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可能致命的威胁物一旦破除后,剩下的对曾曼而言都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他用铁丝轻松打开铁栏上有他手腕粗的重锁,轻悄悄穿过花园羊肠小道来到门口。过程还把走过的土质弄松,避免留下痕迹。
他估计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完成工作,而一小时能做什么事呢?又以曾曼之慢吞吞的动作能做什么事?其实他只想在她卧房里装个摄影机而已。
大神探认为,即使偷到罪犯家搜集证物,也要有十分把握才行,也就是每一次行动必须有所收获。像一般笨侦探只会盲目行动,所以经常徒劳无功还不打紧,往往又事迹败露惹出轩然大波,不但未使案情简翠,反而越弄越不可开交。
这也是为什么侦探小说可以一写就是厚厚一大本的手法之一,原本很简单的事件,可以经侦探复杂头脑加入后,导致案情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