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传书很快结了婚,对象是同系的同学。
当年的留学身份矜贵,如果愿意的话,眼楮可以长在额角上。
「他是否英俊?」咪咪问。
「去做杯冰茶给我。」
「你是否很爱他?」
此刻我甚至不会在街上认出他。
什么都会过去,曾经为之流过那么多眼泪的爱情,何尝不是一样。
「我告诉爸爸你升了职。」
「他说什么?」
「说这份工作坑了你。」
「总比让他坑死的好。」
「唏,你们真是敌人是不是。」
是夜,我坐在床沿,试图以逻辑解释红皮夹事件,一败涂地。
我把它捏在手中,终于入睡。
可以说是进化了吧,从小银包到爱马仕鳄鱼皮包。
朱陈丽华约我在工余见面。她的老朱给她一笔款子,叫她去挑一件首饰,她再也不肯锦衣夜行的,于是提携我去开眼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