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尘璘将车停放好后,快步的走向她和江琮、项合开的店。
今天是她们的服饰精品屋「丛林月」开张的日子。
说真格的,像她们这个二十四、五岁的年纪就拥有一家颇具规模的服饰精品店,实属不易。而能拥有这般「成就」,实在该感谢子琮去年所遇上的「金主」
说到这事,也不知该高兴抑或是气愤好?去年,子琮上台北找她姐姐,却一个人在台北街头迷了路,因而遇上那位「金主」。子琮见他喝得酩酊大醉,心生好意的送他到饭店去,最后竟还糊里糊涂的和那个男人发生关系,之后那个男人给了她五千万,说是对她的一种补偿。
子琮莫名其妙的失去初夜令她和子愤怒非常,可子琮却兴奋的直嚷嚷这笔钱可以拿来开一家她们梦想已久的服饰精品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