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却发现了公寓里有一位小住客。」
培生讶异了,「小到什么地步,十七岁、十八岁?」
「不,她才七岁。」
「她是什么人?」
「施女士,问题就在这里,她姓罗,叫丽明,据女佣说,孩子属于袁定能的一个女朋友。」
「叫那个母亲来把她领回去呀。」
「施女士,我们找不到她母亲。」
培生只觉事情无比蹊跷,「这一切,与我有什么关系。」
必律师叹口气,「施女士,说到头,我们都是袁定能的熟人。」
培生笑起来,「那么,你收养这个孩子好了。」
「我考虑过,但是我一个人住,没有家务助理,无人可接送放学。」
培生接著说:「我的环境好,也不见得活该做善事。」
必律师搓著手,「那孩子现在我家中,晚晚做恶梦惊醒,十分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