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