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了,永正也不问我什么,给我吃饱了,带我出去看风景。
这附近什么动物都有,所以永正手中提著猎枪,虽没狗熊花豹,但踫见野狼之类,也不是说著玩的。
永正这家伙什么都行,真令人佩服。她一条粗布裤一件皮夹克便走遍天涯路,长发编成条大辫子,要多潇酒就有多潇洒。
比起她,我显得十分猥琐,婆妈不堪。
我在木屋中,著实静下心来。
第二天我们要到小溪畔去打鱼,她说。
在这里,衣服要自己洗,饭菜要亲手煮,劳动起来,特别有存在感,我觉得永正也成为大自然的一部份,呼吸著自由的空气。这里没有人事上的斗争,你虞我诈,我发觉上帝创造万物,各有美姿,只除了人。或者太偏激了,孩子们还是美丽的。
在第三天,永正问我闷不闷。
我老老实实说不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