮罗下班回来,一边脱鞋子一边顺手看信,重要的取返书房细阅、次要的一撇,顺手扔回长几上。

那些由丈夫自遥远的地方寄返的明信片,便遭受此等待遇。

棒了好几日,仍然扔在那里,蔷色过去,轻轻把它们收起,夹在书本中,作为书签。

人微、力薄、言轻,写的信也无人要看。

蔷色十分困惑,这真是一个势利的社会。

她要把这一切细节好好记住,将来,倘若遭遇到同样的事,可作心理预防。

明信片不见了,绮罗也不问起,可见早已丢在脑后。

这段时间内,蔷色发觉绮罗置了许多平时不会真的新衣,式样华丽、诱人,颜色出乎意表。

她并没有试穿给蔷色看,可是挂在房内,蔷色走过,自然看到。

蔷色尽量低头疾走,这是规矩,寄人篱下者必学,人家要你看,你要高高兴兴的看,人家不想你看,你最好做一个亮眼瞎子。

一天早上起来,蔷色看到一件小小上衣搭在沙发上,淡湖水绿,裁成T恤模样,可是钉满薄透明胶片。

天下竟有那样别致的衣服。

她伸手轻轻模一下,上学去。

她是为那个人所穿的吧。

女为悦己者容。

那天下午,父亲的电话来了。

蔷色正在做功课,佣人进来说是找她。

「蔷色,绮罗在何处?」

「这是她办公时间。」

「请同她说,我一时无法联络到她,我将延迟返来。」

是吗,一个月已经过去了吗,他该回来了吗?

「公司叫我在伦敦再做一个月,你请绮罗拨个电话给我,或许,她可以告假来与我一聚。」

蔷色唯唯诺诺。

「你好吗?」

「很好,勿挂念我。」

「此间一级寄宿学校尚有空位,可是学费寄宿费之贵,无出其右,原来,世上并无有教无类一事,看来不但富者愈富,再愈有学养教养。」

蔷色不语。

「此事回来再作商量。」

蔷色忽然问:「你好吗?」

「连续下雨已近两个星期,我发觉自己原来有风湿痛。」

「吃用还过得去吗?」

「有一样相当恐怖的东西,叫牧羊人馅饼,不幸将来你会有机会领教。」

蔷色惊疑不定,「我还以为是约克布甸。」

「不要去说它了,早餐有种猫鱼,腥臭扑鼻……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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