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自然,你一向喜欢应酬,别担心,你总会踫到她的。」
「我没有担心,」立光有点烦躁,「听著——」
「晚安,立光。」丽文不想与他争执。
谤本不应当结婚的。
但是她才廿三,他廿六。
两人是同属一间公司的见习生,被派到伦敦总公司受训一年,人事部以为两个都是男孩子,只替他们租了一间两睡房的小鲍寓,他俩只得暂时将就。
抵涉时是冬天。
丽文简直不相信天底下有那么可怕严酷的天气,天天晚上流泪,只想辞职回家。
立光很会安慰她,周末带她四处走走,自啤酒馆回来,带回一束雏菊,替她支付长途电话费……
在家,这种小伎俩不值一哂,在异乡,小动作即刻骨铭心,是这样开始的。丽文因无助而变得幼稚。
明媚的春天一到,名正言顺谈起恋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