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在奏乐,吵得很,人气烟味语声,我不喜欢这种地方,但与家明,与家明在一起,迁就点也值得,他过于迁就我了。
在人群里找他还是容易的,他太突出。
我找了五分钟便看见了他。
他坐在一张圆桌前,咖啡色米色花的丝长袖衬衫,他板著脸,不说话,他对面坐著另外一个男人,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脸。是谁?家明是极少板脸的。四个月来没有见他板过脸。
我放慢了脚步,朝他走过去。
他抬头看到了我,好像有点吃惊,随即笑了一笑,但这个笑是勉强的,我看得出是勉强的。为什么?
我转头看那个坐在他对面的人,我呆住了。我手里的大包小包全部跌在地上,我像五雷轰顶似的呆著。
坚。
是坚。
坚。
他半点也没有变。
他两鬓稍微变白的头发,他眼神里的坚决,嘴角的硬朗,他那种百分之一百男人的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