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嘲弄地想:确是太没出息了,巴巴地跑了来做洋人的情妇,妈妈知道可不马上昏过去,可是套彼得的一句话:我可以不爱他,才不爱他。
可是我跟他在一起快乐,用一点点痛苦换那种快乐,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把妈妈的信搁在一边,去上班了。
我的心情好,抽空挡向彼得眨眼,他摇头叹息著。
我只是在想,假如我可以跟比尔纳梵永远生活在一起,不知道有多开心。
下了班,开车回家,冷得要命。上个月接了电费单,那数目是惊人的,屋子里日夜点著暖气,我不喜欢一开门就嗅到冷气。
妈妈汇来的钱只够付房租,我自己赚的贴在别的用途上,读书有个期限,或三年,或两年,如此下去,一晃眼一年,难怪妈妈要起疑,想想她也有权那么做。
我问自己:「怎么办?」
要省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先搁一搁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