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般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著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