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人三十上下的年纪,穿着一套手工定制的西装,但挽起了一只手的袖子,另一只袖口也是开着的,露出里面的金色闪亮的衬衫。
按理说,这样的西装脚下应该是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但他不是,他穿了一双运动鞋,鞋边还隐约可见一点黑泥。
大约是搞艺术的人的通病,顾唯极讨厌精明世故的商人。当然在他的所有喜恶规则里,都会完美地排除掉简舒月。
但眼前这个人,奇怪地并不让人讨厌,或许是他身上存在的那种古怪的违和感。
顾唯伸出手回握了一下:“你是?”
“忘了自我介绍了,谭晟,日成晟,太阳下一个成功的成。”
谭晟也打量着眼前的人,一米八开外的个子,里头一件白色的衬衫搭牛仔裤,外面松松垮垮的卫衣外套,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清清爽爽得像从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