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遗憾,许是一脸的雀斑。
一日下班,很有种精疲力尽的味道,一推开门就听到老衍那套四声的唱机在悠然地播:
「‧‧‧‧‧‧抓紧你的梦——」
「谁?谁要抓紧一个梦?」我边脱鞋子边问。
「勃朗蒂合唱团。」
我不认识这么时髦的歌星,听过也就忘了。我记得我们小时候听卜狄伦与钟拜亚斯这些人。现在只觉得卜狄伦还‧‧‧‧‧‧可以,而后者简直太过做作。
我喜欢洛史超活。
老衍说史超活的歌会走坏唱针。
洛史超活的歌使我想起伦敦。
我喜欢伦敦,有点脏,有点破,有点文化,有点冷,一切恰到好处,叫人舒服,象一件凯丝咪羊毛衫穿旧了,从前是好货,但现在可以毫无禁忌地穿著睡中觉,搁洗衣机里洗得缩短三寸,但仍旧保暧轻便。多么妙。
难怪一些人喜欢追求半老徐娘,大约也有这个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