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他的死活。
也许因为年轻吧,我很快真正的忘记了地。功课忙、活动多,认识新朋友,匆匆半年有余,偶然想起以前傻气地眷恋一个陌生的、身份暧昧的江湖客,不但有一份可笑,更觉危险,还好没卷入什么漩涡,这种事可大可小。
最后一年是毕业年,为了写论文,忙得不堪,更加将江氏酒吧那「一段情」抛在脑后。
就在这时候,报上刊出大页的新闻:
「江湖客手刃情妇
事发被捕法网难逃」
我看到首页如此惊心动魄的新闻,吓一大跳。
事主曾经有一段时期,与我走得很近呢!我有种反胃的感觉,立刻买了份报纸,偷偷读起来。
新闻很简单,江湖客终于无法忍受卡门,在一个晚上,两人大声争吵,据邻居说,内容涉及另一个男人及金钱,他便挥刀,毁了她的容,在取她的性命那千钧一发时刻,邻人涌入,