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等安淇再与我说话,这件事还没有完,我知道……
小记事本已被我翻得烂掉。
第五页上这么记录;一月十四日,A送戒指来,二点八克拉,象征我的岁数。
一月十四日是她的生日。
恋爱三年,结婚一年,戒指是在婚后三个月收到的。那日我接她出去吃饭,送上鲜花一束。但鲜花不算礼物吧。
在繁华的商业社会中,一切价值由金钱衡量,热情的丈夫是手头豪爽的男人,孝顺儿女是舍得给父母大笔零用的孩子。
我天真。以为用情感可以搭够。
真的不觉察,安琪面子上些微不露出来。天天回家来,天天与我吃饭……她收下另一个男人的馈赠,她没有把礼物退回。
第六页:六月一日,A送车来,瞩目过度,不能接受。.不收只是因为太过招摇,不是为我。把句子反复看了又看。
第七页:八月一日,带我去看公寓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