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洛奕俞咬着圆珠笔——白教授送给沈逸的,跟着他在那盏台灯下一个字接一个字的描绘。
从自己的名字,再到一些常用的书面语。
他偶尔走神,会怔怔看向沈逸在灯光照射下的侧脸。
看他边缘泛着金光的毛绒绒短发和高挺鼻梁,嘴唇偏薄却并不干瘪,即便是抿成一条直线时看起来也还是很温润。
再往下,是轮廓清晰的下颚,领口微微敞开,喉结滚动。
他注意到洛奕俞走神,会刻意摆出一副严肃模样,俨然做长辈的样子:
“小俞,认真一点。”
他便立即回神,连连点头。
那时的他想,沈逸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了。
生气皱眉时也好看。
可现在。
这样好看的一张脸上却填满破损痕迹,处处是血,肿胀溃烂,好似腐烂的预兆。
他曾经无数次跟他说过,带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